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天骄辐射固化材料有限公司8000吨单宁酸植物提取项目拟审批公示
天津市天骄辐射固化材料有限公司8000吨单宁酸植物提取项目拟审批公示
(略) 宁河区行政审批局 (略) 天骄 (略) 8000吨/年单宁酸植物提取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书(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 真:022-*
通讯地址: (略) 宁河区芦台街金华路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 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8000吨/年单宁酸植物提取项目 | (略) 天骄 (略) | (略) 宁河区造*城镇造*村城村西 | 鑫津国环(天津) (略) | 本项目拟投资3000万元, (略) 宁河区造*城镇造*村城村西(位于天津潘庄工业区内)建设8000吨/年单宁酸植物提取项目改造内容为:①利用现有生产车间的生产设施,同时购置安装喷雾干燥装置,干燥机、离心机、提升机等生产设备。②罐区改造主要包括新建*酸*酯储罐、新购置安装*醇和*酸*酯卸车鹤管,并安装卸车管路,由鹤管至现有卸车泵,再由卸车泵至现有储罐。在室外生产车间东侧新建滤液罐。 ③新建围堰、废气环保设施,罐区以及室外储罐、室外生产设备设置罩棚等。 | 1、废气:本项目投料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三面软帘+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须通过现有1根不低于30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喷雾干燥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布袋除尘器+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须通过现有1根不低于30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加强生产工序及生产车间的环境管理,确保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 2、废水: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排入潘庄工业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本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废包装物定期交由物资回收部门;废分子筛定期交给供应商利用;除尘灰回用生产;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须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残渣经危废鉴定后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如不属于危险废物,则作为生物质原料产品外售;生活垃圾由城管委定期清运。 | 2023.7.24 — 2023.7.28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略) 宁河区行政审批局 (略) 天骄 (略) 8000吨/年单宁酸植物提取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书(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 真:022-*
通讯地址: (略) 宁河区芦台街金华路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 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8000吨/年单宁酸植物提取项目 | (略) 天骄 (略) | (略) 宁河区造*城镇造*村城村西 | 鑫津国环(天津) (略) | 本项目拟投资3000万元, (略) 宁河区造*城镇造*村城村西(位于天津潘庄工业区内)建设8000吨/年单宁酸植物提取项目改造内容为:①利用现有生产车间的生产设施,同时购置安装喷雾干燥装置,干燥机、离心机、提升机等生产设备。②罐区改造主要包括新建*酸*酯储罐、新购置安装*醇和*酸*酯卸车鹤管,并安装卸车管路,由鹤管至现有卸车泵,再由卸车泵至现有储罐。在室外生产车间东侧新建滤液罐。 ③新建围堰、废气环保设施,罐区以及室外储罐、室外生产设备设置罩棚等。 | 1、废气:本项目投料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三面软帘+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须通过现有1根不低于30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喷雾干燥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布袋除尘器+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须通过现有1根不低于30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加强生产工序及生产车间的环境管理,确保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 2、废水: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排入潘庄工业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本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废包装物定期交由物资回收部门;废分子筛定期交给供应商利用;除尘灰回用生产;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须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残渣经危废鉴定后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如不属于危险废物,则作为生物质原料产品外售;生活垃圾由城管委定期清运。 | 2023.7.24 — 2023.7.28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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