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济市2023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一
永济市2023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一
(略) 医疗卫生人才队*建设,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各医疗机构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49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五)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49名, (略) 专业技术人员31名, (略)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专业技术人员18名。其中全额事业编制18名,差额事业编制31名。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 (略) 2023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4.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5.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其他条件;
6.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规范化培训合格且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略) 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7.报考人员的年龄一律按周岁计算,年龄截止发布公告之日。具体为:年龄30周岁及以下为1992年7月24日以后出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为1987年7月24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为1982年7月24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职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非应届毕业的中专升专科学生、专科升本科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或被吊销医师、护士执照的人员,不得报考。
4、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5、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或在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予聘用。
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略) 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领导组的领导下,由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招聘工作的主要程序是:发布公开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考试及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
(一)信息发布: (略) 人民政府 (略) 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平台(省人社厅官网“公开招聘”专栏)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招聘公告内容包括:招聘单位的名称、招聘岗位和人数、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报名时间以及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公告期为7个工作日。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及相关注意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http://**。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
时间:2023年8月1日8:00至8月5日18:00 。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 (略) 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点击“报名入口”登录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确认保存并按要求上传以下资料:
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红底)证件照片,大小为30K以下;
②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③报考岗位要求须提供的相关资格证扫描件;要求具有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的岗位,2021年及以后毕业生报考时不受资格证限制,但须在毕业后两年内取得相应资格证。
注意事项:请考生报名时严格按照报名系统中的格式要求、提示内容认真填写报名信息,避免因信息填写不规范影响资格初审结果,错失报名机会。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
报考人员学历及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岗位要求相符(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此次招聘岗位均明确到具体专业,只能以明确的专业报考;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经教育部修改过的,由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进行报名资格认定。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永济市2023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一)》、《 (略) 2023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凡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或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等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缺失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所有环节,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考条件的,立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2)资格初审
时间:2023年8月1日8:00至8月6日18:00。
资格 (略) 2023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领导组负责。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24小时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8月5日18:00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8月5日18:00以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建议报考人员尽早报名,以免后期因网络压力大或等待审核结果等原因,错失报考机会。
(3)网上缴费
时间:2023年8月1日8:00至8月7日18:00。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财政局关于转发《 (略) 发展和改革 (略) 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运发改价费字〔2016〕288号),缴费标准为100元(每人每科50元)。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按网上提示的缴费方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下载并彩色打印《 (略) 2023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4)开考比例相关规定
此次公开招聘报考人员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只要有人报名即可开考。
报名截止后,核减或取消无人报考的招聘岗位,并在笔试之前公告。
2.减免考务费用
根据相关政策,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考人员,需要提供以下材料: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须提供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证明;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人员须提供低保证、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申请减免考务费的报考人员,需先在网上缴费,于 8月1日至7日12:00(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前携带以上相关 (略) 卫生健康和体育局(西厢路166号)四楼人事股审核,审核通过后,考试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
3.打印准考证
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请随 (略) 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公告信息,自行下载并正反彩色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其它证件一律无效)。
(三)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采取百分制。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用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小数点后的两位小数)。综合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序,如笔试成绩相同,以加试成绩排序。拟聘用人员最低合格分数线为综合成绩60分,若综合成绩不达60分取消进入体检考察环节资格。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小数点后保留2位有效数字,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笔试命题和阅卷工作委托具有资质的机构承担。
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和《卫生专业知识》。
《公共知识》测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相关卫生法律法规。
《卫生专业知识》测试内容为:报考岗位所对应的专业知识。
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公告。考生按要求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笔试结束后,请考生登录原报名网址,点击“成绩查询入口”,进行成绩查询。
2、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若最后一名有并列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相关事项, (略) 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资格复审需提交以下资料:
①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原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②准考证原件;
③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验证期内)、《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验证期内);
⑥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要求具有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的岗位,2021年及以后毕业生报考时不受资格证限制,但须在毕业后两年内取得相应资格证;
⑦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各级公共就业服务 (略) 校存放档案的近期有效存档证明原件;
⑧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⑨按要求下载打印并本人签字的《 (略) 2023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
⑩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县级综合人事管理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资格复审不合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资格。因个人主动放弃或未通过资格复审所空缺的名额,按本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如递补人员有并列成绩,则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人选。入围面试人员 (略) 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
3、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公告。
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综合分析、应变能力、举止仪表及与岗位匹配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综合素质。
面试方式:护理学专业面试采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和讲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10分钟,总分100分;其余专业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时间10分钟,总分100分。
面试考官 (略) 考官担任。面试当场评分、当场亮分、当场宣布成绩。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值,小数点后保留2位有效数字。
面试合格线为60分。如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名额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向社会公示。
各岗位综合成绩核准后,向社会公示综合成绩及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四)体检、考察
依据综合成绩合格者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1、体检
(略) 2023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领导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 (略) 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公告。
体检结束后,向社会公示体检结果。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 (略) 进行。就不合格项目进行一次复检,以复检结论为准。
2、考察
(略) 2023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领导组办公室组织,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具体实施。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用人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 (略) 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主动放弃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予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和试用期满考核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聘用;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聘用期间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招聘岗位使用要求
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所招聘的工作人员,试用期须 (略) 工作,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回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 (略)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所招聘的工作人员,须在招聘岗位服务五年。
所有单位招聘人员一经聘用,需签定不得低于5年服务期的聘用合同(含试用期),不得流动,不得报考其它单位的招聘考试。已被聘用的人员若不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招聘纪律
(一)应考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如实提交有关证件和材料,对弄虚作假、违规作弊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予以严肃处理。
(二)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六、其它事项
1.本次招考的各类公开信 (略) 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如从其他渠道获取错误信息或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考信息的,后果请考生自负。
2.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辅导班。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 (略) 2023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本公告中未尽事项,由领导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
0359-*(市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考生对所报岗位条件不清楚的, (略) 卫生健康和体育局进行咨询。
监督电话:
0359-*(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359-*(市纪委监委第九派驻纪检监察组)
附件1: (略) 2023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 (略) 2023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docx
(略) 2023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领导组(代章)
2023年7月24日
(略) 医疗卫生人才队*建设,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各医疗机构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49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五)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49名, (略) 专业技术人员31名, (略)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专业技术人员18名。其中全额事业编制18名,差额事业编制31名。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 (略) 2023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4.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5.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其他条件;
6.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规范化培训合格且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略) 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7.报考人员的年龄一律按周岁计算,年龄截止发布公告之日。具体为:年龄30周岁及以下为1992年7月24日以后出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为1987年7月24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为1982年7月24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职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非应届毕业的中专升专科学生、专科升本科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或被吊销医师、护士执照的人员,不得报考。
4、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5、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或在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予聘用。
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略) 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领导组的领导下,由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招聘工作的主要程序是:发布公开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考试及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
(一)信息发布: (略) 人民政府 (略) 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平台(省人社厅官网“公开招聘”专栏)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招聘公告内容包括:招聘单位的名称、招聘岗位和人数、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报名时间以及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公告期为7个工作日。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及相关注意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http://**。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
时间:2023年8月1日8:00至8月5日18:00 。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 (略) 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点击“报名入口”登录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确认保存并按要求上传以下资料:
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红底)证件照片,大小为30K以下;
②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③报考岗位要求须提供的相关资格证扫描件;要求具有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的岗位,2021年及以后毕业生报考时不受资格证限制,但须在毕业后两年内取得相应资格证。
注意事项:请考生报名时严格按照报名系统中的格式要求、提示内容认真填写报名信息,避免因信息填写不规范影响资格初审结果,错失报名机会。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
报考人员学历及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岗位要求相符(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此次招聘岗位均明确到具体专业,只能以明确的专业报考;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经教育部修改过的,由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进行报名资格认定。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永济市2023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一)》、《 (略) 2023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凡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或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等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缺失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所有环节,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考条件的,立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2)资格初审
时间:2023年8月1日8:00至8月6日18:00。
资格 (略) 2023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领导组负责。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24小时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8月5日18:00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8月5日18:00以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建议报考人员尽早报名,以免后期因网络压力大或等待审核结果等原因,错失报考机会。
(3)网上缴费
时间:2023年8月1日8:00至8月7日18:00。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财政局关于转发《 (略) 发展和改革 (略) 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运发改价费字〔2016〕288号),缴费标准为100元(每人每科50元)。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按网上提示的缴费方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下载并彩色打印《 (略) 2023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4)开考比例相关规定
此次公开招聘报考人员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只要有人报名即可开考。
报名截止后,核减或取消无人报考的招聘岗位,并在笔试之前公告。
2.减免考务费用
根据相关政策,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考人员,需要提供以下材料: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须提供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证明;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人员须提供低保证、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申请减免考务费的报考人员,需先在网上缴费,于 8月1日至7日12:00(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前携带以上相关 (略) 卫生健康和体育局(西厢路166号)四楼人事股审核,审核通过后,考试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
3.打印准考证
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请随 (略) 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公告信息,自行下载并正反彩色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其它证件一律无效)。
(三)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采取百分制。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用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小数点后的两位小数)。综合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序,如笔试成绩相同,以加试成绩排序。拟聘用人员最低合格分数线为综合成绩60分,若综合成绩不达60分取消进入体检考察环节资格。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小数点后保留2位有效数字,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笔试命题和阅卷工作委托具有资质的机构承担。
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和《卫生专业知识》。
《公共知识》测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相关卫生法律法规。
《卫生专业知识》测试内容为:报考岗位所对应的专业知识。
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公告。考生按要求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笔试结束后,请考生登录原报名网址,点击“成绩查询入口”,进行成绩查询。
2、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若最后一名有并列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相关事项, (略) 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资格复审需提交以下资料:
①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原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②准考证原件;
③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验证期内)、《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验证期内);
⑥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要求具有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的岗位,2021年及以后毕业生报考时不受资格证限制,但须在毕业后两年内取得相应资格证;
⑦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各级公共就业服务 (略) 校存放档案的近期有效存档证明原件;
⑧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⑨按要求下载打印并本人签字的《 (略) 2023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
⑩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县级综合人事管理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资格复审不合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资格。因个人主动放弃或未通过资格复审所空缺的名额,按本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如递补人员有并列成绩,则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人选。入围面试人员 (略) 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
3、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公告。
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综合分析、应变能力、举止仪表及与岗位匹配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综合素质。
面试方式:护理学专业面试采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和讲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10分钟,总分100分;其余专业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时间10分钟,总分100分。
面试考官 (略) 考官担任。面试当场评分、当场亮分、当场宣布成绩。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值,小数点后保留2位有效数字。
面试合格线为60分。如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名额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向社会公示。
各岗位综合成绩核准后,向社会公示综合成绩及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四)体检、考察
依据综合成绩合格者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1、体检
(略) 2023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领导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 (略) 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公告。
体检结束后,向社会公示体检结果。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 (略) 进行。就不合格项目进行一次复检,以复检结论为准。
2、考察
(略) 2023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领导组办公室组织,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具体实施。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用人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 (略) 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主动放弃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予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和试用期满考核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聘用;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聘用期间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招聘岗位使用要求
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所招聘的工作人员,试用期须 (略) 工作,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回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 (略)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所招聘的工作人员,须在招聘岗位服务五年。
所有单位招聘人员一经聘用,需签定不得低于5年服务期的聘用合同(含试用期),不得流动,不得报考其它单位的招聘考试。已被聘用的人员若不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招聘纪律
(一)应考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如实提交有关证件和材料,对弄虚作假、违规作弊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予以严肃处理。
(二)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六、其它事项
1.本次招考的各类公开信 (略) 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如从其他渠道获取错误信息或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考信息的,后果请考生自负。
2.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辅导班。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 (略) 2023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本公告中未尽事项,由领导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
0359-*(市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考生对所报岗位条件不清楚的, (略) 卫生健康和体育局进行咨询。
监督电话:
0359-*(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359-*(市纪委监委第九派驻纪检监察组)
附件1: (略) 2023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 (略) 2023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docx
(略) 2023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领导组(代章)
2023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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