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高新区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建设项目纯电动环卫车辆采购第二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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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高新区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建设项目纯电动环卫车辆采购第二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四川正久 (略) 受内江高新 (略) 的委托,拟对内江高新区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建设项目纯电动环卫车辆采购(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方式实施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江高新区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建设项目纯电动环卫车辆采购(第二次)。

二、资金来源:债券资金。

三、招标项目概况:具体要求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四、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一)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关于本项目的特殊条件:

供应商响应的车辆须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http://**)发布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

(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代表人的证明材料。

(四)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五、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3年 07 月 24 日至2023年 07 月28 日09:00- 12:00,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现场获取:在四川正久 (略) ( (略) 东兴区大千路金科王府B3无单元3层3-3号)获取。获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备查;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线上获取:*@*q.com:

①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②填写完整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格式详见附件)。资料经代理工作人员审核后,以邮件方式回复资料审核情况。获取招标文件资料经工作人员审核无误的方可交纳招标文件资料费,交纳方式如下:
转账方式:公对公转账;
收款单位:四川正久 (略)
开户行: (略) 内江中兴支行

银行账号:1212 6535 7501 ?
(注:汇款时请备注好项目名称,*@*q.com,汇款到指定账户且获取招标文件资料无误的,采购代理机构即向投标人发出招标文件且开具收据)。

3.本项目招标文件有偿获取,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3年 08 月 14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投标文件, 四川正久 (略) 恕不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七、开标地点:四川正久 (略) ( (略) 东兴区大千路金科王府B3无单元3层3-3号)开标室。

八、本项目投标邀请在四川内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四川招投标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内江高新 (略)

?联系地址: (略) 东兴区北环路656号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832-*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正久 (略)

?地 ????址: (略) 东兴区大千路金科王府B3无单元3层3-3号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832-*


?附件: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

????四川正久 (略) 受内江高新 (略) 的委托,拟对内江高新区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建设项目纯电动环卫车辆采购(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方式实施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江高新区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建设项目纯电动环卫车辆采购(第二次)。

二、资金来源:债券资金。

三、招标项目概况:具体要求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四、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一)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关于本项目的特殊条件:

供应商响应的车辆须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http://**)发布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

(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代表人的证明材料。

(四)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五、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3年 07 月 24 日至2023年 07 月28 日09:00- 12:00,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现场获取:在四川正久 (略) ( (略) 东兴区大千路金科王府B3无单元3层3-3号)获取。获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备查;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线上获取:*@*q.com:

①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②填写完整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格式详见附件)。资料经代理工作人员审核后,以邮件方式回复资料审核情况。获取招标文件资料经工作人员审核无误的方可交纳招标文件资料费,交纳方式如下:
转账方式:公对公转账;
收款单位:四川正久 (略)
开户行: (略) 内江中兴支行

银行账号:1212 6535 7501 ?
(注:汇款时请备注好项目名称,*@*q.com,汇款到指定账户且获取招标文件资料无误的,采购代理机构即向投标人发出招标文件且开具收据)。

3.本项目招标文件有偿获取,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3年 08 月 14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投标文件, 四川正久 (略) 恕不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七、开标地点:四川正久 (略) ( (略) 东兴区大千路金科王府B3无单元3层3-3号)开标室。

八、本项目投标邀请在四川内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四川招投标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内江高新 (略)

?联系地址: (略) 东兴区北环路656号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832-*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正久 (略)

?地 ????址: (略) 东兴区大千路金科王府B3无单元3层3-3号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832-*


?附件: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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