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迎新玻璃有限公司“一窑三线”光伏玻璃盖板、汽车玻璃、电子玻璃生产线项目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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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迎新玻璃有限公司“一窑三线”光伏玻璃盖板、汽车玻璃、电子玻璃生产线项目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大情字井油田黑125-黑46区块CCUS-EOR开发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1-*(环境影响与排放管理处)

传真:0431-*

通讯地址: (略) 经开区浦东路813号

邮编:*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吉林迎新玻璃有限公司“一窑三线”光伏玻璃盖板、汽车玻璃、电子玻璃生产线项目拟审批公示 吉林双辽经济开发区 (略) 现有厂区内 (略) (略) (略)

该项目为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吉林双辽经济开发区玻璃建材产业园区, (略) 现有厂区内。该项目在利用厂区现有部分厂房、设备和其他辅助、公用、储运、环保工程基础上,对现有2条浮法玻璃生产线(日熔化量2×700吨/天)产能进行置换,用于建设“一窑三线”光伏玻璃盖板、汽车玻璃、电子玻璃生产线,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原料系统、联合车间,配套建设天然气管线、煤气站、综合原料库及沉淀池等,技术改造压缩空气站、制氢站、氮站、余热电站及发电系统等。项目设计产能浮法玻璃日熔化量1300吨,建成后年产光伏玻璃盖板原片370万重量箱、汽车玻璃原片340万重量箱及电子玻璃原片110万重量箱。

<p>(一)严格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妥善安排施工时间,采取有效防尘、降噪、废水收集处理、固体废物处置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行期煤制气破碎、运输产生的废气须经有效装置收集和处理,确保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要求,石灰石、芒硝、纯碱、白云石等备料生产过程及配料投料过程、称重过程、混合过程和碎玻璃上料过程产生的工艺废气须经有效装置收集和处理,确保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达到《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中表1标准要求,分别经10根高度不低于15米排气筒排放。玻璃熔窑工艺废气须经有效装置收集和处理,确保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氟化物、氯化氢排放浓度达到《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中表1标准要求(三)严格落实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和完善排水系统。运行期制水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与地面清洗废水、余热电站排污水一并经管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张家排干。(四)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做好源头控制和分区防控,按照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分别做好新建装置区、沉淀池等地(侧)面的分区防渗工作,确保达到分区防渗要求,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降噪、隔声、减振措施,确保运行期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标准要求。(六)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妥善处置各类固体废物。硅砂杂质、废包装袋、含铁杂质、炉渣、除尘灰、脱硫灰等外卖综合利用;废耐火材料、锡渣由厂家回收;废机油、废矿物油包装物、煤焦油、化验室废液等须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贮存、转移、运输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p> 已由建设单位编制公众参与说明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大情字井油田黑125-黑46区块CCUS-EOR开发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1-*(环境影响与排放管理处)

传真:0431-*

通讯地址: (略) 经开区浦东路8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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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吉林迎新玻璃有限公司“一窑三线”光伏玻璃盖板、汽车玻璃、电子玻璃生产线项目拟审批公示 吉林双辽经济开发区 (略) 现有厂区内 (略) (略) (略)

该项目为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吉林双辽经济开发区玻璃建材产业园区, (略) 现有厂区内。该项目在利用厂区现有部分厂房、设备和其他辅助、公用、储运、环保工程基础上,对现有2条浮法玻璃生产线(日熔化量2×700吨/天)产能进行置换,用于建设“一窑三线”光伏玻璃盖板、汽车玻璃、电子玻璃生产线,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原料系统、联合车间,配套建设天然气管线、煤气站、综合原料库及沉淀池等,技术改造压缩空气站、制氢站、氮站、余热电站及发电系统等。项目设计产能浮法玻璃日熔化量1300吨,建成后年产光伏玻璃盖板原片370万重量箱、汽车玻璃原片340万重量箱及电子玻璃原片110万重量箱。

<p>(一)严格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妥善安排施工时间,采取有效防尘、降噪、废水收集处理、固体废物处置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行期煤制气破碎、运输产生的废气须经有效装置收集和处理,确保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要求,石灰石、芒硝、纯碱、白云石等备料生产过程及配料投料过程、称重过程、混合过程和碎玻璃上料过程产生的工艺废气须经有效装置收集和处理,确保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达到《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中表1标准要求,分别经10根高度不低于15米排气筒排放。玻璃熔窑工艺废气须经有效装置收集和处理,确保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氟化物、氯化氢排放浓度达到《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中表1标准要求(三)严格落实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和完善排水系统。运行期制水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与地面清洗废水、余热电站排污水一并经管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张家排干。(四)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做好源头控制和分区防控,按照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分别做好新建装置区、沉淀池等地(侧)面的分区防渗工作,确保达到分区防渗要求,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降噪、隔声、减振措施,确保运行期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标准要求。(六)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妥善处置各类固体废物。硅砂杂质、废包装袋、含铁杂质、炉渣、除尘灰、脱硫灰等外卖综合利用;废耐火材料、锡渣由厂家回收;废机油、废矿物油包装物、煤焦油、化验室废液等须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贮存、转移、运输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p> 已由建设单位编制公众参与说明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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