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生态环境局临江市分局行政执法领域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白山市生态环境局临江市分局行政执法领域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白山市生态环境局临江市分局行政执法领域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白环临发〔2023〕16号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开展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解决行政执法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实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略) 营商环境, (略) (略) 办工作方案要求,制定我局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坚决整治行政执法中粗暴执法、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的问题,严肃查处搞暗箱操作、权力寻租,收回扣、拿红包,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行为。促使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都能够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有效杜绝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权力寻租现象的发生。正确处理监管与服务的关系,摒弃官僚主义和衙门作风,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理念,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有效杜绝侵害群众利益的现象发生。
二、整治内容
(一)执法不严格。主要包括发现问题不处理、行政执法缺位等意于履行问题;执行法律、法规、规章打折扣等问题:受理投诉不及时、办理案件超出法定期限等问题:法制审核机构及人员配备不符合标准等问题。
(二)执法不规范。主要包括违反法定权限,不遵守法定程序,调查取证不实、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准确,文书制作不规范等问题:执法记录仪等专业设备配备不足,执法记录集中存储设备短缺、执法记录过程不全、文字音像记录归档保存不规范等问题。
(三)执法不公正。主要包括多头执法、选择性执法、趋利性执法、“钓鱼” 执法:滥用行政裁量权,同案异罚,小错重罚,畸轻畸重,办关系案、人情案:执法不透明,以罚代管,运动式执法、“一刀切” 执法、机械执法等问题。
(四)执法不文明。主要包括设置障碍、刁难群众、出盲不逊和行为粗暴。主要体现在态度蛮横,趾高气扬、盛气凌人、动辄训斥,有的执法人员对当事人恶语相向,甚至发生肢体冲突。
(五)执法不廉洁。主要包括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吃拿卡要,收受或索取财物:违反规定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款指标:指定购买商品服务、接受有偿服务等问题。
三、工作步骤和整治措施
专项整治工作从6月初起至11月末结束,按宣传发动、自查自纠、督促检查和总结完善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初)。组织召开动员会议,认真学,把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俯下身子,放下架子,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做好、做到位,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宣传氛围。要通过多种有效载体和形式,广泛宣传,主动争取社会各界的关心、理解和支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多与基层群众交流沟通工作情况,大力营造专项整治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对发现的典型经验和先进人物要深入宣传报道,不断扩大专项专项整治的成果和影响,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以专项整治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并注意总结活动中好的做法和经验。
(三)提高法治水平。坚持问题导向,从群众最不满意的方面着手,从群众反映最集中的领域改起,求真务实,强化措施,落实责任。通过群众监督形成倒逼机制,更好地推动依法行政突出问题的解决。使法治思维有新变化,法治能力有新提高,法治氛围有新提升,法治期待有新回应,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以承诺整改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让广大人民群众更加深切地感受到法治进步带来的变化和成果。通过扎扎实实地整改,进一步增强全体执法人员的大局意识、奉献意识和服务意识,不断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
(四)注重案件查办。要坚持把查办案件贯穿专项整治工作始终,对违法违规的重大案件要从严从重处罚,处理结果公开曝光。要加大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群众反映问题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通报批评,依据有关规定严格实施责任追究。
(略) 生态 (略) 分局
2023年7月19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略) 生态 (略) 分局办公室 2023年7月19日印发
白山市生态环境局临江市分局行政执法领域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白环临发〔2023〕16号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开展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解决行政执法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实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略) 营商环境, (略) (略) 办工作方案要求,制定我局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坚决整治行政执法中粗暴执法、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的问题,严肃查处搞暗箱操作、权力寻租,收回扣、拿红包,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行为。促使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都能够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有效杜绝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权力寻租现象的发生。正确处理监管与服务的关系,摒弃官僚主义和衙门作风,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理念,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有效杜绝侵害群众利益的现象发生。
二、整治内容
(一)执法不严格。主要包括发现问题不处理、行政执法缺位等意于履行问题;执行法律、法规、规章打折扣等问题:受理投诉不及时、办理案件超出法定期限等问题:法制审核机构及人员配备不符合标准等问题。
(二)执法不规范。主要包括违反法定权限,不遵守法定程序,调查取证不实、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准确,文书制作不规范等问题:执法记录仪等专业设备配备不足,执法记录集中存储设备短缺、执法记录过程不全、文字音像记录归档保存不规范等问题。
(三)执法不公正。主要包括多头执法、选择性执法、趋利性执法、“钓鱼” 执法:滥用行政裁量权,同案异罚,小错重罚,畸轻畸重,办关系案、人情案:执法不透明,以罚代管,运动式执法、“一刀切” 执法、机械执法等问题。
(四)执法不文明。主要包括设置障碍、刁难群众、出盲不逊和行为粗暴。主要体现在态度蛮横,趾高气扬、盛气凌人、动辄训斥,有的执法人员对当事人恶语相向,甚至发生肢体冲突。
(五)执法不廉洁。主要包括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吃拿卡要,收受或索取财物:违反规定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款指标:指定购买商品服务、接受有偿服务等问题。
三、工作步骤和整治措施
专项整治工作从6月初起至11月末结束,按宣传发动、自查自纠、督促检查和总结完善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初)。组织召开动员会议,认真学,把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俯下身子,放下架子,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做好、做到位,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宣传氛围。要通过多种有效载体和形式,广泛宣传,主动争取社会各界的关心、理解和支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多与基层群众交流沟通工作情况,大力营造专项整治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对发现的典型经验和先进人物要深入宣传报道,不断扩大专项专项整治的成果和影响,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以专项整治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并注意总结活动中好的做法和经验。
(三)提高法治水平。坚持问题导向,从群众最不满意的方面着手,从群众反映最集中的领域改起,求真务实,强化措施,落实责任。通过群众监督形成倒逼机制,更好地推动依法行政突出问题的解决。使法治思维有新变化,法治能力有新提高,法治氛围有新提升,法治期待有新回应,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以承诺整改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让广大人民群众更加深切地感受到法治进步带来的变化和成果。通过扎扎实实地整改,进一步增强全体执法人员的大局意识、奉献意识和服务意识,不断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
(四)注重案件查办。要坚持把查办案件贯穿专项整治工作始终,对违法违规的重大案件要从严从重处罚,处理结果公开曝光。要加大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群众反映问题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通报批评,依据有关规定严格实施责任追究。
(略) 生态 (略) 分局
2023年7月19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略) 生态 (略) 分局办公室 2023年7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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