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1号冷库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1号冷库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ZX-2023-01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1号冷库工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长经经发审字[2020]9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 (略)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1号冷库工程监理。
2.2建设规模:该标段总建筑面积10654.86平方米,建设一栋冷藏库房。库房总储藏吨位6550吨,为中型冷库。建筑高度15.50米,地上二层。
2.3建设地点: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东至空地、南至空地、西至空地、北至园*一路。
2.4招标范围:施工阶段,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配合工程竣工验收等;保修阶段,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审核修复方案,监督修复过程并验收,审核修复费用等。配合招标人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等。
2.5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及监理备案结束为止。
2.6施工计划工期:2023年5月30日至2023年11月30日。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监理相关规范、标准及规定等要求,工程质量合格。
2.8最高投标限价:折扣系数0.6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应无在建工程。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年(2019年、2020年、2021年)财务状况良好,(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即可; (略) 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工程监理业绩。
3.5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企业业绩和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应当采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 (略) (略) 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 (略) (略) 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 (略) 场监督管理机构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4)在近年(2020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8执行《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 (略) 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吉建质〔2014〕9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为D级监理企业暂停其承接新的监理业务。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 委托代理人(如有)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缴纳社保,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26日8时30分至2023年5月5日16时00分, (略) 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8088/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4.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并办理 CA 锁的投标人,需要先完成入库:(1)免费注册并办理CA;(2)登录公共资源服务平台http://**:8088/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 (略) 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8088/TPBidder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 (略) 南关区华新街7 (略) 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技术 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网络技术支持咨询联系人及电话:0431-*;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5月22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略) 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8088/TPBidder)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地点为: (略) 政务中心二楼210开标室(地址: (略) 南关区华新街700号)。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通过视频会议参加开标。
5.3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进行远程开标。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腾讯会议软件,会议房间号详见招标文件,参加远程开标人员应为投标单位被授权人,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参加远程开标,如无故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室,后果自负。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 (略) 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5本项目投标单位在中标后,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
5.6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 (略) 、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 (略)
地址: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场大路7299号联检大楼
联系人:李耀男
联系电话:043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中信 (略)
办公地址: (略) 临河街5062号天地大厦A座6楼
联 系 人:贾文博
联系电话:0431-*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扫黑除恶举报方式
(略)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邮箱:*@*26.com
地址: (略) 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
(略)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邮箱:*@*63.com
地址: (略) 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
(略) 经开区管委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招标编号:JLZX-2023-01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1号冷库工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长经经发审字[2020]9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 (略)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1号冷库工程监理。
2.2建设规模:该标段总建筑面积10654.86平方米,建设一栋冷藏库房。库房总储藏吨位6550吨,为中型冷库。建筑高度15.50米,地上二层。
2.3建设地点: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东至空地、南至空地、西至空地、北至园*一路。
2.4招标范围:施工阶段,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配合工程竣工验收等;保修阶段,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审核修复方案,监督修复过程并验收,审核修复费用等。配合招标人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等。
2.5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及监理备案结束为止。
2.6施工计划工期:2023年5月30日至2023年11月30日。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监理相关规范、标准及规定等要求,工程质量合格。
2.8最高投标限价:折扣系数0.6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应无在建工程。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年(2019年、2020年、2021年)财务状况良好,(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即可; (略) 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工程监理业绩。
3.5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企业业绩和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应当采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 (略) (略) 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 (略) (略) 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 (略) 场监督管理机构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4)在近年(2020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8执行《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 (略) 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吉建质〔2014〕9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为D级监理企业暂停其承接新的监理业务。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 委托代理人(如有)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缴纳社保,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26日8时30分至2023年5月5日16时00分, (略) 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8088/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4.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并办理 CA 锁的投标人,需要先完成入库:(1)免费注册并办理CA;(2)登录公共资源服务平台http://**:8088/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 (略) 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8088/TPBidder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 (略) 南关区华新街7 (略) 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技术 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网络技术支持咨询联系人及电话:0431-*;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5月22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略) 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8088/TPBidder)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地点为: (略) 政务中心二楼210开标室(地址: (略) 南关区华新街700号)。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通过视频会议参加开标。
5.3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进行远程开标。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腾讯会议软件,会议房间号详见招标文件,参加远程开标人员应为投标单位被授权人,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参加远程开标,如无故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室,后果自负。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 (略) 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5本项目投标单位在中标后,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
5.6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 (略) 、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 (略)
地址: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场大路7299号联检大楼
联系人:李耀男
联系电话:043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中信 (略)
办公地址: (略) 临河街5062号天地大厦A座6楼
联 系 人:贾文博
联系电话:0431-*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扫黑除恶举报方式
(略)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邮箱:*@*26.com
地址: (略) 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
(略)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邮箱:*@*63.com
地址: (略) 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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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经开区管委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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