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北蔡培花社区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B3街坊局部调整》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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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北蔡培花社区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B3街坊局部调整》草案


为保障公众参与城乡规划的权利,更好地维护公众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略) 城乡规划条例》的要求,对《 (略) 浦东新区北蔡培花社区Z*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B3街坊局部调整》草案予以公示。
规划名称:《 (略) 浦东新区北蔡培花社区Z*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B3街坊局部调整》
草案公示时间:2023年7月21日至2023年8月19日
如对规划草案有反馈意见,请于2023年8月24日前将书面意见邮寄或传真至浦东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规划管理处(信封上请注明“《 (略) 浦东新区北蔡培花社区Z*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B3街坊局部调整》草案公示反馈意见”)。
公示意见邮寄地址: (略) 浦东新区锦安东路475号2号楼规划管理处
邮政编码:*传真:*
一、规划调整范围
一、东至申波路,南至芳草路,西至白杨路,北至芳华路,规划用地面积约7.11公顷。
二、主要调整内容
(1)土地使用:原规划B3-2、B3-3、B3-4三地块合并,并调整为B3-7和B3-8地块。其中,B3-7地块为公共绿地(G1),用地面积约0.43公顷,用地规模与原规划一致;B3-8地块为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用地(Rc),用地面积约0.31公顷。
(2)容积率与建筑高度:B3-8地块容积率控制为不超过2.85,建设规模约0.88万平方米,建筑高度控制为不超过24米。
(3)公共服务设施配套:B3-8地块共设置873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包含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社区服务中心、长者照护之家、日间照料中心、老年活动室、养育托管点、社区食堂、生活服务点等,并预留公共服务弹性空间。
(4)绿地水系:B3-7地块公共绿地面积约0.43公顷,东部现状已建儿童乐园进行提升,并与B3-8地块统一 (略) 立体公园。
(5)市政设施:环境卫生设施用地(U3)与B3-8地块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用地(Rc)综合设置,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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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公众参与城乡规划的权利,更好地维护公众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略) 城乡规划条例》的要求,对《 (略) 浦东新区北蔡培花社区Z*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B3街坊局部调整》草案予以公示。
规划名称:《 (略) 浦东新区北蔡培花社区Z*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B3街坊局部调整》
草案公示时间:2023年7月21日至2023年8月19日
如对规划草案有反馈意见,请于2023年8月24日前将书面意见邮寄或传真至浦东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规划管理处(信封上请注明“《 (略) 浦东新区北蔡培花社区Z*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B3街坊局部调整》草案公示反馈意见”)。
公示意见邮寄地址: (略) 浦东新区锦安东路475号2号楼规划管理处
邮政编码:*传真:*
一、规划调整范围
一、东至申波路,南至芳草路,西至白杨路,北至芳华路,规划用地面积约7.11公顷。
二、主要调整内容
(1)土地使用:原规划B3-2、B3-3、B3-4三地块合并,并调整为B3-7和B3-8地块。其中,B3-7地块为公共绿地(G1),用地面积约0.43公顷,用地规模与原规划一致;B3-8地块为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用地(Rc),用地面积约0.31公顷。
(2)容积率与建筑高度:B3-8地块容积率控制为不超过2.85,建设规模约0.88万平方米,建筑高度控制为不超过24米。
(3)公共服务设施配套:B3-8地块共设置873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包含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社区服务中心、长者照护之家、日间照料中心、老年活动室、养育托管点、社区食堂、生活服务点等,并预留公共服务弹性空间。
(4)绿地水系:B3-7地块公共绿地面积约0.43公顷,东部现状已建儿童乐园进行提升,并与B3-8地块统一 (略) 立体公园。
(5)市政设施:环境卫生设施用地(U3)与B3-8地块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用地(Rc)综合设置,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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