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23日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湄洲湾航道四期工程—南岸航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2021年3月23日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湄洲湾航道四期工程—南岸航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2021年3月23 (略) 生态环境厅关于湄洲湾航道四期工程—南岸航道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湄洲湾航道四期工程—南岸航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为2021年3月24日-2021年3月30日(5个工作日)。
二、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 话:0591-* 、*(传真)
电子邮箱: *@*ttp://**.cn
通讯地址: (略) 鼓楼区环保 (略) 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邮政编码:*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 | 备注 |
湄洲湾航道四期工程—南岸航道工程 | 南山片区公共航道工 (略) 泉港区湄洲湾枫亭澳西部海域; 外走马埭公共航道工程位于惠安县湄洲湾山腰澳海域。 | (略) (略) | 厦门 (略) | 包括南山片区公共航道工程和外走马埭公共航道工程两个部分。其中,南山片区公共航道工程建设内容包括航道工程8.22公里、疏浚和炸礁工程;外走马埭公共航道工程建设内容包括航道工程12.46公里、船舶锚地1处、应急锚地1处、疏浚和炸礁工程;同步新设、改造航标设施。 项目用海总面积为480.7121公顷,其中,南山片区公共航道工程用海面积216.94公顷,外走马埭公共航道工程用海总面积263.7721公顷。 本项目南山片区航道工程施工期15个月,外走马埭航道工程施工期24个月,计划投资5110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46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5.6%。 | 一、海洋水环境保护措施 要求建设单位应在工程施工前完成受影响范围内养殖区的搬迁工作,对损失作出合理补偿。疏浚施工作业应安排在高潮期前后进行,以加快悬浮物向湾口扩散;疏浚船舶配备精准定位和水位监测设备,提高疏浚施工精度;在临近湄洲湾重要滨海湿地生态保护红线区进行疏浚作业时,应在红线区一侧的疏浚边界设置防污屏。炸礁船舶配备精准定位设备,炸礁作业单次起爆药量控制在138千克以下。船舶含油污水和生活污水禁止随意排放,按照海事管理机构要求进行接收处理。 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开鱼类繁殖季节,在高潮期前后进行疏浚施工。疏浚船舶应配备精准定位和水位监测设备,在临近湄洲湾重要滨海湿地生态保护红线区进行疏浚作业时,应在红线区一侧的疏浚边界设置防污屏。炸礁船舶配备精准定位设备,炸礁作业单次起爆药量控制在138千克以下,并在炸礁区域布设气泡帷幕装置。炸礁施工前应采取小药量试爆(试爆药量小于5千克)、电子脉冲等善意方式驱赶鱼类。针对工程施工造成海洋生物资源损失,应采取增殖放流补偿措施。 三、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施工单位必须根据湄洲湾海域船舶动态,合理安排施工作业面,在有船舶通过时,提前采取避让措施,并按照交通部信号管理规定显示信号。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所需的环境风险应急物资(包括吸油船、吸油毡、围油栏、溢油分散剂、储油设施等),主要依托福建海事局泉州溢油应急设备库、 (略) 4家船舶污染清除单位、秀屿港区船舶污染应急设备点、 (略) 2家船舶污染清除单位和各作业区码头等社会应急资源,部分应急物资配备在施工船舶上(单艘船舶自备吸油毡0.5吨、溢油分散剂0.2吨及临时储存容器1立方米)。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严禁在福炼海底原油输送管道上方实施疏浚、炸礁作业。外走马埭公共航道北锚地应设置警示标志,严禁通航船舶在福炼海底原油输送管道上方锚泊。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与当地政府和海事主管部门建立应急联动机制。 四、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施工期疏浚物和炸礁弃渣抛填至中化炼化一体化三期回填工程E区;运营期维护性疏浚物外抛至湄洲湾疏浚物海洋倾倒区;施工生活垃圾收集上岸,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船舶保养产生的含油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 本项目采取了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在项目所在地及周围村庄张贴公告等方式进行了公众参与,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居民的调查表或电话等反馈意见。建设单位编制了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
2021年3月23 (略) 生态环境厅关于湄洲湾航道四期工程—南岸航道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湄洲湾航道四期工程—南岸航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为2021年3月24日-2021年3月30日(5个工作日)。
二、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 话:0591-* 、*(传真)
电子邮箱: *@*ttp://**.cn
通讯地址: (略) 鼓楼区环保 (略) 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邮政编码:*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 | 备注 |
湄洲湾航道四期工程—南岸航道工程 | 南山片区公共航道工 (略) 泉港区湄洲湾枫亭澳西部海域; 外走马埭公共航道工程位于惠安县湄洲湾山腰澳海域。 | (略) (略) | 厦门 (略) | 包括南山片区公共航道工程和外走马埭公共航道工程两个部分。其中,南山片区公共航道工程建设内容包括航道工程8.22公里、疏浚和炸礁工程;外走马埭公共航道工程建设内容包括航道工程12.46公里、船舶锚地1处、应急锚地1处、疏浚和炸礁工程;同步新设、改造航标设施。 项目用海总面积为480.7121公顷,其中,南山片区公共航道工程用海面积216.94公顷,外走马埭公共航道工程用海总面积263.7721公顷。 本项目南山片区航道工程施工期15个月,外走马埭航道工程施工期24个月,计划投资5110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46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5.6%。 | 一、海洋水环境保护措施 要求建设单位应在工程施工前完成受影响范围内养殖区的搬迁工作,对损失作出合理补偿。疏浚施工作业应安排在高潮期前后进行,以加快悬浮物向湾口扩散;疏浚船舶配备精准定位和水位监测设备,提高疏浚施工精度;在临近湄洲湾重要滨海湿地生态保护红线区进行疏浚作业时,应在红线区一侧的疏浚边界设置防污屏。炸礁船舶配备精准定位设备,炸礁作业单次起爆药量控制在138千克以下。船舶含油污水和生活污水禁止随意排放,按照海事管理机构要求进行接收处理。 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开鱼类繁殖季节,在高潮期前后进行疏浚施工。疏浚船舶应配备精准定位和水位监测设备,在临近湄洲湾重要滨海湿地生态保护红线区进行疏浚作业时,应在红线区一侧的疏浚边界设置防污屏。炸礁船舶配备精准定位设备,炸礁作业单次起爆药量控制在138千克以下,并在炸礁区域布设气泡帷幕装置。炸礁施工前应采取小药量试爆(试爆药量小于5千克)、电子脉冲等善意方式驱赶鱼类。针对工程施工造成海洋生物资源损失,应采取增殖放流补偿措施。 三、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施工单位必须根据湄洲湾海域船舶动态,合理安排施工作业面,在有船舶通过时,提前采取避让措施,并按照交通部信号管理规定显示信号。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所需的环境风险应急物资(包括吸油船、吸油毡、围油栏、溢油分散剂、储油设施等),主要依托福建海事局泉州溢油应急设备库、 (略) 4家船舶污染清除单位、秀屿港区船舶污染应急设备点、 (略) 2家船舶污染清除单位和各作业区码头等社会应急资源,部分应急物资配备在施工船舶上(单艘船舶自备吸油毡0.5吨、溢油分散剂0.2吨及临时储存容器1立方米)。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严禁在福炼海底原油输送管道上方实施疏浚、炸礁作业。外走马埭公共航道北锚地应设置警示标志,严禁通航船舶在福炼海底原油输送管道上方锚泊。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与当地政府和海事主管部门建立应急联动机制。 四、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施工期疏浚物和炸礁弃渣抛填至中化炼化一体化三期回填工程E区;运营期维护性疏浚物外抛至湄洲湾疏浚物海洋倾倒区;施工生活垃圾收集上岸,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船舶保养产生的含油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 本项目采取了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在项目所在地及周围村庄张贴公告等方式进行了公众参与,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居民的调查表或电话等反馈意见。建设单位编制了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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