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清大科技--拟批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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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清大科技--拟批准公示

(略) 津南区政务服务办关于对天 (略) 集

成电路精密零部件生产与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拟

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真:022-*

通讯地址: (略) 津南区八里台镇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科技大道9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集成电路精密零部件生产与制造项目

天 (略)

(略) 津南区咸水沽镇海鑫路23号厂房9

河北十环 (略)

天 (略) 拟投资4000万元 (略) 津南区咸水沽镇海鑫路23号厂房9建设集成电路精密零部件生产与制造项目,购置安装数控车床、加工中心、激光切割机、电焊机、喷漆等相关设备,进行集成电路精密零部件的生产加工,项目建设完成后年产集成电路精密零部件3万套。

1.废气

本项目切割过程产生的颗粒物通过集气罩收集后,打磨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抛光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处理后,焊接过程产生的颗粒物通过集气罩收集后,以上废气均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由18m高排气筒P1排放;喷粉固化过程及喷漆、烘干过程产生的废气分别通过固化房和喷漆房全部收集后通过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18m高排气筒P2排放;喷砂过程产生的颗粒物通过喷砂房全部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8m高排气筒P3排放;喷粉过程产生的颗粒物通过喷粉房全部收集后由18m高排气筒P4排放。根据分析,本项目废气可达标排放,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通过厂区污水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咸水沽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数控车床、加工中心、平面打磨机、风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本项目拟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经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四侧厂界噪声贡献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昼间标准限值要求,预计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金属边角料、废包装物、废布袋、除尘灰、焊渣、废水性漆渣、废水性漆包装桶),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切削液、废切削液桶、沾染废物、废桶(油漆、稀释剂)、废油性漆渣、废过滤棉、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和生活垃圾。

焊渣定期交由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理,金属边角料、废包装物、废布袋、除尘灰定期交由物资回收部门处理,废水性漆渣和废水性漆包装桶定期交由供应单位回收;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切削液、废切削液桶、废涂料粉末、清洗废液、沾染废物、废油性漆渣、废桶(油漆、稀释剂)、废过滤棉、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处理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城管委收集处理。

5.环境风险

本项目环境风险物质主要为润滑油、废润滑油、切削液、废切削液、芳烃100#、二*苯、原料漆、稀释剂,在建设单位严格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并在出现事故时采取紧急有效应急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环境风险可防控。

/

2023.07.21-

2023.07.27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略) 津南区政务服务办关于对天 (略) 集

成电路精密零部件生产与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拟

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真:022-*

通讯地址: (略) 津南区八里台镇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科技大道9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集成电路精密零部件生产与制造项目

天 (略)

(略) 津南区咸水沽镇海鑫路23号厂房9

河北十环 (略)

天 (略) 拟投资4000万元 (略) 津南区咸水沽镇海鑫路23号厂房9建设集成电路精密零部件生产与制造项目,购置安装数控车床、加工中心、激光切割机、电焊机、喷漆等相关设备,进行集成电路精密零部件的生产加工,项目建设完成后年产集成电路精密零部件3万套。

1.废气

本项目切割过程产生的颗粒物通过集气罩收集后,打磨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抛光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处理后,焊接过程产生的颗粒物通过集气罩收集后,以上废气均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由18m高排气筒P1排放;喷粉固化过程及喷漆、烘干过程产生的废气分别通过固化房和喷漆房全部收集后通过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18m高排气筒P2排放;喷砂过程产生的颗粒物通过喷砂房全部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8m高排气筒P3排放;喷粉过程产生的颗粒物通过喷粉房全部收集后由18m高排气筒P4排放。根据分析,本项目废气可达标排放,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通过厂区污水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咸水沽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数控车床、加工中心、平面打磨机、风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本项目拟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经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四侧厂界噪声贡献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昼间标准限值要求,预计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金属边角料、废包装物、废布袋、除尘灰、焊渣、废水性漆渣、废水性漆包装桶),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切削液、废切削液桶、沾染废物、废桶(油漆、稀释剂)、废油性漆渣、废过滤棉、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和生活垃圾。

焊渣定期交由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理,金属边角料、废包装物、废布袋、除尘灰定期交由物资回收部门处理,废水性漆渣和废水性漆包装桶定期交由供应单位回收;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切削液、废切削液桶、废涂料粉末、清洗废液、沾染废物、废油性漆渣、废桶(油漆、稀释剂)、废过滤棉、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处理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城管委收集处理。

5.环境风险

本项目环境风险物质主要为润滑油、废润滑油、切削液、废切削液、芳烃100#、二*苯、原料漆、稀释剂,在建设单位严格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并在出现事故时采取紧急有效应急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环境风险可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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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21-

2023.07.27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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