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黑龙江省鸡西市恒山区柳毛乡光明村东1.6公里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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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黑龙江省鸡西市恒山区柳毛乡光明村东1.6公里处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6日-2023年6月12日(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467-*传真:0467-*通讯地址: (略) 迎宾 (略) 生态环境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

内容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略) (略) 恒山区鑫佰石材厂固废处理项目

(略) (略) 恒山区柳毛乡光明村东1.6公里处

(略) 恒山区鑫佰石材厂

该项目为新建项目, (略) (略) 恒山区柳毛乡光明村东1.6公里处,项目占地面积19073.2平方米,工业工地。年加工石料30万立方米,原料来源为周边石墨矿挖掘产生的废弃土石(无尾矿砂)。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等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施工现场周边应设置围挡,注意施工作业防尘,道路进行硬质覆盖,运输、装卸应注意苫盖和降尘。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于施工场地和道路洒水降尘,不得外排;生活污水排入临时防渗旱厕。施工机械要采取减振措施,使用低噪声设备,杜绝夜间施工,施工场界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建 (略) 政指定地点倾倒,生活垃圾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

(二)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生产抑尘用水全部进入石料中挥发,不外排;初期雨水汇入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三)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项目主要产生的废气为颗粒物,鄂破破碎站、圆锥破碎筛分破碎站厂房密闭,含尘废气由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高15m排气筒排放;进料口、出料口安装水雾喷淋装置;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及速率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对物料进行苫盖,在原料、成品堆场四周设置防风抑尘网并定期洒水降尘;运输车辆及时清洗、车辆运输过程中全程苫盖,减少汽车运输过程中的扬尘。装卸、堆存、破碎、筛分及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颗粒物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颗粒物的要求。

(四)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选用低噪声的生产设备,设备房密闭,采取减振、软连接、隔声措施,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噪音经减振、消声、隔声处理等降噪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五)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市政部门定期清运。除尘设备收集的粉尘暂存于石粉仓内,外售综合利用;除尘器废布袋由厂家回收;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机油暂存区地面与裙脚须用坚固、防渗的建筑材料建造,防渗层为至少2mm厚的防渗人工材料,防渗系数≤10-7cm/s,做好危险废物情况的记录。固废处理措施和处置能够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中要求。

(六)环境风险及保护措施。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防止风险事故发生。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6日-2023年6月12日(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467-*传真:0467-*通讯地址: (略) 迎宾 (略) 生态环境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

内容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略) (略) 恒山区鑫佰石材厂固废处理项目

(略) (略) 恒山区柳毛乡光明村东1.6公里处

(略) 恒山区鑫佰石材厂

该项目为新建项目, (略) (略) 恒山区柳毛乡光明村东1.6公里处,项目占地面积19073.2平方米,工业工地。年加工石料30万立方米,原料来源为周边石墨矿挖掘产生的废弃土石(无尾矿砂)。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等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施工现场周边应设置围挡,注意施工作业防尘,道路进行硬质覆盖,运输、装卸应注意苫盖和降尘。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于施工场地和道路洒水降尘,不得外排;生活污水排入临时防渗旱厕。施工机械要采取减振措施,使用低噪声设备,杜绝夜间施工,施工场界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建 (略) 政指定地点倾倒,生活垃圾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

(二)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生产抑尘用水全部进入石料中挥发,不外排;初期雨水汇入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三)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项目主要产生的废气为颗粒物,鄂破破碎站、圆锥破碎筛分破碎站厂房密闭,含尘废气由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高15m排气筒排放;进料口、出料口安装水雾喷淋装置;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及速率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对物料进行苫盖,在原料、成品堆场四周设置防风抑尘网并定期洒水降尘;运输车辆及时清洗、车辆运输过程中全程苫盖,减少汽车运输过程中的扬尘。装卸、堆存、破碎、筛分及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颗粒物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颗粒物的要求。

(四)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选用低噪声的生产设备,设备房密闭,采取减振、软连接、隔声措施,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噪音经减振、消声、隔声处理等降噪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五)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市政部门定期清运。除尘设备收集的粉尘暂存于石粉仓内,外售综合利用;除尘器废布袋由厂家回收;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机油暂存区地面与裙脚须用坚固、防渗的建筑材料建造,防渗层为至少2mm厚的防渗人工材料,防渗系数≤10-7cm/s,做好危险废物情况的记录。固废处理措施和处置能够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中要求。

(六)环境风险及保护措施。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防止风险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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