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img.bidcenter.com.cn/m/images/tupian/wei574.png)
新增90吨小时循环流化床锅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新增90吨小时循环流化床锅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日,我单位委托新疆亿芊 (略) 承担“新增90吨/小时循环流化床锅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新增90吨/小时循环流化床锅炉技改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位于新疆额敏县桥南 (略) 厂区内。
建设内容:新增90吨/小时循环流化床1台,蒸发量90吨/小时,压力3.82MPa,温度450℃,烟气脱硫系统1套,烟气除尘系统1套,烟气脱硝系统1套,除灰、除渣系统1套,锅炉DCS控制1套,锅炉辅机1套,电气控制1套。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中粮 (略) (略)
联系人:张建新
联系电话:*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名称:新疆亿芊 (略)
联系人:薛工
联系电话:0991-*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中粮 (略) (略)
**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日,我单位委托新疆亿芊 (略) 承担“新增90吨/小时循环流化床锅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新增90吨/小时循环流化床锅炉技改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位于新疆额敏县桥南 (略) 厂区内。
建设内容:新增90吨/小时循环流化床1台,蒸发量90吨/小时,压力3.82MPa,温度450℃,烟气脱硫系统1套,烟气除尘系统1套,烟气脱硝系统1套,除灰、除渣系统1套,锅炉DCS控制1套,锅炉辅机1套,电气控制1套。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中粮 (略) (略)
联系人:张建新
联系电话:*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名称:新疆亿芊 (略)
联系人:薛工
联系电话:0991-*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中粮 (略) (略)
**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