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冷链建设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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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冷链建设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略) 招投标规范和庐江县财政局的相关文件精神,由庐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自行组织实施采购,确定中标单位。为保证公平、公正、公开,现通过庐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本项目采购公告,欢迎具备条件的单位参加。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庐江县疾控中心冷链建设采购项目

2.采购需求:医用冷藏冰箱16台;温控系统16套。

3.采购单位:庐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4.项目预算:11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或医疗器械经营资格;

(1)投标人是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投标文件中提供其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2)投标人是所投三类医疗器械产品代理商的,投标文件中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扫描件;

(3)投标人是所投二类医疗器械产品代理商的,投标文件中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扫描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4.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略) 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标方式

1、供应商要对照需求,承诺在符合需求情况下报价,不满足采购方需求的不得报价。报价单要备注品牌,同时提供实物图片。

2、中心将组织专家评审、监督人员在内的4人集中评标,在满足需求情况下,同等质量低价中标,并保留各供应商一次性报价清单及影像资料备查,不组织供应商现场唱标,按最低价确定中标商,仅对中标的供应商进行告知。

3、供应商报价清单加盖单位及法人签章。

四、报名时间及资料提交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24日至2023年7月27日11:30前,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庐江县庐城镇越城路14号,县疾控中心3楼办公室。

3、投标资料: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应将营业执照、委托书、报价产品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注册证、技术要求等相关响应文件规范装订后,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密封)。

4、提交资料说明:投标单位可现场提交投标资料,或者通过快递方式提交。

5.本次采购公告在庐江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

6.供应商应合理安排采购文件递交时间,如在规定时间内采购文件未递交至相应地点,视为未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7月27日下午15:00;

2.开标地点:庐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三楼会议室。

六、中标通知书发放

公示结束后,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

七、合同签订

中标人应自签收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服务合同,合同格式自行提供。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对其不良投标行为进行网上曝光并记入不良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接受处罚,合同签订后30日内供货结束。

八、付款方式

采购的产品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

九、联系方式

地 址:庐江县庐城镇越城路14号

联系电话:0551-*

庐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3年7月24日

附件-庐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冷链建设采购需求.doc


(略) 招投标规范和庐江县财政局的相关文件精神,由庐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自行组织实施采购,确定中标单位。为保证公平、公正、公开,现通过庐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本项目采购公告,欢迎具备条件的单位参加。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庐江县疾控中心冷链建设采购项目

2.采购需求:医用冷藏冰箱16台;温控系统16套。

3.采购单位:庐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4.项目预算:11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或医疗器械经营资格;

(1)投标人是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投标文件中提供其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2)投标人是所投三类医疗器械产品代理商的,投标文件中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扫描件;

(3)投标人是所投二类医疗器械产品代理商的,投标文件中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扫描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4.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略) 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标方式

1、供应商要对照需求,承诺在符合需求情况下报价,不满足采购方需求的不得报价。报价单要备注品牌,同时提供实物图片。

2、中心将组织专家评审、监督人员在内的4人集中评标,在满足需求情况下,同等质量低价中标,并保留各供应商一次性报价清单及影像资料备查,不组织供应商现场唱标,按最低价确定中标商,仅对中标的供应商进行告知。

3、供应商报价清单加盖单位及法人签章。

四、报名时间及资料提交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24日至2023年7月27日11:30前,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庐江县庐城镇越城路14号,县疾控中心3楼办公室。

3、投标资料: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应将营业执照、委托书、报价产品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注册证、技术要求等相关响应文件规范装订后,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密封)。

4、提交资料说明:投标单位可现场提交投标资料,或者通过快递方式提交。

5.本次采购公告在庐江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

6.供应商应合理安排采购文件递交时间,如在规定时间内采购文件未递交至相应地点,视为未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7月27日下午15:00;

2.开标地点:庐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三楼会议室。

六、中标通知书发放

公示结束后,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

七、合同签订

中标人应自签收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服务合同,合同格式自行提供。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对其不良投标行为进行网上曝光并记入不良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接受处罚,合同签订后30日内供货结束。

八、付款方式

采购的产品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

九、联系方式

地 址:庐江县庐城镇越城路14号

联系电话:0551-*

庐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3年7月24日

附件-庐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冷链建设采购需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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