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确定号地块用地性质及规划控制指标的论证会论证意见的公示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确定号地块用地性质及规划控制指标的论证会论证意见的公示
市自然资源局收到《 (略) 土地储备中心关于确定*GB00002号地块用地性质及规划控制指标的请示》(景土储字[2023]46号)。经核实,申请的宗地位于景讷乡曼召村民委员会纳井村民小组土地范围内,用地面积为4323.57㎡,均在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不在已批复实施的控规内,没有相对应的用地性质及规划控制指标。
市土地储备中心提出,景讷乡没有较为完善的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系统,从而影响到镇区形象和居民的生活卫生条件,同时对大气、土壤及水环境造成污染,现申请确定该宗地用地性质及规划控制指标。根据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略) 自然资源局于2023年7月19日组织专家召开论证会,现将专家组论证的规划控制指标进行公示。
公示期自即日起7个工作日,即2023年7月20日—2023年7月28日, (略) 土地储备中心申请确定*GB00002号用地性质及规划控制指标论证意见有意见者,请及时以书面或电子邮件 (略) 自然资源局反映。
接待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8:00
联系电话 0691-*、 0691-*
附件:论证意见
(略) 自然资源局
2023年7月20日
(略) 自然资源局关于确定*GB00002号地块用地性质及规划控制指标的论证会论证意见
2023年 (略) 自然资源局组织专家召 (略) 土地储备中心申请确定*GB00002号地块用地性质及规划控制指标的论证会。经专家组无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论证意见:将*GB00002号宗地,面积4323.57平方米,地用性质确定为公共设施用地,规划控制指标确定为容积率R≤0.5,建筑密度≤25%,绿地率≥30%,建筑高度≤15米(且满足民航限高要求),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位按需配置,建筑退让用地界线低、多层不少于3米,高层不少于6.5米。
专家组成员:段从胜、陈菲、曾远华、张跃胜、胡亚乔
专家组组长:陈菲
2023年7月20日
汇总表:
区位图:
三线图:
市自然资源局收到《 (略) 土地储备中心关于确定*GB00002号地块用地性质及规划控制指标的请示》(景土储字[2023]46号)。经核实,申请的宗地位于景讷乡曼召村民委员会纳井村民小组土地范围内,用地面积为4323.57㎡,均在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不在已批复实施的控规内,没有相对应的用地性质及规划控制指标。
市土地储备中心提出,景讷乡没有较为完善的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系统,从而影响到镇区形象和居民的生活卫生条件,同时对大气、土壤及水环境造成污染,现申请确定该宗地用地性质及规划控制指标。根据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略) 自然资源局于2023年7月19日组织专家召开论证会,现将专家组论证的规划控制指标进行公示。
公示期自即日起7个工作日,即2023年7月20日—2023年7月28日, (略) 土地储备中心申请确定*GB00002号用地性质及规划控制指标论证意见有意见者,请及时以书面或电子邮件 (略) 自然资源局反映。
接待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8:00
联系电话 0691-*、 0691-*
附件:论证意见
(略) 自然资源局
2023年7月20日
(略) 自然资源局关于确定*GB00002号地块用地性质及规划控制指标的论证会论证意见
2023年 (略) 自然资源局组织专家召 (略) 土地储备中心申请确定*GB00002号地块用地性质及规划控制指标的论证会。经专家组无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论证意见:将*GB00002号宗地,面积4323.57平方米,地用性质确定为公共设施用地,规划控制指标确定为容积率R≤0.5,建筑密度≤25%,绿地率≥30%,建筑高度≤15米(且满足民航限高要求),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位按需配置,建筑退让用地界线低、多层不少于3米,高层不少于6.5米。
专家组成员:段从胜、陈菲、曾远华、张跃胜、胡亚乔
专家组组长:陈菲
2023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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