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罗市镇兰田村公墓山项目立项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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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罗市镇兰田村公墓山项目立项的批复

奉发改发〔2023〕241号



罗市镇人民政府:
报来《 (略) 镇兰田村公墓山项目立项的请示》(罗府字〔2023〕48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2023年7月20日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该项目用地证明, (略) 镇兰田村公墓山项目立项。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罗市镇兰田村公墓山项目
二、项目代码:2307-*-04-01-*
三、项目建设地点:罗市镇兰田村
四、项目建设单位: (略) 镇人民政府
五、项目建设工期:3个月。
六、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挖方16000m3,混凝土道路1863.33㎡,室外台阶39㎡,竹栏杆100m,花岗岩石材墓穴100个,排水沟361.05m,砖砌挡土墙250m。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73.75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
八、其他事项:项目单位应在项目开工前据此尽快办理财审、用地规划、工程规划等相关建设手续,落实建设条件,认真组织好项目的实施工作。
十、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一、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2023年7月20日





抄 送:县政府办,监察委,财政局,审计局,住建局,统计局,
自然资源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奉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7月20日印发

附件:

奉发改发〔2023〕241号



罗市镇人民政府:
报来《 (略) 镇兰田村公墓山项目立项的请示》(罗府字〔2023〕48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2023年7月20日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该项目用地证明, (略) 镇兰田村公墓山项目立项。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罗市镇兰田村公墓山项目
二、项目代码:2307-*-04-01-*
三、项目建设地点:罗市镇兰田村
四、项目建设单位: (略) 镇人民政府
五、项目建设工期:3个月。
六、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挖方16000m3,混凝土道路1863.33㎡,室外台阶39㎡,竹栏杆100m,花岗岩石材墓穴100个,排水沟361.05m,砖砌挡土墙250m。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73.75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
八、其他事项:项目单位应在项目开工前据此尽快办理财审、用地规划、工程规划等相关建设手续,落实建设条件,认真组织好项目的实施工作。
十、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一、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2023年7月20日





抄 送:县政府办,监察委,财政局,审计局,住建局,统计局,
自然资源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奉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7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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