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受理《莱芜巨新冶金材料有限公司年处理5万吨除尘灰技术改造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公示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受理《莱芜巨新冶金材料有限公司年处理5万吨除尘灰技术改造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于2023年7月24日受理了莱芜 (略) 年处理5万吨除尘灰技术改造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24日—2023年8月4日(10个工作日)。报告书受理公示的公示内容,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过期后公示将被撤销。如有需要,请自行保存。
联系电话:0531-*(行政审批大厅)
通讯地址: (略) 中区站前路9号
电子信箱:*@*ttp://**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附件 |
1 | 莱芜 (略) 年处理5万吨除尘灰技术改造项目(一期) | 钢城区 | 莱芜 (略) | 山东新达环境保护 (略) | 2023-7-24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于2023年7月24日受理了莱芜 (略) 年处理5万吨除尘灰技术改造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24日—2023年8月4日(10个工作日)。报告书受理公示的公示内容,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过期后公示将被撤销。如有需要,请自行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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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莱芜 (略) 年处理5万吨除尘灰技术改造项目(一期) | 钢城区 | 莱芜 (略) | 山东新达环境保护 (略) | 2023-7-24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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