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永宁县2023年老旧小区主体建筑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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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永宁县2023年老旧小区主体建筑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永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永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永宁县2023年老旧小区主体建筑改造工程初步设计审批的函》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永宁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十九届第三十五次)文件精神,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

项目代码为:2307-*-89-01-*。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因老旧小区存在屋面漏水、墙体裂缝、消防设施缺失等问题,为保障居民居住安全,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同意实施永宁县2023年老旧小区主体建筑改造工程。

三、建设地址

项目位于永宁县邮政家属楼、商业总公司楼、招待所北楼、县委楼、玻璃厂2#楼及人行家属楼。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

主要为永宁县邮政家属楼、商业总公司楼、招待所北楼、县委楼、玻璃厂2#楼及人行家属楼6栋主体建筑改造。

(一)邮政家属楼

总建筑面积4673.9m2,屋面防水改造875.41㎡,更换雨落管9个,铺设屋面保温板704.71㎡,外墙保温3311.08㎡,粉刷外墙饰面3311.08㎡(外墙涂料粉刷2998.86㎡、贴面砖312.22㎡),更换楼梯间外窗20个、单元门4个,楼梯间粉刷面积1057.83㎡,楼梯间栏杆及扶手粉刷108m,楼梯间照明灯具及电缆改造24套,增设消防灭火器4套,修补楼梯踏步、屋面更换通风道风帽、修补屋面上人孔、移除及恢复屋顶太阳能集热板等。

(二)商业总公司楼

总建筑面积5606.67m2,屋面防水改造面积1253.41m2,更换雨落管14个,铺设屋面保温板面积1043.51m2,外墙保温面积3197.5 m2,外墙饰面粉刷面积3959.91m2(外墙涂料粉刷面积1456m2、外墙真石漆2063.48m2、贴面砖面积440.43m2),更换楼梯间外窗28个、单元门7个,楼梯间粉刷面积1619.33 m2,楼梯间栏杆及扶手粉刷152.74m,楼梯间照明灯具及电缆改造35套,增设消防灭火器7套,修补楼梯踏步、屋面更换通风道风帽、修补屋面上人孔、移除及恢复屋顶太阳能集热板等。

(三)招待所北楼

总建筑面积2535.05m2,屋面防水改造面积584.51m2,更换雨落管8个,铺设屋面保温板面积455.69m2,外墙保温面积1800.42m2,外墙饰面粉刷面积1800.42m2(外墙涂料粉刷面积1591.44㎡、贴面砖面积208.98㎡),更换楼梯间外窗2个、单元门3个,楼梯间粉刷面积690.52m2,楼梯间栏杆及扶手粉刷65.46m,楼梯间照明灯具及电缆改造15套,增设消防灭火器3套,修补楼梯踏步、屋面更换通风道风帽、修补屋面上人孔、移除及恢复屋顶太阳能集热板等。

(四)县委楼

总建筑面积约4203.2m2,屋面防水改造面积782.86m2,更换雨落管8个,铺设屋面保温板面积630.93m2,外墙保温面积3060.67 m2,外墙饰面粉刷面积3079.24㎡(外墙涂料粉刷面积2785.99㎡+贴面砖面积293.25㎡),更换楼梯间外窗20个、单元门4个,楼梯间粉刷面积1039.92m2,楼梯间栏杆及扶手粉刷108m,楼梯间照明灯具及电缆改造24套,增设消防灭火器4套,修补楼梯踏步、屋面更换通风道风帽、修补屋面上人孔、移除及恢复屋顶太阳能集热板等。

(五)玻璃厂2#楼

总建筑面积约2421.02m2,屋面防水改造面积457.29m2,更换雨落管8个,铺设屋面保温板面积367.47m2,外墙保温面积2017.01 m2,外墙饰面粉刷面积2172.59m2(外墙涂料粉刷面积866.42m2+外墙真石漆1143.58+贴面砖面积162.59m2),更换楼梯间外窗15个、单元门3个,楼梯间粉刷面积788.06m2,楼梯间栏杆及扶手粉刷81m,楼梯间照明灯具及电缆改造18套,增设消防灭火器3套,修补楼梯踏步、屋面更换通风道风帽、修补屋面上人孔、移除及恢复屋顶太阳能集热板等。

(六)人行家属楼

总建筑面积约1886.4m2,屋面防水改造面积500.13m2,更换雨落管8个,铺设屋面保温板面积433.27m2,外墙保温面积1168.77m2,外墙饰面粉刷面积1305.61m2(外墙涂料粉刷面积751.28m2+外墙真石漆70.02m2+贴面砖面积84.31 m2),更换楼梯间外窗12个、单元门4个,楼梯间粉刷面积597.37m2,楼梯间栏杆及扶手粉刷66.56m,楼梯间照明灯具及电缆改造16套,增设消防灭火器4套,修补楼梯踏步、屋面更换通风道风帽、修补屋面上人孔、移除及恢复屋顶太阳能集热板等。

五、工期安排

工程建设期为2023年7月-2024年1月。

六、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为816.47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711.43万元,其他费用66.16万元,预备费38.88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242万元,剩余为县财政配套。资金筹措不到位不得开工建设,坚决不能因项目建设形成新的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七、招投标

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招标要严格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03号)规定执行。

八、项目管理

项目建设请严格按照批复的规模、内容、标准实施,不得随意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改变设计方案,项目建设中的有关节能、土地保护、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内容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同时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项目“四制”组织管理,并加强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要严格保证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并据此批复尽快办理相关建设手续,争取早日开工建设。

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开工后、竣工验收后,按照规定通过投资在线平台及时报备或依托宁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管平台等系统共享项目建设动态进度信息。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综合概算表

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7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永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永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永宁县2023年老旧小区主体建筑改造工程初步设计审批的函》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永宁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十九届第三十五次)文件精神,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

项目代码为:2307-*-89-01-*。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因老旧小区存在屋面漏水、墙体裂缝、消防设施缺失等问题,为保障居民居住安全,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同意实施永宁县2023年老旧小区主体建筑改造工程。

三、建设地址

项目位于永宁县邮政家属楼、商业总公司楼、招待所北楼、县委楼、玻璃厂2#楼及人行家属楼。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

主要为永宁县邮政家属楼、商业总公司楼、招待所北楼、县委楼、玻璃厂2#楼及人行家属楼6栋主体建筑改造。

(一)邮政家属楼

总建筑面积4673.9m2,屋面防水改造875.41㎡,更换雨落管9个,铺设屋面保温板704.71㎡,外墙保温3311.08㎡,粉刷外墙饰面3311.08㎡(外墙涂料粉刷2998.86㎡、贴面砖312.22㎡),更换楼梯间外窗20个、单元门4个,楼梯间粉刷面积1057.83㎡,楼梯间栏杆及扶手粉刷108m,楼梯间照明灯具及电缆改造24套,增设消防灭火器4套,修补楼梯踏步、屋面更换通风道风帽、修补屋面上人孔、移除及恢复屋顶太阳能集热板等。

(二)商业总公司楼

总建筑面积5606.67m2,屋面防水改造面积1253.41m2,更换雨落管14个,铺设屋面保温板面积1043.51m2,外墙保温面积3197.5 m2,外墙饰面粉刷面积3959.91m2(外墙涂料粉刷面积1456m2、外墙真石漆2063.48m2、贴面砖面积440.43m2),更换楼梯间外窗28个、单元门7个,楼梯间粉刷面积1619.33 m2,楼梯间栏杆及扶手粉刷152.74m,楼梯间照明灯具及电缆改造35套,增设消防灭火器7套,修补楼梯踏步、屋面更换通风道风帽、修补屋面上人孔、移除及恢复屋顶太阳能集热板等。

(三)招待所北楼

总建筑面积2535.05m2,屋面防水改造面积584.51m2,更换雨落管8个,铺设屋面保温板面积455.69m2,外墙保温面积1800.42m2,外墙饰面粉刷面积1800.42m2(外墙涂料粉刷面积1591.44㎡、贴面砖面积208.98㎡),更换楼梯间外窗2个、单元门3个,楼梯间粉刷面积690.52m2,楼梯间栏杆及扶手粉刷65.46m,楼梯间照明灯具及电缆改造15套,增设消防灭火器3套,修补楼梯踏步、屋面更换通风道风帽、修补屋面上人孔、移除及恢复屋顶太阳能集热板等。

(四)县委楼

总建筑面积约4203.2m2,屋面防水改造面积782.86m2,更换雨落管8个,铺设屋面保温板面积630.93m2,外墙保温面积3060.67 m2,外墙饰面粉刷面积3079.24㎡(外墙涂料粉刷面积2785.99㎡+贴面砖面积293.25㎡),更换楼梯间外窗20个、单元门4个,楼梯间粉刷面积1039.92m2,楼梯间栏杆及扶手粉刷108m,楼梯间照明灯具及电缆改造24套,增设消防灭火器4套,修补楼梯踏步、屋面更换通风道风帽、修补屋面上人孔、移除及恢复屋顶太阳能集热板等。

(五)玻璃厂2#楼

总建筑面积约2421.02m2,屋面防水改造面积457.29m2,更换雨落管8个,铺设屋面保温板面积367.47m2,外墙保温面积2017.01 m2,外墙饰面粉刷面积2172.59m2(外墙涂料粉刷面积866.42m2+外墙真石漆1143.58+贴面砖面积162.59m2),更换楼梯间外窗15个、单元门3个,楼梯间粉刷面积788.06m2,楼梯间栏杆及扶手粉刷81m,楼梯间照明灯具及电缆改造18套,增设消防灭火器3套,修补楼梯踏步、屋面更换通风道风帽、修补屋面上人孔、移除及恢复屋顶太阳能集热板等。

(六)人行家属楼

总建筑面积约1886.4m2,屋面防水改造面积500.13m2,更换雨落管8个,铺设屋面保温板面积433.27m2,外墙保温面积1168.77m2,外墙饰面粉刷面积1305.61m2(外墙涂料粉刷面积751.28m2+外墙真石漆70.02m2+贴面砖面积84.31 m2),更换楼梯间外窗12个、单元门4个,楼梯间粉刷面积597.37m2,楼梯间栏杆及扶手粉刷66.56m,楼梯间照明灯具及电缆改造16套,增设消防灭火器4套,修补楼梯踏步、屋面更换通风道风帽、修补屋面上人孔、移除及恢复屋顶太阳能集热板等。

五、工期安排

工程建设期为2023年7月-2024年1月。

六、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为816.47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711.43万元,其他费用66.16万元,预备费38.88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242万元,剩余为县财政配套。资金筹措不到位不得开工建设,坚决不能因项目建设形成新的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七、招投标

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招标要严格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03号)规定执行。

八、项目管理

项目建设请严格按照批复的规模、内容、标准实施,不得随意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改变设计方案,项目建设中的有关节能、土地保护、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内容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同时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项目“四制”组织管理,并加强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要严格保证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并据此批复尽快办理相关建设手续,争取早日开工建设。

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开工后、竣工验收后,按照规定通过投资在线平台及时报备或依托宁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管平台等系统共享项目建设动态进度信息。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综合概算表

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7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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