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汇方久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10万吨/年含油污泥处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内蒙古汇方久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10万吨/年含油污泥处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内蒙古汇方 (略) 建设10万吨/年含油污泥处置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内蒙古汇方 (略) 建设10万吨/年含油污泥处置项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内蒙古汇方 (略) 建设10万吨/年含油污泥处置项目
建设地点: (略) 鄂托克前旗综合产业园区
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油污泥储存库2000m2、杂盐储存库1750m2、污油泥处理车间1250m2、杂盐处理车间750m2,产出物存储场1000m2、残土堆积处理场1000m2、道路、绿化道路及公共设施6300m2。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内蒙古汇方 (略)
联系地址: (略) 鄂托克前旗综合产业园区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杨总 *
三、环评编制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内蒙古 (略)
四、公众意见表网络连接
本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链接:http://**-gRd2ViG63JlMfg;提取码:rlio。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1.可通过联系电话或电子邮件向建设单位反馈公众意见;
2.可自行下载打印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后,通过邮寄方式提交至建设单位。
六、本次公众意见调查的时限
本次公众意见调查的时限为2023年7月20日至2023年8月2日,共10个工作日。
内蒙古汇方 (略)
2023年7月20日
内蒙古汇方 (略) 建设10万吨/年含油污泥处置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内蒙古汇方 (略) 建设10万吨/年含油污泥处置项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内蒙古汇方 (略) 建设10万吨/年含油污泥处置项目
建设地点: (略) 鄂托克前旗综合产业园区
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油污泥储存库2000m2、杂盐储存库1750m2、污油泥处理车间1250m2、杂盐处理车间750m2,产出物存储场1000m2、残土堆积处理场1000m2、道路、绿化道路及公共设施6300m2。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内蒙古汇方 (略)
联系地址: (略) 鄂托克前旗综合产业园区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杨总 *
三、环评编制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内蒙古 (略)
四、公众意见表网络连接
本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链接:http://**-gRd2ViG63JlMfg;提取码:rlio。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1.可通过联系电话或电子邮件向建设单位反馈公众意见;
2.可自行下载打印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后,通过邮寄方式提交至建设单位。
六、本次公众意见调查的时限
本次公众意见调查的时限为2023年7月20日至2023年8月2日,共10个工作日。
内蒙古汇方 (略)
2023年7月20日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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