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德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2023年7月24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德州市德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2023年7月24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7月24日我局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做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7月24日-2023年7月28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34-*、*
传 真:0534-*
通讯地址:市审批局二楼建设项目一窗受理区
邮 编:*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略) 宏 (略) 年产3000吨皮革鞣剂混合包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德城审批报告表〔2023〕32号 | 2023年7月24日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7月24日我局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做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7月24日-2023年7月28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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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略) 宏 (略) 年产3000吨皮革鞣剂混合包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德城审批报告表〔2023〕32号 | 2023年7月24日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7月24日我局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做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7月24日-2023年7月28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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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略) 宏 (略) 年产3000吨皮革鞣剂混合包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德城审批报告表〔2023〕32号 | 2023年7月24日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7月24日我局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做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7月24日-2023年7月28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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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略) 宏 (略) 年产3000吨皮革鞣剂混合包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德城审批报告表〔2023〕32号 | 2023年7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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