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市康华米厂食品加工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公示
邳州市康华米厂食品加工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公示
(略) 康华米厂食品加工项目(一期)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 (略) 康华米厂食品加工项目(一期)》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略) 康华米厂食品加工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 (略) 康华米厂;
生产规模:年产大米4800吨、年产谷糠380吨、年产碎米126吨;
项目概况: (略) 康华米厂成立于2008年04月02日,注册 (略) 碾庄镇李集村(八集路口东100米),法定代表人为吕民选。经营范围包括大米加工、销售。2016 (略) 康华米厂投资500万元, (略) 碾庄镇李集村建设“ (略) 康华米厂食品加工项目(一期)”,该项目占地面积及总建筑面积11300m2。
(略) 康华米厂食品加工项目(一期)主体工程已全部建设完毕,所需的生产设备全部到位,各类环保治理设施与主体工程均已正常运行,生产能力达到设计规模的75%以上,具备“三同时”竣工验收监测条件。
建设地点: (略) 碾庄镇李集村;
公示日期:2023年7月21日至2023年8月17日(2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竣工验收报告、验收意见5-康华验收监测报告(3).pdf验收意见盖章.pdf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略) 康华米厂食品加工项目(一期)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 (略) 康华米厂食品加工项目(一期)》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略) 康华米厂食品加工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 (略) 康华米厂;
生产规模:年产大米4800吨、年产谷糠380吨、年产碎米126吨;
项目概况: (略) 康华米厂成立于2008年04月02日,注册 (略) 碾庄镇李集村(八集路口东100米),法定代表人为吕民选。经营范围包括大米加工、销售。2016 (略) 康华米厂投资500万元, (略) 碾庄镇李集村建设“ (略) 康华米厂食品加工项目(一期)”,该项目占地面积及总建筑面积11300m2。
(略) 康华米厂食品加工项目(一期)主体工程已全部建设完毕,所需的生产设备全部到位,各类环保治理设施与主体工程均已正常运行,生产能力达到设计规模的75%以上,具备“三同时”竣工验收监测条件。
建设地点: (略) 碾庄镇李集村;
公示日期:2023年7月21日至2023年8月17日(2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竣工验收报告、验收意见5-康华验收监测报告(3).pdf验收意见盖章.pdf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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