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作出尾矿粉烘干线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拟作出尾矿粉烘干线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六安 (略) 尾矿粉烘干线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意见 (略) 霍邱县生态环境分局环境监测与排放管理股。
联系电话:0564-*,0564-*
地址:霍邱县城关镇卧阳路北段生态环境分局(*)
1、项目名称:尾矿粉烘干线新建项目
2、建设地点:霍邱县龙潭镇105国道西侧
3、建设单位:六安 (略)
4、建设项目概况:项目租赁霍邱县兴 (略) 闲置厂房,建筑面积2000m2。新建2条尾矿粉烘干线,主要生产设备包括生物质燃烧机、烘干机、筛分机等。项目总投资800万元,环保投资27万元。建成后可形成年产10000吨干状尾矿粉的生产能力。
5、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影响分析
厂区采用雨污分流,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依托霍邱县兴 (略) 现有处理措施,不外排。项目废水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主要废气为生物质燃烧废气、烘干、筛分废气和尾矿粉储存、装卸粉尘等。项目将原料、生产设备和产品干状尾矿粉设置在封闭厂房内,封闭物料输送带,并对筛分工序进行二次封闭。筛分含尘废气经封闭负压收集与生物质燃烧废气和烘干废气一并经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略) 大气办关于印发《 (略) 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皖大气办[2020]2号)中颗粒物30 mg/m3、二氧化硫200 mg/m3、氮氧化物300mg/m3的限值要求。厂区出入口设置车辆清洗平台,并定期对厂区道路进行洒水抑尘。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废气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噪声。建设单位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相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措施,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对区域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筛分工序产生的大颗粒砂石、沉淀池沉渣、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以及生活垃圾。
筛分砂石、沉淀池沉渣以及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暂存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定期外售或回用于生产,暂存期间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规定要求。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项目采取以上措施后,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六安 (略) 尾矿粉烘干线新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相关规划及“三线一单”要求。项目在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后,各项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因此,从环境影响的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6、相关部门意见
2022年11月24日,项目在霍邱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取得备案(项目代码:2211-*-07-01-*)。
7、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六安 (略) 尾矿粉烘干线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意见 (略) 霍邱县生态环境分局环境监测与排放管理股。
联系电话:0564-*,0564-*
地址:霍邱县城关镇卧阳路北段生态环境分局(*)
1、项目名称:尾矿粉烘干线新建项目
2、建设地点:霍邱县龙潭镇105国道西侧
3、建设单位:六安 (略)
4、建设项目概况:项目租赁霍邱县兴 (略) 闲置厂房,建筑面积2000m2。新建2条尾矿粉烘干线,主要生产设备包括生物质燃烧机、烘干机、筛分机等。项目总投资800万元,环保投资27万元。建成后可形成年产10000吨干状尾矿粉的生产能力。
5、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影响分析
厂区采用雨污分流,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依托霍邱县兴 (略) 现有处理措施,不外排。项目废水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主要废气为生物质燃烧废气、烘干、筛分废气和尾矿粉储存、装卸粉尘等。项目将原料、生产设备和产品干状尾矿粉设置在封闭厂房内,封闭物料输送带,并对筛分工序进行二次封闭。筛分含尘废气经封闭负压收集与生物质燃烧废气和烘干废气一并经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略) 大气办关于印发《 (略) 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皖大气办[2020]2号)中颗粒物30 mg/m3、二氧化硫200 mg/m3、氮氧化物300mg/m3的限值要求。厂区出入口设置车辆清洗平台,并定期对厂区道路进行洒水抑尘。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废气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噪声。建设单位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相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措施,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对区域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筛分工序产生的大颗粒砂石、沉淀池沉渣、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以及生活垃圾。
筛分砂石、沉淀池沉渣以及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暂存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定期外售或回用于生产,暂存期间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规定要求。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项目采取以上措施后,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六安 (略) 尾矿粉烘干线新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相关规划及“三线一单”要求。项目在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后,各项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因此,从环境影响的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6、相关部门意见
2022年11月24日,项目在霍邱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取得备案(项目代码:2211-*-07-01-*)。
7、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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