关于《黄岩区促进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征求意见公告
关于《黄岩区促进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征求意见公告
索引号: | *540/2023-* |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 区司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3-07-2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关于《黄岩区促进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征求意见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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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黄岩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提高法治黄岩、法治政府建设的能力与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略) 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 (略) 律师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6〕30号)、 (略) 委办公厅《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浙委办发〔2018〕14号)、 (略) 司法厅《 (略) 律师行业实施“名所名品名律师”培育工程的意见》(浙司〔2016〕45号)、 (略) 委办公室、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台市委办发〔2022〕6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我局起草了《黄岩区促进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现进行公布,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以便进一步研究、修改。如有建议、意见,请将书面意见于7月31日 (略) 黄岩区司法局。 联系电话:0576-*。 地址: (略) 黄岩区东城街道劳动北路86号。 (略) 黄岩区司法局 2023年7月20日 附件:黄岩区促进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附件 黄岩区促进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黄岩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提高法治黄岩、法治政府建设的能力与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略) 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 (略) 律师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6〕30号)、 (略) 委办公厅《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浙委办发〔2018〕14号)、 (略) 司法厅《 (略) 律师行业实施“名所名品名律师”培育工程的意见》(浙司〔2016〕45号)、 (略) 委办公室、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台市委办发〔2022〕6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思想和中央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要求,以增强律师行业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为核心,以法律服务品牌化为导向,以律师业务专业化为目标,加大律师行业发展政策扶持力度,加强律师队*建设,健全律师工作机制,搭建律师服务平台,优化律师执业环境,促进我区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为推进“法治黄岩”“平安黄岩”和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区作出更大贡献。 二、总体目标 力争通过3年时间,完善律师队*人才机制,改善律师人才环境,全力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复合型的律师人才队*,扶持培育规模化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和在专业领域具备核心竞争力的律师事务所,形成结构科学合理、执业规范有序、服务优质高效、保障充分有力的律师行业发展新格局。 力争到2025年底,律师行业规模不断扩大,全区律师万人比达到3;律师队*建设、业务建设达到台州区域内领先水平;培育1-2家规模大、实力强、品牌好的律师事务所(20名执业律师以上,年营收1000万以上);培养 (略) 域内有较大影响力的律师领军人才;律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显著增强, (略) 场更加规范,律师执业环境明显改善,律师执业权利得到充分保障。 三、积极推动律师行业优质发展 (一)积极壮大律师行业规模和提升业务能力水平 1.鼓励律师事务所吸收实均予以兑现;租赁办公用房的,自落户之日起按第一年场地租金的30%补助,限额每月补助20元/平方米,补助金额最高每年不超过15万元,连续补助三年。享受补助期间,不得将购买的办公用房转让或出租,不得将所租用的办公用房转租或改变用途。以上专职执业律师,在黄岩范围内变更执业机构的不计在内。 外地律师事务所在黄岩设立分所,派驻黄岩执业的专职律师(黄岩范围内变更执业机构除外)连续三年5人以上,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派驻黄岩执业的专职律师连续三年10人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分所均符合此两项规定的,由分所择一项给予奖励。 7.鼓励律师事务所承办行业内业务活动 律师事务所承办全国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省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 (略) 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各类业务活动,报司法局备案后,分别给予律师事务所5万元、2万元和1万元的补助。实际各类支出费用低于补助标准的,按实际支出费用补助。 (二)加大律师人才引进培育力度 1.积极引进和培育新律师 首次申请在我区执业的专职律师,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其中年龄35岁以下的,从执业获准之日第2、3年内,按照每年 1万元的标准再予以补贴。 2.积极培育高水平律师和行业领域专业律师 我区执业律师晋升为一级、二级律师的,当年一次性分别奖励2万元、1万元。对执业后取得博士学历或者硕士学历的,当年一次性分别奖励2万元、1万元。 我区执业律师新成为全国优秀律师、全国律协各专业委员会主任或全国涉外人才库律师的,给予10万元的奖励; (略) 级优秀律师、省级律协各专业委 (略) 级涉外人才库律师的,给予5万元的奖励; (略) 级律协各专业委员会主任的,给予2万元的奖励。 我区执业律师新取得证监会保荐人、注册会计师、中国精算师、一级建造师、注册国际投资分析师、金融风险管理师、专利代理人资格等行业领域资格的,给予1万元奖励。 3.鼓励律师开展专业理论研究 鼓励律师加强理论研究,总结优秀法律服务经验,对律师专业论文在国家、省、市级论坛(大会)上获奖的,每篇分别给予奖励论1万元、0.5万元、0.2万元; (略) 、市法学研究课题结题的,分别给予奖励0.5万元、0.3万元;出版法律专著的,给予奖励1万元。 4.加强公职律师、公司律师队*建设力度 推动区级机关和乡镇(街道)公职律师全覆盖。鼓励符合条件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各单位应为报考人员提供必要的考前复,为公司律师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场所、设备等办公条件,帮助公司律师协调解决工作开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维护公司律师执业权益。 (略) 律师发放专项津贴。 四、优化律师行业执业环境 1.引导律师参政议政。充分发挥“两代表一委员”律师在政治生活和社会管理中的作用,引导律师通过团体参政议政、建言献策。推荐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律师加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队*。吸收律师参加各级各类咨询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充分发挥律师在推进司法改革、强化司法监督、加强法治建设中的作用。 2.加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相关部门要保障律师的执业权利,严格依法落实相关法律赋予律师在诉讼中的会见、阅卷、收集证据和发问、质证、辩论等方面的执业权利。召 (略) 、 (略) 的联席会议,及时发现律师在执业中的困难和问题,着力破解律师执业中遇到的会见难、阅卷难、申请调查取证难、人身权利受到侵犯等问题。加强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规范律师与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良性互动关系。完善律师收集证据制度,律师办理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业务, (略) 场监管、公安、海关、金融和不动产登记等部门调查核实有关情况。 3.规 (略) 场秩序。建立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作机制,依法查处违法违规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的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和个人,规 (略) 场秩序。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提高对律师业发展重要性的认识,制定本地区扶持律师业发展的具体措施,切实解决本地区律师业发展短板和律师执业权益保障方面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律师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法治黄岩”“平安黄岩”、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区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2.强化财政保障。财政部门要安排专项经费用于提升本地区律师队*业务能力,扶持政策所涉及的资金,按照律师事务所税收隶属关系由属地财政予以保障。本意见中涉及的扶持政策与其他同类政策重复交叉的,按照从优从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不溯及以往。 3、确保政策落地。司法行政部门要切实抓好律师行业发展规划实施,督促各项扶持政策落地见效,扎实推进“名所名品名律师”培育工程,积极引导律师事务所做大做强、做专做精,切实提升律师行业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规范化水平,促进黄岩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 六、其他 符合申报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在次年2月底前,按照要求将申报材料报送区司法局审核。 受补助或奖励的律师或律师事务所须在黄岩执业5年以上,律所及律师须出具承诺书,在承诺执业年限内注销或变更至区外执业的,需退还上述奖励经费。 若其他优惠扶持政策与本规定的奖补政策属于同类型的,按就高原则执行,不得重复享受。 对因执业违法违纪受到行业处分或行政处罚的律师事务所,取消当年享受上述专项资金奖补资格。 本意见自2023年 月 日起施行,试行时间3年。 关于《黄岩区促进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征求意见.docx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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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540/2023-* |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 区司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3-07-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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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黄岩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提高法治黄岩、法治政府建设的能力与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略) 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 (略) 律师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6〕30号)、 (略) 委办公厅《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浙委办发〔2018〕14号)、 (略) 司法厅《 (略) 律师行业实施“名所名品名律师”培育工程的意见》(浙司〔2016〕45号)、 (略) 委办公室、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台市委办发〔2022〕6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我局起草了《黄岩区促进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现进行公布,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以便进一步研究、修改。如有建议、意见,请将书面意见于7月31日 (略) 黄岩区司法局。 联系电话:0576-*。 地址: (略) 黄岩区东城街道劳动北路86号。 (略) 黄岩区司法局 2023年7月20日 附件:黄岩区促进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附件 黄岩区促进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黄岩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提高法治黄岩、法治政府建设的能力与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略) 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 (略) 律师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6〕30号)、 (略) 委办公厅《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浙委办发〔2018〕14号)、 (略) 司法厅《 (略) 律师行业实施“名所名品名律师”培育工程的意见》(浙司〔2016〕45号)、 (略) 委办公室、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台市委办发〔2022〕6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思想和中央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要求,以增强律师行业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为核心,以法律服务品牌化为导向,以律师业务专业化为目标,加大律师行业发展政策扶持力度,加强律师队*建设,健全律师工作机制,搭建律师服务平台,优化律师执业环境,促进我区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为推进“法治黄岩”“平安黄岩”和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区作出更大贡献。 二、总体目标 力争通过3年时间,完善律师队*人才机制,改善律师人才环境,全力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复合型的律师人才队*,扶持培育规模化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和在专业领域具备核心竞争力的律师事务所,形成结构科学合理、执业规范有序、服务优质高效、保障充分有力的律师行业发展新格局。 力争到2025年底,律师行业规模不断扩大,全区律师万人比达到3;律师队*建设、业务建设达到台州区域内领先水平;培育1-2家规模大、实力强、品牌好的律师事务所(20名执业律师以上,年营收1000万以上);培养 (略) 域内有较大影响力的律师领军人才;律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显著增强, (略) 场更加规范,律师执业环境明显改善,律师执业权利得到充分保障。 三、积极推动律师行业优质发展 (一)积极壮大律师行业规模和提升业务能力水平 1.鼓励律师事务所吸收实均予以兑现;租赁办公用房的,自落户之日起按第一年场地租金的30%补助,限额每月补助20元/平方米,补助金额最高每年不超过15万元,连续补助三年。享受补助期间,不得将购买的办公用房转让或出租,不得将所租用的办公用房转租或改变用途。以上专职执业律师,在黄岩范围内变更执业机构的不计在内。 外地律师事务所在黄岩设立分所,派驻黄岩执业的专职律师(黄岩范围内变更执业机构除外)连续三年5人以上,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派驻黄岩执业的专职律师连续三年10人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分所均符合此两项规定的,由分所择一项给予奖励。 7.鼓励律师事务所承办行业内业务活动 律师事务所承办全国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省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 (略) 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各类业务活动,报司法局备案后,分别给予律师事务所5万元、2万元和1万元的补助。实际各类支出费用低于补助标准的,按实际支出费用补助。 (二)加大律师人才引进培育力度 1.积极引进和培育新律师 首次申请在我区执业的专职律师,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其中年龄35岁以下的,从执业获准之日第2、3年内,按照每年 1万元的标准再予以补贴。 2.积极培育高水平律师和行业领域专业律师 我区执业律师晋升为一级、二级律师的,当年一次性分别奖励2万元、1万元。对执业后取得博士学历或者硕士学历的,当年一次性分别奖励2万元、1万元。 我区执业律师新成为全国优秀律师、全国律协各专业委员会主任或全国涉外人才库律师的,给予10万元的奖励; (略) 级优秀律师、省级律协各专业委 (略) 级涉外人才库律师的,给予5万元的奖励; (略) 级律协各专业委员会主任的,给予2万元的奖励。 我区执业律师新取得证监会保荐人、注册会计师、中国精算师、一级建造师、注册国际投资分析师、金融风险管理师、专利代理人资格等行业领域资格的,给予1万元奖励。 3.鼓励律师开展专业理论研究 鼓励律师加强理论研究,总结优秀法律服务经验,对律师专业论文在国家、省、市级论坛(大会)上获奖的,每篇分别给予奖励论1万元、0.5万元、0.2万元; (略) 、市法学研究课题结题的,分别给予奖励0.5万元、0.3万元;出版法律专著的,给予奖励1万元。 4.加强公职律师、公司律师队*建设力度 推动区级机关和乡镇(街道)公职律师全覆盖。鼓励符合条件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各单位应为报考人员提供必要的考前复,为公司律师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场所、设备等办公条件,帮助公司律师协调解决工作开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维护公司律师执业权益。 (略) 律师发放专项津贴。 四、优化律师行业执业环境 1.引导律师参政议政。充分发挥“两代表一委员”律师在政治生活和社会管理中的作用,引导律师通过团体参政议政、建言献策。推荐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律师加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队*。吸收律师参加各级各类咨询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充分发挥律师在推进司法改革、强化司法监督、加强法治建设中的作用。 2.加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相关部门要保障律师的执业权利,严格依法落实相关法律赋予律师在诉讼中的会见、阅卷、收集证据和发问、质证、辩论等方面的执业权利。召 (略) 、 (略) 的联席会议,及时发现律师在执业中的困难和问题,着力破解律师执业中遇到的会见难、阅卷难、申请调查取证难、人身权利受到侵犯等问题。加强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规范律师与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良性互动关系。完善律师收集证据制度,律师办理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业务, (略) 场监管、公安、海关、金融和不动产登记等部门调查核实有关情况。 3.规 (略) 场秩序。建立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作机制,依法查处违法违规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的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和个人,规 (略) 场秩序。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提高对律师业发展重要性的认识,制定本地区扶持律师业发展的具体措施,切实解决本地区律师业发展短板和律师执业权益保障方面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律师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法治黄岩”“平安黄岩”、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区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2.强化财政保障。财政部门要安排专项经费用于提升本地区律师队*业务能力,扶持政策所涉及的资金,按照律师事务所税收隶属关系由属地财政予以保障。本意见中涉及的扶持政策与其他同类政策重复交叉的,按照从优从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不溯及以往。 3、确保政策落地。司法行政部门要切实抓好律师行业发展规划实施,督促各项扶持政策落地见效,扎实推进“名所名品名律师”培育工程,积极引导律师事务所做大做强、做专做精,切实提升律师行业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规范化水平,促进黄岩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 六、其他 符合申报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在次年2月底前,按照要求将申报材料报送区司法局审核。 受补助或奖励的律师或律师事务所须在黄岩执业5年以上,律所及律师须出具承诺书,在承诺执业年限内注销或变更至区外执业的,需退还上述奖励经费。 若其他优惠扶持政策与本规定的奖补政策属于同类型的,按就高原则执行,不得重复享受。 对因执业违法违纪受到行业处分或行政处罚的律师事务所,取消当年享受上述专项资金奖补资格。 本意见自2023年 月 日起施行,试行时间3年。 关于《黄岩区促进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征求意见.docx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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