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水保许可〔2023〕9号百色市右江区水利局关于建筑垃圾废弃物无害化处理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行政许可决定书
右水保许可〔2023〕9号百色市右江区水利局关于建筑垃圾废弃物无害化处理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行政许可决定书
广西百色 (略) :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请求审批建筑垃圾废弃物无害化处理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函》及《建筑垃圾废弃物无害化处理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收悉。经审核,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名称:建筑垃圾废弃物无害化处理项目
二、项目代码:2019-*-77-03-*
三、项目概况
建筑垃圾废弃物无害化处理项 (略) 右江区四塘镇百东新区,该项目属新建建设类项目,属于补报水土保持方案。主要建设内容有:新建1栋综合办公楼,1栋宿舍楼,4栋仓库,11栋工业厂房(包括制砖车间、旧金属回收车间,工业固废生产车间,破碎车间,旧混凝土堆放车间,水稳层车间,再生水泥车间,再生砂石车间,罐车清洗及混凝土搅拌站等)1栋接待室和2栋料仓等。项目总占地11.84hm2,其中永久占地11.48hm2,临时占地0.36hm2。项目土石方挖方总量为10.12万m3(含表土0.61万 m3),填方总量10.12万m3(含表土0.61万m3),无借方,无弃方 。项目总投资46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9500万元,项目已于2022年11月开工,至2023年12月完工,总工期14个月。
四、项目建设总体要求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评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西南岩溶区一级防治标准。
(三)基本同意本阶段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8m2。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达到97%,土壤流失控制比为1.0,渣土防护率94%,表土保护率95%,林草植被恢复率96%,林草覆盖率15%。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为本工程水土保持总投资为488.39万元(主体工程设计已有投资为379.46万元,新增投资为108.93万元),其中工程措施投资119.40万元,植物措施投资 277.82万元,临时措施投资18.86万元,独立费用53.56万元(含水土保持监理费15.0 万元,水土保持监测费18.83万元),基本预备费5.41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50元。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五、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后续设计,加强对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的剥离综合利用。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做好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四)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弃渣场外新设弃渣场的,或者需要提高弃渣场堆渣量达到20%以上的,应在弃渣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报告书,报我局审批。
(五)依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桂财税〔2016〕3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财政厅水利厅关于调整我区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7〕37号)及《财政部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等四项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财税〔2020〕58号)有关规定,项目业主应当及时向右江区税务局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六、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管理办法》(桂水规范〔2020〕4号)的规定,本项目在竣工验收和投产使用前应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单位不得投产使用。
七、该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文件有效期为3年,超过有效期开工建设的,其水土保持方案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略) 右江区水利局
2023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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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百色 (略) :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请求审批建筑垃圾废弃物无害化处理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函》及《建筑垃圾废弃物无害化处理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收悉。经审核,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名称:建筑垃圾废弃物无害化处理项目
二、项目代码:2019-*-77-03-*
三、项目概况
建筑垃圾废弃物无害化处理项 (略) 右江区四塘镇百东新区,该项目属新建建设类项目,属于补报水土保持方案。主要建设内容有:新建1栋综合办公楼,1栋宿舍楼,4栋仓库,11栋工业厂房(包括制砖车间、旧金属回收车间,工业固废生产车间,破碎车间,旧混凝土堆放车间,水稳层车间,再生水泥车间,再生砂石车间,罐车清洗及混凝土搅拌站等)1栋接待室和2栋料仓等。项目总占地11.84hm2,其中永久占地11.48hm2,临时占地0.36hm2。项目土石方挖方总量为10.12万m3(含表土0.61万 m3),填方总量10.12万m3(含表土0.61万m3),无借方,无弃方 。项目总投资46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9500万元,项目已于2022年11月开工,至2023年12月完工,总工期14个月。
四、项目建设总体要求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评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西南岩溶区一级防治标准。
(三)基本同意本阶段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8m2。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达到97%,土壤流失控制比为1.0,渣土防护率94%,表土保护率95%,林草植被恢复率96%,林草覆盖率15%。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为本工程水土保持总投资为488.39万元(主体工程设计已有投资为379.46万元,新增投资为108.93万元),其中工程措施投资119.40万元,植物措施投资 277.82万元,临时措施投资18.86万元,独立费用53.56万元(含水土保持监理费15.0 万元,水土保持监测费18.83万元),基本预备费5.41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50元。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五、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后续设计,加强对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的剥离综合利用。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做好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四)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弃渣场外新设弃渣场的,或者需要提高弃渣场堆渣量达到20%以上的,应在弃渣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报告书,报我局审批。
(五)依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桂财税〔2016〕3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财政厅水利厅关于调整我区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7〕37号)及《财政部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等四项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财税〔2020〕58号)有关规定,项目业主应当及时向右江区税务局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六、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管理办法》(桂水规范〔2020〕4号)的规定,本项目在竣工验收和投产使用前应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单位不得投产使用。
七、该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文件有效期为3年,超过有效期开工建设的,其水土保持方案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略) 右江区水利局
2023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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