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临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告—《年产500MW制氢装备组件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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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临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告—《年产500MW制氢装备组件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反馈意见的 联系方式 |
1 | 年产500MW制氢装备组件项目 | (略) 璜土镇石庄桃花港路8号 | 远景氢能源科技(江阴)有限公司 | 江苏 (略) | 远景氢能源科技(江阴)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2月,注册地 (略) 申港街道创新村申庄2号,现根据公司发展需要,拟租 (略) 璜土镇石庄桃花港路8号的优见 (略) 厂房6611.87平方米,购置焊接输送线、喷砂机、制膜机、球磨机、裁切机等设备合计64台套,建设三条制氢装备配套零部件生产线:自动化焊接线、表面处理线、隔膜生产线,并配套建设检测室、公用辅助工程设施。项目建成投产后,可形成年产500MW制氢装备组件的生产能力。 | 1、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焊接工序产生的焊烟,烘干、干燥、烘烤工序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喷砂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酸洗工序产生的硫酸雾、氯化氢,涂液配置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氯化氢,喷涂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氯化氢、颗粒物,喷涂后的干燥、烘烤工序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非*烷总烃、氯化氢,浆料预制投料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真空脱泡过程抽真空产生的有机废气和溶剂回收装置产生的塔顶抽真空有机废气(以非*烷总烃计),实验过程产生的非*烷总烃、氯化氢。废气经污染治理措施处理后,颗粒物、硫酸雾、氯化氢、非*烷总烃有组织排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标准,烟尘、SO2、NOX有组织排放可达《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标准,通过加强车间通风,颗粒物、硫酸雾、HCl、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3标准,厂区内非*烷总烃排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建设项目废气污染物达标排放,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目标,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内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与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起接入光大水处理(江阴)有限公司西利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焊接输送线、超声水洗槽组、喷砂机、球磨机、制膜机、真空脱泡机以及风机、空压机等生产和辅助设备,噪声源强≤90dB(A),经采取相应降噪措施后,厂界环境噪声可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3类标准。 4、固废:本项目固废主要为焊接工序产生的焊渣,喷砂工序产生的废棕刚玉,酸洗工序产生的废酸、槽渣,原辅料使用产生的废包装袋、废包装桶,制纯装备产生的废活性炭、废RO膜,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机油,逆流清洗过程产生的废擦拭棉布、溶剂回收过程产生的精馏残液、裁切工序产生的边角料、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实验产生的实验废物,废水处理装置产生的废石英砂、废树脂、污泥,布袋除尘装置产生的滤尘、溶剂回收装置预处理产生的过滤废渣以及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固废均综合利用,不外排。 | 0510-* 0510-* *@*26.com |
公开时间:2023年7月24日~2023年7月28日(5个工作日)
江阴临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告—《年产500MW制氢装备组件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反馈意见的 联系方式 |
1 | 年产500MW制氢装备组件项目 | (略) 璜土镇石庄桃花港路8号 | 远景氢能源科技(江阴)有限公司 | 江苏 (略) | 远景氢能源科技(江阴)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2月,注册地 (略) 申港街道创新村申庄2号,现根据公司发展需要,拟租 (略) 璜土镇石庄桃花港路8号的优见 (略) 厂房6611.87平方米,购置焊接输送线、喷砂机、制膜机、球磨机、裁切机等设备合计64台套,建设三条制氢装备配套零部件生产线:自动化焊接线、表面处理线、隔膜生产线,并配套建设检测室、公用辅助工程设施。项目建成投产后,可形成年产500MW制氢装备组件的生产能力。 | 1、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焊接工序产生的焊烟,烘干、干燥、烘烤工序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喷砂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酸洗工序产生的硫酸雾、氯化氢,涂液配置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氯化氢,喷涂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氯化氢、颗粒物,喷涂后的干燥、烘烤工序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非*烷总烃、氯化氢,浆料预制投料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真空脱泡过程抽真空产生的有机废气和溶剂回收装置产生的塔顶抽真空有机废气(以非*烷总烃计),实验过程产生的非*烷总烃、氯化氢。废气经污染治理措施处理后,颗粒物、硫酸雾、氯化氢、非*烷总烃有组织排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标准,烟尘、SO2、NOX有组织排放可达《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标准,通过加强车间通风,颗粒物、硫酸雾、HCl、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3标准,厂区内非*烷总烃排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建设项目废气污染物达标排放,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目标,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内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与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起接入光大水处理(江阴)有限公司西利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焊接输送线、超声水洗槽组、喷砂机、球磨机、制膜机、真空脱泡机以及风机、空压机等生产和辅助设备,噪声源强≤90dB(A),经采取相应降噪措施后,厂界环境噪声可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3类标准。 4、固废:本项目固废主要为焊接工序产生的焊渣,喷砂工序产生的废棕刚玉,酸洗工序产生的废酸、槽渣,原辅料使用产生的废包装袋、废包装桶,制纯装备产生的废活性炭、废RO膜,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机油,逆流清洗过程产生的废擦拭棉布、溶剂回收过程产生的精馏残液、裁切工序产生的边角料、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实验产生的实验废物,废水处理装置产生的废石英砂、废树脂、污泥,布袋除尘装置产生的滤尘、溶剂回收装置预处理产生的过滤废渣以及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固废均综合利用,不外排。 | 0510-* 0510-* *@*26.com |
公开时间:2023年7月24日~2023年7月28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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