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7月20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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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7月20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7月20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
发布时间:2023-07-20 17:35 | 文章来源: (略) 生态环境局 | 作者: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 访问量:次 字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3年7月20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20日-2023年7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电话:0472-*

通讯地址:内蒙古 (略) 九原区建华南路政务服务中心(*)

一.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或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1

内 (略) 年产15000吨氯化锌项目

内蒙古包头石拐工业园区

内 (略)

内蒙古 (略)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化合车间、反应过滤车间、蒸发结晶及产品包装车间,车间内设置1条氯化锌制备生产线和1条氯化锌母液蒸发结晶生产线;同时配套建设原料库房、盐酸储罐、成品库房及办公生活区等公辅设施。项目建设规模为年产氯化锌晶体15000吨。

1、废气

本项目主要废气污染源包括盐酸储罐大小呼吸废气、化合车间、除杂过滤车间以及结晶蒸发车间废气。

①盐酸储罐呼吸废气:本项目共设2座卧式盐酸储罐,总容积为55m3,储罐呼吸会产生酸雾。通过平衡管导入结晶蒸发车间设置的二级碱液喷淋+除雾过滤网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P2)排放。

②化合车间废气:本项目在化合车间的反应池内加入盐酸,使其与原料中氧化锌反应,盐酸易挥发,在反应过程中会产生酸雾。通过车间负压系统收集进入二级碱液喷淋+除雾过滤网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③除杂过滤车间废气:除杂过滤过程溶液中酸浓度逐渐降低,会有少量盐酸雾以无组织形式逸散。

④蒸发结晶工段废气:氯化锌母液在蒸发结晶过程中,也会产生少量酸雾。在结晶炉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经收集进入二级碱液喷淋+除雾过滤网处理(此外还包括盐酸储罐引过来的酸雾)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P2)排放,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未收集的酸雾以无组织形式逸散。

本项目石墨板式隧道窑热源为天然气,烟气与结晶蒸发过程产生的酸雾一并经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高度为15m的排气筒(P2)排放。颗粒物、SO2、NOX均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本项目无组织逸散的氯化氢可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表5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2、废水

本项目喷淋净化废水、产品冷却废水、初期雨水,主要污染物因子为SS、全盐量、pH、COD、Cl-、BOD5、氨氮、锌,排入厂区内污水处理站,经处理后出水水质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标准,用于项目区洒水抑尘。

本项目设置的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50m3/d,废水处理工艺为调节-曝气-硫化反应-絮凝沉淀-深度处理(多介质过滤-超滤-反渗透),超滤及反渗透装置浓水进入多效蒸发结晶系统。

本项目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内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出水水质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间接排放”标准浓度限值,定期用罐车清运至石拐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建设单位已与石拐区城镇污水处理厂签订了接纳协议。

3、噪声

本项目设备噪声源经采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及基础减震等降噪措施等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限值。

4、固废

本项目运营期反应过程产生的沉淀物、污水处理絮凝沉淀产生的污泥、多效蒸发系统产生的盐泥,产生后均需进行毒性浸出鉴别确定其属性,若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则定期送至石拐工业园区渣场填埋;若属危险废物,则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在鉴定前按危险废物管理。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污水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站污泥,暂存于设备的污泥池中,定期拉运至园区定期拉运至石拐工业园区渣场填埋。

危险废物废膜组件、反渗透膜、废包装材料、废过滤网、化验废液,均分类暂存于危废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本项目新建1座150m2危废暂存间,位于厂区南侧偏东,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废物均采用托盘堆放,尽量避免直接接触地面,地面、墙裙及各池体构筑物均采用抗渗砼+玻璃钢防渗防腐,渗透系数<1.0×10-10cm/s,危废间四周设有导流系统及事故池。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环境风险及防范措施

本项目主要风险物质为盐酸(浓度为31%)、天然气(管道输送)。本项目共设置2座卧式酸储罐,容积分别为30m3、25m3,盐酸储区设置围堰,围堰尺寸为7m×16m×1.2m,储罐区地面、围堰内侧壁均采用抗渗砼+玻璃钢防渗防腐,渗透系数<1.0×10-10cm/s。

厂区内设置1座事故水池,容积为350m3,用于收集事故状态下的废水;同时建设了1座300m3的初期雨水池,在降雨时可有效的收集厂区内的雨水,以避免污染雨水对外界环境产生影响。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情况下,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接受的。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7月20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
发布时间:2023-07-20 17:35 | 文章来源: (略) 生态环境局 | 作者: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 访问量:次 字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3年7月20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20日-2023年7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电话:0472-*

通讯地址:内蒙古 (略) 九原区建华南路政务服务中心(*)

一.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或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1

内 (略) 年产15000吨氯化锌项目

内蒙古包头石拐工业园区

内 (略)

内蒙古 (略)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化合车间、反应过滤车间、蒸发结晶及产品包装车间,车间内设置1条氯化锌制备生产线和1条氯化锌母液蒸发结晶生产线;同时配套建设原料库房、盐酸储罐、成品库房及办公生活区等公辅设施。项目建设规模为年产氯化锌晶体15000吨。

1、废气

本项目主要废气污染源包括盐酸储罐大小呼吸废气、化合车间、除杂过滤车间以及结晶蒸发车间废气。

①盐酸储罐呼吸废气:本项目共设2座卧式盐酸储罐,总容积为55m3,储罐呼吸会产生酸雾。通过平衡管导入结晶蒸发车间设置的二级碱液喷淋+除雾过滤网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P2)排放。

②化合车间废气:本项目在化合车间的反应池内加入盐酸,使其与原料中氧化锌反应,盐酸易挥发,在反应过程中会产生酸雾。通过车间负压系统收集进入二级碱液喷淋+除雾过滤网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③除杂过滤车间废气:除杂过滤过程溶液中酸浓度逐渐降低,会有少量盐酸雾以无组织形式逸散。

④蒸发结晶工段废气:氯化锌母液在蒸发结晶过程中,也会产生少量酸雾。在结晶炉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经收集进入二级碱液喷淋+除雾过滤网处理(此外还包括盐酸储罐引过来的酸雾)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P2)排放,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未收集的酸雾以无组织形式逸散。

本项目石墨板式隧道窑热源为天然气,烟气与结晶蒸发过程产生的酸雾一并经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高度为15m的排气筒(P2)排放。颗粒物、SO2、NOX均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本项目无组织逸散的氯化氢可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表5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2、废水

本项目喷淋净化废水、产品冷却废水、初期雨水,主要污染物因子为SS、全盐量、pH、COD、Cl-、BOD5、氨氮、锌,排入厂区内污水处理站,经处理后出水水质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标准,用于项目区洒水抑尘。

本项目设置的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50m3/d,废水处理工艺为调节-曝气-硫化反应-絮凝沉淀-深度处理(多介质过滤-超滤-反渗透),超滤及反渗透装置浓水进入多效蒸发结晶系统。

本项目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内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出水水质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间接排放”标准浓度限值,定期用罐车清运至石拐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建设单位已与石拐区城镇污水处理厂签订了接纳协议。

3、噪声

本项目设备噪声源经采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及基础减震等降噪措施等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限值。

4、固废

本项目运营期反应过程产生的沉淀物、污水处理絮凝沉淀产生的污泥、多效蒸发系统产生的盐泥,产生后均需进行毒性浸出鉴别确定其属性,若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则定期送至石拐工业园区渣场填埋;若属危险废物,则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在鉴定前按危险废物管理。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污水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站污泥,暂存于设备的污泥池中,定期拉运至园区定期拉运至石拐工业园区渣场填埋。

危险废物废膜组件、反渗透膜、废包装材料、废过滤网、化验废液,均分类暂存于危废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本项目新建1座150m2危废暂存间,位于厂区南侧偏东,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废物均采用托盘堆放,尽量避免直接接触地面,地面、墙裙及各池体构筑物均采用抗渗砼+玻璃钢防渗防腐,渗透系数<1.0×10-10cm/s,危废间四周设有导流系统及事故池。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环境风险及防范措施

本项目主要风险物质为盐酸(浓度为31%)、天然气(管道输送)。本项目共设置2座卧式酸储罐,容积分别为30m3、25m3,盐酸储区设置围堰,围堰尺寸为7m×16m×1.2m,储罐区地面、围堰内侧壁均采用抗渗砼+玻璃钢防渗防腐,渗透系数<1.0×10-10cm/s。

厂区内设置1座事故水池,容积为350m3,用于收集事故状态下的废水;同时建设了1座300m3的初期雨水池,在降雨时可有效的收集厂区内的雨水,以避免污染雨水对外界环境产生影响。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情况下,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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