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公示——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7月17日拟作出的泸州建中科技有限公司泸州市新型建材科研示范园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批准公示——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7月17日拟作出的泸州建中科技有限公司泸州市新型建材科研示范园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7月17日我局拟对 (略) (略) 新型建材科研示范园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17日-2023年7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人:王要才
联系电话:0830-*
通信地址: (略) 江阳区春华路二段66号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1 | (略) (略) 新型建材科研示范园项目(一期) | (略) 高新区泰安街道长江村 | (略) | 泸州 (略) | 项 (略) 高新区泰安街道长江村, (略) 购买厂房、办公楼、宿舍楼、科技楼及其配套设施8万余平方米,安装破碎机、振动筛、制砂机、水泥筒仓、搅拌机等设备,建设石材加工生产线1条、商品混凝土生产线2条、PC构件生产线1条及配套的辅助、环保和新能源油电设备,项目建设完成后,形成年产石子及机制砂160万吨,商品混凝土100万立方米,混凝土预制件30万立方米的生产规模。项目总投资约17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47.5万元。 | 1.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砂石加工工序、商品混凝土加工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在封闭厂房内排放。水泥罐、粉煤灰罐、矿粉罐仓顶粉尘经脉冲除尘器处理后在厂房中自然沉降。装卸点、给料机、原料与成品堆场等易产尘设施设备经密闭厂房+喷雾方式降尘。燃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烟气经排气筒排放;钢筋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楼顶排气筒排放。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砂石清洗废水、搅拌设备与罐车清洗废水分别经泥水分离系统处理后回用,不外排。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日常生活污水、研发中心废水一并进入预处理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利用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沉淀池、泥水分离系统沉砂经砂石分离器分离,分离出的砂石回用于混凝土生产,泥饼加入固化剂后用于生产路沿石、建筑底层等产品。废钢筋、废焊渣外售废品回收单位;废水泥砌块外售综合利用。 餐厨垃圾、隔油池废油交由专门单位处置。含油手套和抹布、废机油、废油桶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7月17日我局拟对 (略) (略) 新型建材科研示范园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17日-2023年7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人:王要才
联系电话:0830-*
通信地址: (略) 江阳区春华路二段66号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1 | (略) (略) 新型建材科研示范园项目(一期) | (略) 高新区泰安街道长江村 | (略) | 泸州 (略) | 项 (略) 高新区泰安街道长江村, (略) 购买厂房、办公楼、宿舍楼、科技楼及其配套设施8万余平方米,安装破碎机、振动筛、制砂机、水泥筒仓、搅拌机等设备,建设石材加工生产线1条、商品混凝土生产线2条、PC构件生产线1条及配套的辅助、环保和新能源油电设备,项目建设完成后,形成年产石子及机制砂160万吨,商品混凝土100万立方米,混凝土预制件30万立方米的生产规模。项目总投资约17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47.5万元。 | 1.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砂石加工工序、商品混凝土加工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在封闭厂房内排放。水泥罐、粉煤灰罐、矿粉罐仓顶粉尘经脉冲除尘器处理后在厂房中自然沉降。装卸点、给料机、原料与成品堆场等易产尘设施设备经密闭厂房+喷雾方式降尘。燃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烟气经排气筒排放;钢筋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楼顶排气筒排放。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砂石清洗废水、搅拌设备与罐车清洗废水分别经泥水分离系统处理后回用,不外排。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日常生活污水、研发中心废水一并进入预处理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利用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沉淀池、泥水分离系统沉砂经砂石分离器分离,分离出的砂石回用于混凝土生产,泥饼加入固化剂后用于生产路沿石、建筑底层等产品。废钢筋、废焊渣外售废品回收单位;废水泥砌块外售综合利用。 餐厨垃圾、隔油池废油交由专门单位处置。含油手套和抹布、废机油、废油桶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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