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疏港公路经开区至磐石段工程经开区至翁垟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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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疏港公路经开区至磐石段工程经开区至翁垟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略) 疏港公路经开区至磐石段工程(经开区至翁垟)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为了充分了解社会 (略) 疏港公路经开区至磐石段工程(经开区至翁垟)项目实施的意见,更好地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根据《 (略)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和《 (略) 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解读函》(浙环发[2018]10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内容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略) 疏港公路经开区至磐石段工程(经开区至翁垟)

(2)建设地点:项目 (略) 经开区,桥梁沿瓯江北口沿岸布设,桥址北 (略) 经开区, (略) 疏港公路胜利塘至经开区段(滨海大道一期)相接,跨海堤后,沿规划围垦线内侧布置,穿越翁垟海涂,下穿大门大桥,设翁垟互通, (略) 电气园内部道路后,于岐头山山脚落地。

(3)建设内容与规模:项目拟建翁垟特大桥,路线全长8.035km,含翁垟特大桥(南北段)7.136km和翁垟分线桥1.805km,合计8.941km,设互通立交1处(翁垟互通)。翁垟互通之前,按80 km/h的一级公路标准设计,双向六车道断面;翁垟互通之后,按设计速度60km/h的一级公路标准设计,双向四车道断面。本工程总工期48个月,总概算金额*万元,建安费*万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工程对附近的环境敏感点的影响主要为对声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和对工程周边养殖区、海洋保护区、重要河口海域以及重要渔业海域等海洋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评价范围内涉及的主要环境敏感目标见表1。

表1 工程附近的环境敏感点

序号

环境敏感区

类型

保护对象

位置及距离

1

乐清西门岛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

湿地和鸟类重点保护区

禁止类海洋生态红线区

黑嘴鸥等珍稀鸟类、潮间带大型底栖生物及其湿地资源

东北侧,约32km

红树林重点保护区

禁止类海洋生态红线区

红树林及其湿地生态系统

东北侧,约36km

生态与资源恢复区与适度利用区

限制类海洋生态红线区

红树林、珍稀鸟类、潮间带大型底栖生物、湿地资源

东北侧,约32km

2

乐清湾泥蚶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核心区

限制类海洋生态红线区

乐清湾原种泥蚶

东北侧,约37.5km

实验区

限制类海洋生态红线区

泥蚶、缢蛏、牡蛎、彩虹明樱蛤、青蛤等种质资源。

东北侧,约31km

3

玉环国家级海洋公园

乐清湾生态与资源恢复区和适度利用区

限制类海洋生态红线区

贝类资源、旅游资源

东北侧,约17.5km

红树林重点保护区

禁止类海洋生态红线区

红树林群落及湿地鸟类

东北侧,约23.5km

4

洞头国家级海洋公园

鸟岛重点保护区

禁止类海洋生态红线区

海岛鸟类资源和海岛植被,潮间带各种贝藻类资源

东侧,约23km

海洋牧场生态与资源恢复区

限制类海洋生态红线区

鱼类等海洋生物资源

东侧,约21km

连港蓝色海岸带适度利用区

限制类海洋生态红线区

自然景观和资源

东南侧,约18.5km

生物资源重点保护区和预留区

禁止类海洋生态红线区

海洋生态系统及生物多样性

东南侧,约27.5km

生态与资源恢复区和适度利用区

限制类海洋生态红线区

海洋生态系统及生物多样性

东南侧,约21km

典型海洋景观重点保护区

禁止类海洋生态红线区

海域自然景观和原始地貌

东南侧,约25km

5

龙湾树排沙海洋公园

重点保护区和预留区

禁止类海洋生态红线区

湿地资源及其生态系统

西南侧,约10km

生态与资源恢复区和适度利用区

限制类海洋生态红线区

湿地资源及其生态系统

西南侧,约9km

6

(略) 级海洋特别保护区

重点保护区

禁止类海洋生态红线区

明代炮台遗址、特异景观、海蚀遗址以及海洋生物资源

南侧,约30km

生态与资源恢复区和适度利用区

限制类海洋生态红线区

海岛岸线资源、自然风光、海洋生物资源

南侧,约30km

7

瓯江河口

限制类海洋生态红线区

河口生态系统

南侧,约9.6km

8

清江河口

限制类海洋生态红线区

河口生态系统

北侧,约27km

9

瓯江南口重要渔业海域

限制类海洋生态红线区

苗种资源

南侧,约16km

10

北洞头重要渔业海域

限制类海洋生态红线区

马鲛鱼、带鱼等鱼类产卵亲体及其鱼卵仔稚鱼

东侧,约24km

11

鹿西东侧无居民海岛

限制类海洋生态红线区

海岛自然景观

东南侧,约22km

12

养殖区

养殖区

渔业资源

跨越、占用

13

岐头三村

居民区

空气环境、声环境

路线终点西北200m,距离施工场界43m

14

华东村

居民区

空气环境、声环境

大桥接G228支线西北180m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情况

1、水文动力、地形地貌与冲淤环境环境影响

工程建设对周边海域的水动力和冲淤环境影响较小,影响仅限于桥墩以外东西侧约500 m以内的狭长海域,最终冲淤幅度在0.1~0.6 m之间。

2、海洋水质和沉积物影响

施工期高浓度悬沙水体影响范围基本仅在钢管桩周边,悬浮泥沙浓度大于10mg/l的扩散范围6.2km2,但影响时间短暂,施工期结束悬浮泥沙很快会沉降落淤,海洋环境质量可得以恢复。工程运营期正常情况下对海域的影响因素主要为雨水冲刷桥面产生的初期桥面径流,其对海域水质及沉积物环境的影响不大。

3、海洋生态影响

工程实施造成的生物资源损失主要是桥梁主体涉海工程和施工栈桥实施造成的潮间带生物损失,以及施工过程悬浮物扩散对浮游生物和渔业资源造成的损失。根据核算,工程将造成浮游植物损失量1.37×1012个,浮游动物损失量0.124t,潮间带生物永久性损失总量2045.78kg,潮间带生物一次性损失总量700.63kg,鱼卵损失量3.39×105个,仔鱼损失量2.39×106个。针对以上损失建设单位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补偿和恢复。

项目对乐清湾近海与海岸湿地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施工期桩基工程对施工区域及周边水体、海床的影响和破坏,以及施工期和营运期对鸟类生境的影响。在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均得到有效落实,对湿地保护管理的不利影响均得到有效控制的情况下,本工程对乐清湾近海与海岸湿地生态系统的影响较小。

4、大气环境影响

施工期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场地扬尘、堆场扬尘、车辆扬尘、搅拌站粉尘等)、沥青烟气,营运期主要为汽车尾气。本项目所在地主要为开阔海域,对污染物扩散较为有利。在采取相应环保措施后,对环境空气的影响很小。

5、声环境影响

施工期: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和施工车辆,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过程主要包括桥梁、道路等施工以及施工车辆运输,其中开挖机械和运输车辆交通噪声是最主要的。施工期噪声源具有高噪声、无规则等特点,随着施工期结束,施工噪声影响也随之消失;施工期必须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加以控制,减轻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

营运期:本工程沿线有2处声环境保护目标,营运期沿线声环境保护目标处噪声值总体呈现不同程度的增加,需要采取相应噪声防治措施来减少对居民的影响。

6、环境风险影响

本工程主要环境风险为台风、风暴潮风险、不均匀沉降和场地地基失稳等地质灾害的风险、运营期桥面运输事故污染物入海风险,采取相应措施后,环境事故的发生概率可明显降低,事故环境影响可明显减小。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1、水环境保护措施:合理安排工期,尽量露滩施工;施工生活区生活污水集中收集 (略) 政污水处理厂处理;其他施工废水均收集后回用;营运期采用径流收集系统对初期雨水及事故水体进行收集。

2、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施工产生的弃渣将外运作为工程自身回填料进行综合利用。施工期各类固体废物均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3、生态保护措施:优化施工方案,加强科学管理;做好跟踪监测工作;做好生态补偿工作。合理安排使用土地,临时占地在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复耕或复植。

4、噪声防治措施:施工期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车辆的维护和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夜间高噪声作业,若必须连续作业应报当地有关部门批准,并公告居民。营运期对敏感点采取隔声措施,加强道路车辆管理,加强敏感点监测。

5、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机械管理,建筑材料堆场采取适当的防尘措施,施工场地定期洒水,文明施工。营运期加强道路管理及路面养护。

6、风险防范措施

本环评提出了制定风险应急预案,合理安排工期、加强施工管理,工程全线禁止危险品车辆通行等相应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工程位 (略) 经开区,工程建设符合相关规划及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排放污染物符合 (略) 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符合“三区三线”划定及“三线一单”管控要求。本工程对完善乐清绿道网络建设,促进浙江大湾区大花园 (略) 区建设,促进全域旅游发展,促进乐清融入温州中心城区等具有重要意义。本工程在严格落实报告书所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后,工程建设所造成的环境影响和环境资源损失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的内容

征求意见的对象: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征求意见的范围:在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对工程建设所持态度等环保方面的意见。

征求意见的期限:自本公示信息发布起10个工作日。

公众查阅环评报告书、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电话或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索取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稿及本项目环评的补充信息。

公众意见反馈途径:通过邮件、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请务必留下您的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访。

七、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略) 交通 (略)

地址: (略) 城东街道旭阳路6688号总部经济园3幢18楼

联系电话:0577-*

(2)环评单位:自然资源部第二海洋研究所

地址: (略) 保俶北路36号

联系电话:0571-*

邮箱:*@*q.com

(3)审批部门: (略) 生态环境局乐清分局

地址: (略) 城南街道丹清路3号6-8层

联系电话:0577-*

(略) 交通 (略)

2023年7月24日

(略) 疏港公路经开区至磐石段工程(经开区至翁垟)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为了充分了解社会 (略) 疏港公路经开区至磐石段工程(经开区至翁垟)项目实施的意见,更好地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根据《 (略)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和《 (略) 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解读函》(浙环发[2018]10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内容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略) 疏港公路经开区至磐石段工程(经开区至翁垟)

(2)建设地点:项目 (略) 经开区,桥梁沿瓯江北口沿岸布设,桥址北 (略) 经开区, (略) 疏港公路胜利塘至经开区段(滨海大道一期)相接,跨海堤后,沿规划围垦线内侧布置,穿越翁垟海涂,下穿大门大桥,设翁垟互通, (略) 电气园内部道路后,于岐头山山脚落地。

(3)建设内容与规模:项目拟建翁垟特大桥,路线全长8.035km,含翁垟特大桥(南北段)7.136km和翁垟分线桥1.805km,合计8.941km,设互通立交1处(翁垟互通)。翁垟互通之前,按80 km/h的一级公路标准设计,双向六车道断面;翁垟互通之后,按设计速度60km/h的一级公路标准设计,双向四车道断面。本工程总工期48个月,总概算金额*万元,建安费*万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工程对附近的环境敏感点的影响主要为对声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和对工程周边养殖区、海洋保护区、重要河口海域以及重要渔业海域等海洋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评价范围内涉及的主要环境敏感目标见表1。

表1 工程附近的环境敏感点

序号

环境敏感区

类型

保护对象

位置及距离

1

乐清西门岛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

湿地和鸟类重点保护区

禁止类海洋生态红线区

黑嘴鸥等珍稀鸟类、潮间带大型底栖生物及其湿地资源

东北侧,约32km

红树林重点保护区

禁止类海洋生态红线区

红树林及其湿地生态系统

东北侧,约36km

生态与资源恢复区与适度利用区

限制类海洋生态红线区

红树林、珍稀鸟类、潮间带大型底栖生物、湿地资源

东北侧,约32km

2

乐清湾泥蚶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核心区

限制类海洋生态红线区

乐清湾原种泥蚶

东北侧,约37.5km

实验区

限制类海洋生态红线区

泥蚶、缢蛏、牡蛎、彩虹明樱蛤、青蛤等种质资源。

东北侧,约31km

3

玉环国家级海洋公园

乐清湾生态与资源恢复区和适度利用区

限制类海洋生态红线区

贝类资源、旅游资源

东北侧,约17.5km

红树林重点保护区

禁止类海洋生态红线区

红树林群落及湿地鸟类

东北侧,约23.5km

4

洞头国家级海洋公园

鸟岛重点保护区

禁止类海洋生态红线区

海岛鸟类资源和海岛植被,潮间带各种贝藻类资源

东侧,约23km

海洋牧场生态与资源恢复区

限制类海洋生态红线区

鱼类等海洋生物资源

东侧,约21km

连港蓝色海岸带适度利用区

限制类海洋生态红线区

自然景观和资源

东南侧,约18.5km

生物资源重点保护区和预留区

禁止类海洋生态红线区

海洋生态系统及生物多样性

东南侧,约27.5km

生态与资源恢复区和适度利用区

限制类海洋生态红线区

海洋生态系统及生物多样性

东南侧,约21km

典型海洋景观重点保护区

禁止类海洋生态红线区

海域自然景观和原始地貌

东南侧,约25km

5

龙湾树排沙海洋公园

重点保护区和预留区

禁止类海洋生态红线区

湿地资源及其生态系统

西南侧,约10km

生态与资源恢复区和适度利用区

限制类海洋生态红线区

湿地资源及其生态系统

西南侧,约9km

6

(略) 级海洋特别保护区

重点保护区

禁止类海洋生态红线区

明代炮台遗址、特异景观、海蚀遗址以及海洋生物资源

南侧,约30km

生态与资源恢复区和适度利用区

限制类海洋生态红线区

海岛岸线资源、自然风光、海洋生物资源

南侧,约30km

7

瓯江河口

限制类海洋生态红线区

河口生态系统

南侧,约9.6km

8

清江河口

限制类海洋生态红线区

河口生态系统

北侧,约27km

9

瓯江南口重要渔业海域

限制类海洋生态红线区

苗种资源

南侧,约16km

10

北洞头重要渔业海域

限制类海洋生态红线区

马鲛鱼、带鱼等鱼类产卵亲体及其鱼卵仔稚鱼

东侧,约24km

11

鹿西东侧无居民海岛

限制类海洋生态红线区

海岛自然景观

东南侧,约22km

12

养殖区

养殖区

渔业资源

跨越、占用

13

岐头三村

居民区

空气环境、声环境

路线终点西北200m,距离施工场界43m

14

华东村

居民区

空气环境、声环境

大桥接G228支线西北180m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情况

1、水文动力、地形地貌与冲淤环境环境影响

工程建设对周边海域的水动力和冲淤环境影响较小,影响仅限于桥墩以外东西侧约500 m以内的狭长海域,最终冲淤幅度在0.1~0.6 m之间。

2、海洋水质和沉积物影响

施工期高浓度悬沙水体影响范围基本仅在钢管桩周边,悬浮泥沙浓度大于10mg/l的扩散范围6.2km2,但影响时间短暂,施工期结束悬浮泥沙很快会沉降落淤,海洋环境质量可得以恢复。工程运营期正常情况下对海域的影响因素主要为雨水冲刷桥面产生的初期桥面径流,其对海域水质及沉积物环境的影响不大。

3、海洋生态影响

工程实施造成的生物资源损失主要是桥梁主体涉海工程和施工栈桥实施造成的潮间带生物损失,以及施工过程悬浮物扩散对浮游生物和渔业资源造成的损失。根据核算,工程将造成浮游植物损失量1.37×1012个,浮游动物损失量0.124t,潮间带生物永久性损失总量2045.78kg,潮间带生物一次性损失总量700.63kg,鱼卵损失量3.39×105个,仔鱼损失量2.39×106个。针对以上损失建设单位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补偿和恢复。

项目对乐清湾近海与海岸湿地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施工期桩基工程对施工区域及周边水体、海床的影响和破坏,以及施工期和营运期对鸟类生境的影响。在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均得到有效落实,对湿地保护管理的不利影响均得到有效控制的情况下,本工程对乐清湾近海与海岸湿地生态系统的影响较小。

4、大气环境影响

施工期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场地扬尘、堆场扬尘、车辆扬尘、搅拌站粉尘等)、沥青烟气,营运期主要为汽车尾气。本项目所在地主要为开阔海域,对污染物扩散较为有利。在采取相应环保措施后,对环境空气的影响很小。

5、声环境影响

施工期: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和施工车辆,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过程主要包括桥梁、道路等施工以及施工车辆运输,其中开挖机械和运输车辆交通噪声是最主要的。施工期噪声源具有高噪声、无规则等特点,随着施工期结束,施工噪声影响也随之消失;施工期必须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加以控制,减轻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

营运期:本工程沿线有2处声环境保护目标,营运期沿线声环境保护目标处噪声值总体呈现不同程度的增加,需要采取相应噪声防治措施来减少对居民的影响。

6、环境风险影响

本工程主要环境风险为台风、风暴潮风险、不均匀沉降和场地地基失稳等地质灾害的风险、运营期桥面运输事故污染物入海风险,采取相应措施后,环境事故的发生概率可明显降低,事故环境影响可明显减小。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1、水环境保护措施:合理安排工期,尽量露滩施工;施工生活区生活污水集中收集 (略) 政污水处理厂处理;其他施工废水均收集后回用;营运期采用径流收集系统对初期雨水及事故水体进行收集。

2、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施工产生的弃渣将外运作为工程自身回填料进行综合利用。施工期各类固体废物均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3、生态保护措施:优化施工方案,加强科学管理;做好跟踪监测工作;做好生态补偿工作。合理安排使用土地,临时占地在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复耕或复植。

4、噪声防治措施:施工期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车辆的维护和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夜间高噪声作业,若必须连续作业应报当地有关部门批准,并公告居民。营运期对敏感点采取隔声措施,加强道路车辆管理,加强敏感点监测。

5、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机械管理,建筑材料堆场采取适当的防尘措施,施工场地定期洒水,文明施工。营运期加强道路管理及路面养护。

6、风险防范措施

本环评提出了制定风险应急预案,合理安排工期、加强施工管理,工程全线禁止危险品车辆通行等相应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工程位 (略) 经开区,工程建设符合相关规划及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排放污染物符合 (略) 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符合“三区三线”划定及“三线一单”管控要求。本工程对完善乐清绿道网络建设,促进浙江大湾区大花园 (略) 区建设,促进全域旅游发展,促进乐清融入温州中心城区等具有重要意义。本工程在严格落实报告书所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后,工程建设所造成的环境影响和环境资源损失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的内容

征求意见的对象: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征求意见的范围:在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对工程建设所持态度等环保方面的意见。

征求意见的期限:自本公示信息发布起10个工作日。

公众查阅环评报告书、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电话或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索取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稿及本项目环评的补充信息。

公众意见反馈途径:通过邮件、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请务必留下您的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访。

七、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略) 交通 (略)

地址: (略) 城东街道旭阳路6688号总部经济园3幢18楼

联系电话:0577-*

(2)环评单位:自然资源部第二海洋研究所

地址: (略) 保俶北路36号

联系电话:0571-*

邮箱:*@*q.com

(3)审批部门: (略) 生态环境局乐清分局

地址: (略) 城南街道丹清路3号6-8层

联系电话:0577-*

(略) 交通 (略)

2023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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