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重新审批永宁县C316中西滩公路西园桥改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重新审批永宁县C316中西滩公路西园桥改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永宁县交通运输局:

你局《永宁县交通运输局重新报批永宁县C316中西滩公路西园桥改建工程初步设计的函》及相关资料已收悉,由于工程建设地点发生变化,根据《永宁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十九届第十五次)文件精神,现重新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

项目代码为:2304-*-18-01-*。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原西园桥建设年代久远,桥梁结构及上部梁板损坏严重,桥面裂纹多,安全隐患较大,为进一步改善沿线道路行车条件,保障道路通畅,提升交通安全系数,促进经济快速发展,原则同意建设永宁县C316 中西滩公路西园桥改建工程。

三、建设地址

本项目位于永宁县闽宁镇玉海村与西夏区兴泾镇和金凤区良田镇三方交汇处。

四、建设内容和规模

对原有西园桥进行拆除,在旧桥东侧63米处新建桥梁(桩号K0+066.666)1座,长37m,宽8m,交角75度,上部结构采用1-30m装配式预应力混凝土简支箱梁,下部结构采用桩柱式桥台、钻孔灌注桩基础。项目路线总长363.752m,沥青混凝土路面,采用三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时速30km/h,设计荷载为公路-Ⅱ级,洪水频率1/50,路基宽8m(2×3.5m行车道+2×0.5m土路肩),路面宽7m,路面结构采用5cm 细粒式沥青混凝土+20cm水泥稳定砂砾+ 20cm 级配砂砾底基层,设置平面交叉3处、标志牌12处、护栏330m、减速带52m、标线36㎡等。

五、工期安排

项目建设期为9个月。

六、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本工程概算总投资为347.69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303.20万元,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27.51万元,其他费用6.85万元,预备费用10.13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专项资金、 (略) 财政补贴,剩余为县财政自筹。资金筹措不到位不得开工建设,坚决不能因项目建设形成新的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七、招投标

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招标要严格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03号)规定执行。

八、原《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永宁县C316中西滩公路西园桥改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永审服(批)发〔2022〕60号)同时废止。

九、项目管理

项目建设请严格按照批复的规模、内容、标准实施,不得随意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改变设计方案,项目建设中的有关节能、土地保护、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内容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同时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项目“四制”组织管理,并加强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要严格保证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并据此批复尽快办理相关建设手续,争取早日开工建设。

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开工后、竣工验收后,按照规定通过投资在线平台及时报备或依托宁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管平台等系统共享项目建设动态进度信息。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综合概算表

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7月6 日

(此件公开发布)

永宁县交通运输局:

你局《永宁县交通运输局重新报批永宁县C316中西滩公路西园桥改建工程初步设计的函》及相关资料已收悉,由于工程建设地点发生变化,根据《永宁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十九届第十五次)文件精神,现重新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

项目代码为:2304-*-18-01-*。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原西园桥建设年代久远,桥梁结构及上部梁板损坏严重,桥面裂纹多,安全隐患较大,为进一步改善沿线道路行车条件,保障道路通畅,提升交通安全系数,促进经济快速发展,原则同意建设永宁县C316 中西滩公路西园桥改建工程。

三、建设地址

本项目位于永宁县闽宁镇玉海村与西夏区兴泾镇和金凤区良田镇三方交汇处。

四、建设内容和规模

对原有西园桥进行拆除,在旧桥东侧63米处新建桥梁(桩号K0+066.666)1座,长37m,宽8m,交角75度,上部结构采用1-30m装配式预应力混凝土简支箱梁,下部结构采用桩柱式桥台、钻孔灌注桩基础。项目路线总长363.752m,沥青混凝土路面,采用三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时速30km/h,设计荷载为公路-Ⅱ级,洪水频率1/50,路基宽8m(2×3.5m行车道+2×0.5m土路肩),路面宽7m,路面结构采用5cm 细粒式沥青混凝土+20cm水泥稳定砂砾+ 20cm 级配砂砾底基层,设置平面交叉3处、标志牌12处、护栏330m、减速带52m、标线36㎡等。

五、工期安排

项目建设期为9个月。

六、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本工程概算总投资为347.69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303.20万元,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27.51万元,其他费用6.85万元,预备费用10.13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专项资金、 (略) 财政补贴,剩余为县财政自筹。资金筹措不到位不得开工建设,坚决不能因项目建设形成新的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七、招投标

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招标要严格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03号)规定执行。

八、原《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永宁县C316中西滩公路西园桥改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永审服(批)发〔2022〕60号)同时废止。

九、项目管理

项目建设请严格按照批复的规模、内容、标准实施,不得随意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改变设计方案,项目建设中的有关节能、土地保护、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内容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同时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项目“四制”组织管理,并加强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要严格保证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并据此批复尽快办理相关建设手续,争取早日开工建设。

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开工后、竣工验收后,按照规定通过投资在线平台及时报备或依托宁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管平台等系统共享项目建设动态进度信息。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综合概算表

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7月6 日

(此件公开发布)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