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公厕及环卫设施改造提升工程公园路公厕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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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公厕及环卫设施改造提升工程公园路公厕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

关于2023年公厕及环卫设施改造提升工程(公园路公厕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

(略) 环境卫生管理处: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请求对2023年公厕及环卫设施改造提升工程(公园路公厕项目)预审的报告》及有关附件收悉。经审查,现提出预审意见如下:
一、该项 (略) 八林居委会(公园路和白榆路交叉口东北侧),项目估算总投资1000万元。项目 (略) 行政审批局批准(东行审投[2023]36号) ,符合相关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
二、该项目拟选址位于2023年公厕及环卫设施改造提升工程(公园路公厕项目),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0.0296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项目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三、按照建设用地控制标准和拟订的工程建设规模,基本符合建设用地控制标准。在初步设计阶段,应优化设计方案,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节约和集约用地,并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
四、要按照法律 (略) 人民政府(苏政复【2020】105号)、 (略) 人民政府(东发【2020】119号)文件的规定,认真做好征地补偿安置的前期工作,确保补偿安置资金足额到位,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投资体制管理有关规定以及国土资源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 (略)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原则同意2023年公厕及环卫设施改造提升工程(公园路公厕项目)用地预审。
本预审意见不作为取得项目用地的批准文件,待项目批准后,请按程序和规定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07-19

关于2023年公厕及环卫设施改造提升工程(公园路公厕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

(略) 环境卫生管理处: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请求对2023年公厕及环卫设施改造提升工程(公园路公厕项目)预审的报告》及有关附件收悉。经审查,现提出预审意见如下:
一、该项 (略) 八林居委会(公园路和白榆路交叉口东北侧),项目估算总投资1000万元。项目 (略) 行政审批局批准(东行审投[2023]36号) ,符合相关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
二、该项目拟选址位于2023年公厕及环卫设施改造提升工程(公园路公厕项目),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0.0296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项目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三、按照建设用地控制标准和拟订的工程建设规模,基本符合建设用地控制标准。在初步设计阶段,应优化设计方案,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节约和集约用地,并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
四、要按照法律 (略) 人民政府(苏政复【2020】105号)、 (略) 人民政府(东发【2020】119号)文件的规定,认真做好征地补偿安置的前期工作,确保补偿安置资金足额到位,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投资体制管理有关规定以及国土资源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 (略)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原则同意2023年公厕及环卫设施改造提升工程(公园路公厕项目)用地预审。
本预审意见不作为取得项目用地的批准文件,待项目批准后,请按程序和规定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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