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公示——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7月17日拟作出的四川宏航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00吨塑料包装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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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公示——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7月17日拟作出的四川宏航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00吨塑料包装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7月17日我局拟对 (略) 年产400吨塑料包装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17日-2023年7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人:王要才

联系电话:0830-*

通信地址: (略) 江阳区春华路二段66号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1

(略) 年产400吨塑料包装生产线建设项目

(略) 泰安路三段6号

(略)

四川 (略)

项目租用位于江阳区泰阳路三段6号的 (略) 已建厂房进行改建,厂房建筑面积约4211m2,将原位于旭阳路1段10号厂房内的生产设备搬迁至新厂区,并新增自动吸塑成型一体机等相关设备,新增年产塑料包装100吨,项目建成后年产塑料包装产品400吨。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4万元。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模具制作、雕刻粉尘在密闭模具间内自然沉降。吸塑和复布工序产生的有机物(VOCs)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模具清洗废水经沉淀后与生活废水一并进入预处理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利用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废胶水桶由厂家回收综合利用。废活性炭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7月17日我局拟对 (略) 年产400吨塑料包装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17日-2023年7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人:王要才

联系电话:0830-*

通信地址: (略) 江阳区春华路二段66号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1

(略) 年产400吨塑料包装生产线建设项目

(略) 泰安路三段6号

(略)

四川 (略)

项目租用位于江阳区泰阳路三段6号的 (略) 已建厂房进行改建,厂房建筑面积约4211m2,将原位于旭阳路1段10号厂房内的生产设备搬迁至新厂区,并新增自动吸塑成型一体机等相关设备,新增年产塑料包装100吨,项目建成后年产塑料包装产品400吨。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4万元。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模具制作、雕刻粉尘在密闭模具间内自然沉降。吸塑和复布工序产生的有机物(VOCs)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模具清洗废水经沉淀后与生活废水一并进入预处理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利用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废胶水桶由厂家回收综合利用。废活性炭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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