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批准航空特货“超级运营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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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批准航空特货“超级运营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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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批准航空特货“超级运营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来源: 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 时间:2023-07-24 21:18:4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航空特货“超级运营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现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25日-2023年7月27日。

一、项目名称:航空特货“超级运营人”项目

二、建设地点: (略) 美兰区临空经济区云美大道与南贸大道交界处

三、建设单位:海口空港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海南 (略)

五、项目概况:

项 (略) (略) 美兰区海口临空经济区内,处于海口临空经济区东南部,东起谭康二路,西至谭康一路,北至南贸大道,南至南贸南一路。总占地面积为76351.63m2,本项目拟建货运站、进境口岸、标准仓库、特运品库、多层仓库、配套综合楼、光伏车棚等12项建筑单体,总建筑面积59787m2。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为装卸、搬运扬尘、汽车尾气、厨房油烟废气、实验室废气和柴油发电机废气。

1.检验检疫类用房废气经过高效滤器杀菌灭毒后达到排放标准后排放;

2.理化实验过程产生的少量废气通过“通风橱收集+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至实验室楼顶不低于15m排气筒排放,未收集的部分无组织气体经过实验室换气扇排放至外界;

3.特运品库房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经过管道式活性炭吸附过滤达到排放标准后无组织排放;

4.厨房油烟废气经收集后通过静电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楼顶排放;

5.柴油发电机经专用排烟管道引至厂区绿化带排放;

6.项目装卸、搬运过程中会产生少量扬尘,经厂区自然沉降和加强厂区绿化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轻微。

(2)水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纯水制备废水、样品前处理废水、实验器具第三道清洗废水和实验操作台面清洗废水。

1.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实验室废水,主要为样品前处理废水、实验器具第三道清洗废水和实验操作台面清洗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空港地埋式水质净化中心(一期)集中处理,新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拟采用“中和沉淀+气浮+消毒”处理工艺;

2.纯水制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空港地埋式水质净化中心(一期)集中处理;

3.生活污水经三级华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空港地埋式水质净化中心(一期)集中处理。

(3)噪声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设备多为放置在各实验室内的小型实验设备,噪声源强较小,主要产噪设备为通风橱、备用柴油发电机组及水泵等。室内实验仪器设备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以及建筑物隔音,辅助设备可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器或减振垫、建筑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产生及排放。通过噪声预测可知:项目建设后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综上所述,项目营运期通过取相应有效的降噪措施后,所产生的噪声可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一般固废主要为装卸搬运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包装、实验室不含危险化学品的废纸箱、废塑料、玻璃器皿等,危险固废主要为维修废机油、废弃活性炭、污泥、实验器皿第一、二次清洗废水和废酸、废碱的实验废液、废试剂、化学残渣及废光伏组件和废铅蓄电池。

1.生活垃圾、装卸搬运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包装、实验室不含危险化学品的废纸箱、废塑料、玻璃器皿等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2.废弃培养基、检疫处理后的废弃样品经高压蒸汽灭菌锅灭活处理后作为一般固废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3.维修废机油、废弃活性炭、污泥、实验器皿第一、二次清洗废水和废酸、废碱的实验废液、废试剂、化学残渣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4.废光伏组件和废铅蓄电池到由设备厂家定期上门更换回收。

(5)环境风险

本项目不构成重大危险源,在严格采取风险防范措施的情况下,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控的。

七、听证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八、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

联系电话:0898-*

通信地址: (略) 美兰区兴洋大道1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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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批准航空特货“超级运营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来源: 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 时间:2023-07-24 21:18:4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航空特货“超级运营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现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25日-2023年7月27日。

一、项目名称:航空特货“超级运营人”项目

二、建设地点: (略) 美兰区临空经济区云美大道与南贸大道交界处

三、建设单位:海口空港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海南 (略)

五、项目概况:

项 (略) (略) 美兰区海口临空经济区内,处于海口临空经济区东南部,东起谭康二路,西至谭康一路,北至南贸大道,南至南贸南一路。总占地面积为76351.63m2,本项目拟建货运站、进境口岸、标准仓库、特运品库、多层仓库、配套综合楼、光伏车棚等12项建筑单体,总建筑面积59787m2。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为装卸、搬运扬尘、汽车尾气、厨房油烟废气、实验室废气和柴油发电机废气。

1.检验检疫类用房废气经过高效滤器杀菌灭毒后达到排放标准后排放;

2.理化实验过程产生的少量废气通过“通风橱收集+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至实验室楼顶不低于15m排气筒排放,未收集的部分无组织气体经过实验室换气扇排放至外界;

3.特运品库房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经过管道式活性炭吸附过滤达到排放标准后无组织排放;

4.厨房油烟废气经收集后通过静电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楼顶排放;

5.柴油发电机经专用排烟管道引至厂区绿化带排放;

6.项目装卸、搬运过程中会产生少量扬尘,经厂区自然沉降和加强厂区绿化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轻微。

(2)水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纯水制备废水、样品前处理废水、实验器具第三道清洗废水和实验操作台面清洗废水。

1.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实验室废水,主要为样品前处理废水、实验器具第三道清洗废水和实验操作台面清洗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空港地埋式水质净化中心(一期)集中处理,新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拟采用“中和沉淀+气浮+消毒”处理工艺;

2.纯水制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空港地埋式水质净化中心(一期)集中处理;

3.生活污水经三级华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空港地埋式水质净化中心(一期)集中处理。

(3)噪声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设备多为放置在各实验室内的小型实验设备,噪声源强较小,主要产噪设备为通风橱、备用柴油发电机组及水泵等。室内实验仪器设备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以及建筑物隔音,辅助设备可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器或减振垫、建筑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产生及排放。通过噪声预测可知:项目建设后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综上所述,项目营运期通过取相应有效的降噪措施后,所产生的噪声可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一般固废主要为装卸搬运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包装、实验室不含危险化学品的废纸箱、废塑料、玻璃器皿等,危险固废主要为维修废机油、废弃活性炭、污泥、实验器皿第一、二次清洗废水和废酸、废碱的实验废液、废试剂、化学残渣及废光伏组件和废铅蓄电池。

1.生活垃圾、装卸搬运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包装、实验室不含危险化学品的废纸箱、废塑料、玻璃器皿等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2.废弃培养基、检疫处理后的废弃样品经高压蒸汽灭菌锅灭活处理后作为一般固废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3.维修废机油、废弃活性炭、污泥、实验器皿第一、二次清洗废水和废酸、废碱的实验废液、废试剂、化学残渣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4.废光伏组件和废铅蓄电池到由设备厂家定期上门更换回收。

(5)环境风险

本项目不构成重大危险源,在严格采取风险防范措施的情况下,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控的。

七、听证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八、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

联系电话:0898-*

通信地址: (略) 美兰区兴洋大道1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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