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污泥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晋江市污泥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略) (略) 现 (略) (略) (略) 污泥处置中心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向公众公开其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具体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 各污水处理厂污泥出路问题,真正实现污泥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处置的需要, (略) (略) 拟于晋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安东 (略) 污泥处置中心项目。本工程远期总规模1800 t/d,第一期处理规模为1200t/d(其中含水率80%污泥600 t/d,含水率55%左右污泥300 t/d,一般固废300 t/d)。污泥及固废处理工艺为“干化+焚烧”,焚烧余热用于供热及余热发电。
二、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略) (略)
联系地址: (略) 青阳街道金融广场1期3号楼18楼
咨询及联系人:郭经理
联系电话:0595-*
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 (略) (略)
联系地址: (略) 工业路451号鼓楼科技商务中心6层
咨询及联系人:康工
联系电话:0591-*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公众意见表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链接:http://** 提取码:sygv(注: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略) (略)
2023年7月18日
(略) (略) 现 (略) (略) (略) 污泥处置中心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向公众公开其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具体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 各污水处理厂污泥出路问题,真正实现污泥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处置的需要, (略) (略) 拟于晋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安东 (略) 污泥处置中心项目。本工程远期总规模1800 t/d,第一期处理规模为1200t/d(其中含水率80%污泥600 t/d,含水率55%左右污泥300 t/d,一般固废300 t/d)。污泥及固废处理工艺为“干化+焚烧”,焚烧余热用于供热及余热发电。
二、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略) (略)
联系地址: (略) 青阳街道金融广场1期3号楼18楼
咨询及联系人:郭经理
联系电话:0595-*
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 (略) (略)
联系地址: (略) 工业路451号鼓楼科技商务中心6层
咨询及联系人:康工
联系电话:0591-*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公众意见表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链接:http://** 提取码:sygv(注: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略) (略)
2023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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