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抚松县腾顺祥货物运输有限公司碎石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抚松县腾顺祥货物运输有限公司碎石加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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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抚松县腾顺祥货物运输有限公司碎石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抚松县腾顺祥货物运输有限公司碎石加工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抚松县腾 (略) 碎石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9-*(审批办)

通讯地址: (略) 翠柏路5号

邮 编:*

项目名称 抚松县腾 (略) 碎石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 抚松县北岗镇北部区域,泉北变电所东侧,201国道南侧
建设单位 抚松县腾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清山 (略)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抚松县北岗镇北部区域,泉北变电所东侧,201国道南侧,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东侧、南侧为空地,西侧为变电所,北侧为废弃建筑。占地面积6290.28m2,厂区生产区及堆场地面均已硬化,本项目不建设建筑物进行生产。项目共设一条破碎生产线,建成后产品规模为年产建筑用石0.5万t/a、建筑用砂1万t/a。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排入沉淀池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排入厂区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堆场扬尘、装卸扬尘、上料粉尘、运输扬尘、输送粉尘、破碎及筛分粉尘。企业拟对堆场地面硬化,周边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并采用防风抑尘网覆盖,定期洒水降尘;装卸、上料及输送工段采用水雾喷淋;运输扬尘采取厂区道路及时清扫、路面定时洒水;破碎、筛分工段采用采用水雾喷淋措施,经过一系列的废气防治措施后,厂界粉尘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噪声

本项目夜间不生产,拟采用低噪声设备,并对产噪设备采取减振消声措施,经预测,本项目投产后,厂界昼间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沉淀池沉淀物。生活垃圾经收集后,送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沉淀池沉淀物送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回填场填埋,不得露天堆放,防止产生二次扬尘污染。
公众参与情况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信息来源:http://**_*.html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抚松县腾 (略) 碎石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9-*(审批办)

通讯地址: (略) 翠柏路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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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抚松县腾 (略) 碎石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 抚松县北岗镇北部区域,泉北变电所东侧,201国道南侧
建设单位 抚松县腾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清山 (略)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抚松县北岗镇北部区域,泉北变电所东侧,201国道南侧,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东侧、南侧为空地,西侧为变电所,北侧为废弃建筑。占地面积6290.28m2,厂区生产区及堆场地面均已硬化,本项目不建设建筑物进行生产。项目共设一条破碎生产线,建成后产品规模为年产建筑用石0.5万t/a、建筑用砂1万t/a。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排入沉淀池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排入厂区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堆场扬尘、装卸扬尘、上料粉尘、运输扬尘、输送粉尘、破碎及筛分粉尘。企业拟对堆场地面硬化,周边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并采用防风抑尘网覆盖,定期洒水降尘;装卸、上料及输送工段采用水雾喷淋;运输扬尘采取厂区道路及时清扫、路面定时洒水;破碎、筛分工段采用采用水雾喷淋措施,经过一系列的废气防治措施后,厂界粉尘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噪声

本项目夜间不生产,拟采用低噪声设备,并对产噪设备采取减振消声措施,经预测,本项目投产后,厂界昼间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沉淀池沉淀物。生活垃圾经收集后,送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沉淀池沉淀物送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回填场填埋,不得露天堆放,防止产生二次扬尘污染。
公众参与情况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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