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旭辰防治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000万米高档服装面料生产及聚乳酸下游产品研发利用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安徽旭辰防治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000万米高档服装面料生产及聚乳酸下游产品研发利用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 (略) 年产8000万米高档服装面料生产及聚乳酸下游产品研发利用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固镇县生态环境分局管理科。

联系电话:0552-* *

地址: (略) 固镇县谷阳路

项目名称

年产8000万米高档服装面料生产及聚乳酸下游产品研发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

固镇经济开发区城南路北侧

建设单位

安徽 (略)

项目概况

总投资15000万元。项目建设一栋办公楼、两栋钢结构厂房及有关配套设施,购置喷水织机、倍捻机、加弹机、整浆并等生产设备。建成后年产8000万米高档服装面料、年进行聚乳酸下游产品研发50批次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加弹废气收集经“静电油雾净化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非*烷总烃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要求。

2、水污染防治:生活、生产污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排放须满足固镇经济开发区南区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要求。

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按照《报告表》要求分类收集处理,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废油桶、废活性炭属危险废物,应规范建设危废暂存设施,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理。

4.噪声污染防治:对厂内噪声源采取隔声降噪措施,保证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5.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分区防渗措施,重点做好危废暂存间、原料仓库等部位防渗工作,防止造成地下水污染。

6.环境风险防范: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危废间、原料仓库四周设置围堰,有效防范环境风险。

7.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衔接的要求,在该项目建成后发生实际排放污染物行为之前,应按照排污许可制相关要求履行排污许可手续

8、核定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为:COD:1.554吨/年、氨氮:0.1554吨/年、VOCS:0.1904吨/年不得突破。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在固镇县政 (略) 信息公开网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 (略) 年产8000万米高档服装面料生产及聚乳酸下游产品研发利用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固镇县生态环境分局管理科。

联系电话:0552-* *

地址: (略) 固镇县谷阳路

项目名称

年产8000万米高档服装面料生产及聚乳酸下游产品研发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

固镇经济开发区城南路北侧

建设单位

安徽 (略)

项目概况

总投资15000万元。项目建设一栋办公楼、两栋钢结构厂房及有关配套设施,购置喷水织机、倍捻机、加弹机、整浆并等生产设备。建成后年产8000万米高档服装面料、年进行聚乳酸下游产品研发50批次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加弹废气收集经“静电油雾净化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非*烷总烃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要求。

2、水污染防治:生活、生产污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排放须满足固镇经济开发区南区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要求。

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按照《报告表》要求分类收集处理,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废油桶、废活性炭属危险废物,应规范建设危废暂存设施,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理。

4.噪声污染防治:对厂内噪声源采取隔声降噪措施,保证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5.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分区防渗措施,重点做好危废暂存间、原料仓库等部位防渗工作,防止造成地下水污染。

6.环境风险防范: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危废间、原料仓库四周设置围堰,有效防范环境风险。

7.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衔接的要求,在该项目建成后发生实际排放污染物行为之前,应按照排污许可制相关要求履行排污许可手续

8、核定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为:COD:1.554吨/年、氨氮:0.1554吨/年、VOCS:0.1904吨/年不得突破。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在固镇县政 (略) 信息公开网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