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生态环境局永定分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张家界市生态环境局永定分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张家 (略) 项目、张家界 (略) 扩建项目、 (略) 永定区三羊包装厂旧厂改造项目等3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告知承诺制),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示(批文见附件),公示期:2023年7月19日-2023年7月27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略)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 (略) 慈 (略) 提起行政诉讼。可自本公示期满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自本公示期满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公众反馈意见途径:
联系电话 0744-*( (略) 生态环境局永定区分局)
传 真 0744-*通讯地址 教场路124号( (略) 生态环境局永定分局)
邮 编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备注 |
1 | 张家 (略)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表 | 张环(永)审〔2023〕13号 | 告知承诺制 |
2 | 张家界 (略) 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表 | 张环(永)审〔2023〕14号 | 告知承诺制 |
3 | (略) 永定区三羊包装厂旧厂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表 | 张环(永)审〔2023〕15号 | 告知承诺制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张家 (略) 项目、张家界 (略) 扩建项目、 (略) 永定区三羊包装厂旧厂改造项目等3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告知承诺制),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示(批文见附件),公示期:2023年7月19日-2023年7月27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略)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 (略) 慈 (略) 提起行政诉讼。可自本公示期满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自本公示期满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公众反馈意见途径:
联系电话 0744-*( (略) 生态环境局永定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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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备注 |
1 | 张家 (略)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表 | 张环(永)审〔2023〕13号 | 告知承诺制 |
2 | 张家界 (略) 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表 | 张环(永)审〔2023〕14号 | 告知承诺制 |
3 | (略) 永定区三羊包装厂旧厂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表 | 张环(永)审〔2023〕15号 | 告知承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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