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信合援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锅炉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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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信合援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锅炉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索引号

关于信合 (略) 锅炉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固环审〔2023〕23号

信合 (略) :

  你公司报送的由河南 (略) 编制的《信合 (略) 锅炉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该项目审批事项在我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属于改建项目,位于固始县蓼城东路185号。信合 (略) 原有2台锅炉(一用一备),分别为一台25吨/小时生物质锅炉和一台备用的12吨/小时生物质锅炉,因现有25吨/小时锅炉蒸汽压力不足,为满足公司供热需求,信合 (略) 拟投资90万元,环保投资8.5万元,新建一台4蒸吨天然气锅炉(原有12t生物质锅炉拆除),不新增占地面积。生产工艺:新鲜水-软水制备-天然气锅炉-蒸汽-车间供热。

  二、 (略) 依法依规完善相关手续后,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各项环境保护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二)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及振动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切实加强项目运营期环境保护管理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改建项目燃气锅炉采取低氮燃烧+烟气循环装置处理,最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 (略)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中表1相关排放限值。

  2、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水主要为软水制备废水、锅炉排水及冷凝废水等,利用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达标后排入固始县蓼东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应达到《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4-2008)表2标准及固始县蓼东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应采取基础减振、密闭隔声等措施,合理布局,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确保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离子交换树脂,经收集后定期外售;废活性炭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应达到《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

  四、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定期对项目产生的污染物进行监测,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如果今 (略) 颁布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新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的排放标准执行。

  五、项目建成后,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组织环保验收,经环保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在生产过程中应加强管理,规范操作,严格执行各项环保政策和要求,由固始县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如《报告表》中内容与本批复不一致时,以本批复为准。

  六、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如项目建设发生重大变更,应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略) 生态环境局固始分局

  2023年7月20日

关于信合 (略) 锅炉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固环审〔2023〕23号

信合 (略) :

  你公司报送的由河南 (略) 编制的《信合 (略) 锅炉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该项目审批事项在我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属于改建项目,位于固始县蓼城东路185号。信合 (略) 原有2台锅炉(一用一备),分别为一台25吨/小时生物质锅炉和一台备用的12吨/小时生物质锅炉,因现有25吨/小时锅炉蒸汽压力不足,为满足公司供热需求,信合 (略) 拟投资90万元,环保投资8.5万元,新建一台4蒸吨天然气锅炉(原有12t生物质锅炉拆除),不新增占地面积。生产工艺:新鲜水-软水制备-天然气锅炉-蒸汽-车间供热。

  二、 (略) 依法依规完善相关手续后,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各项环境保护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二)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及振动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切实加强项目运营期环境保护管理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改建项目燃气锅炉采取低氮燃烧+烟气循环装置处理,最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 (略)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中表1相关排放限值。

  2、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水主要为软水制备废水、锅炉排水及冷凝废水等,利用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达标后排入固始县蓼东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应达到《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4-2008)表2标准及固始县蓼东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应采取基础减振、密闭隔声等措施,合理布局,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确保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离子交换树脂,经收集后定期外售;废活性炭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应达到《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

  四、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定期对项目产生的污染物进行监测,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如果今 (略) 颁布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新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的排放标准执行。

  五、项目建成后,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组织环保验收,经环保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在生产过程中应加强管理,规范操作,严格执行各项环保政策和要求,由固始县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如《报告表》中内容与本批复不一致时,以本批复为准。

  六、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如项目建设发生重大变更,应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略) 生态环境局固始分局

  2023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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