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告庆土示202320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告庆土示202320
经黄斌云申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号)、《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浙自然资规〔2023〕3号)规定及庆 (略) (2016)浙1126执781号执行裁定书,拟协议出让原浙南竹森林木制品厂地块1458.06㎡,现将四至界址等予以公告。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2023 年 7 月 21 日 2023 年 8 月 11 日)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庆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利用窗口。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庆元县濛洲街222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利用窗口
联系电话:0578—*
不动产权利人 | 黄斌云(原权利人:周碎海) | ||
不动产权坐落 | 黄田镇柏渡口新村7号 | ||
土地使用权面积(㎡) | 1458.06㎡ (其中345.08㎡原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 | 建房时间 | 1995 年前 |
证载建筑面积(㎡) | 1293.9㎡ | 房屋结构 | 砖混 |
土地性质 | □集体 £划拨 R出让 | 房屋用途 | □办公 £住宅 £商业 R其他 |
| |||
四至界址: 北:J1-J6毗邻空地,以自墙(R外 □中 □内)为界; 东:J6-J7毗邻空地,以自墙(R外 □中 □内)为界; 南:J7-J12毗邻空地,以自墙(R外 □中 □内)为界; 西:J12-J1毗邻空地,以自墙(R外 □中 □内)为界; | |||
调查人:方世平 2023 年7月21日 |
庆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7月21日
经黄斌云申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号)、《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浙自然资规〔2023〕3号)规定及庆 (略) (2016)浙1126执781号执行裁定书,拟协议出让原浙南竹森林木制品厂地块1458.06㎡,现将四至界址等予以公告。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2023 年 7 月 21 日 2023 年 8 月 11 日)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庆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利用窗口。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庆元县濛洲街222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利用窗口
联系电话:0578—*
不动产权利人 | 黄斌云(原权利人:周碎海) | ||
不动产权坐落 | 黄田镇柏渡口新村7号 | ||
土地使用权面积(㎡) | 1458.06㎡ (其中345.08㎡原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 | 建房时间 | 1995 年前 |
证载建筑面积(㎡) | 1293.9㎡ | 房屋结构 | 砖混 |
土地性质 | □集体 £划拨 R出让 | 房屋用途 | □办公 £住宅 £商业 R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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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至界址: 北:J1-J6毗邻空地,以自墙(R外 □中 □内)为界; 东:J6-J7毗邻空地,以自墙(R外 □中 □内)为界; 南:J7-J12毗邻空地,以自墙(R外 □中 □内)为界; 西:J12-J1毗邻空地,以自墙(R外 □中 □内)为界; | |||
调查人:方世平 2023 年7月21日 |
庆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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