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埇桥温氏畜牧有限公司《大营镇镇南村养殖小区年出栏商品猪5760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埇桥温氏畜牧有限公司《大营镇镇南村养殖小区年出栏商品猪5760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 (略) 《大营镇镇南村养殖小区年出栏商品猪5760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
项目名称: | 大营镇镇南村养殖小区年出栏商品猪5760头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埇桥区大营镇镇南村 | ||
建设单位: |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阳益 (略) | ||
公示时间: | 2023-07-25 | ||
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 (略) 大营镇镇南村养殖小区年出栏商品猪5760头项目 建设单位: (略)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址: (略) 埇桥区大营镇镇南村。 投资总额:总投资1564万元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水:初期雨水收集进入初期雨水池,后期雨水通过雨水沟流入农灌渠内;养殖废水进入粪污收集池,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搅拌收集池+固液分离平台+黑膜沼气池+沼液储存池)处理用于周边农田施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自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肥田;初期雨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沼渣、固液分离猪粪暂存于固粪沼渣暂存间,作为有机肥原料外运。企业与周边农田签订意向协议,利用其农田300亩来消纳项目产生的沼液,采用铺设管道方式输送至农田,沼液中氮肥、磷肥可被施肥区小麦、玉米等作物生长利用,项目沼液作为肥料施用后在土地承载力范围内。项目废水处理后全部综合利用,对场区周围的地表水水体无影响。 废气:固粪沼渣暂存间恶臭采用独立固粪沼渣暂存间,周边软帘封闭,暂存猪粪、沼渣,作为有机肥原料及时外运,暂存时间较短,周边喷洒除臭剂,加强周边绿化,粪渣、沼渣在运输过程中做好遮盖,防止在运输过程中洒落。粪污收集池恶臭通过在各育肥舍南侧分别设置1座粪污收集池,共计8座,用于粪污收集;粪污收集池加盖密封,通过封闭管道排入自建污水处理站,无组织逸散废气可忽略不计。 固废:员工生活垃圾袋装或桶装收集,统一运至附近垃圾中转站;猪粪、沼渣暂存于固粪沼渣暂存间,作为有机肥原料外运;病死猪由场区自建冷库暂存, (略) 埇桥区 (略) 进行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废脱硫剂由厂家更换后回收,不在场区暂存;医疗废物分类暂存于场区危废暂存间,委托有相应危废资质的单位宿州德邦 (略) 进行处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环评文件受 (略) 生态环境局网站上进行了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相关文件: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7-* * |
邮箱: | 通讯地址: | (略) 高新区埇上路566号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 (略) 《大营镇镇南村养殖小区年出栏商品猪5760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
项目名称: | 大营镇镇南村养殖小区年出栏商品猪5760头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埇桥区大营镇镇南村 | ||
建设单位: |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阳益 (略) | ||
公示时间: | 2023-07-25 | ||
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 (略) 大营镇镇南村养殖小区年出栏商品猪5760头项目 建设单位: (略)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址: (略) 埇桥区大营镇镇南村。 投资总额:总投资1564万元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水:初期雨水收集进入初期雨水池,后期雨水通过雨水沟流入农灌渠内;养殖废水进入粪污收集池,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搅拌收集池+固液分离平台+黑膜沼气池+沼液储存池)处理用于周边农田施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自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肥田;初期雨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沼渣、固液分离猪粪暂存于固粪沼渣暂存间,作为有机肥原料外运。企业与周边农田签订意向协议,利用其农田300亩来消纳项目产生的沼液,采用铺设管道方式输送至农田,沼液中氮肥、磷肥可被施肥区小麦、玉米等作物生长利用,项目沼液作为肥料施用后在土地承载力范围内。项目废水处理后全部综合利用,对场区周围的地表水水体无影响。 废气:固粪沼渣暂存间恶臭采用独立固粪沼渣暂存间,周边软帘封闭,暂存猪粪、沼渣,作为有机肥原料及时外运,暂存时间较短,周边喷洒除臭剂,加强周边绿化,粪渣、沼渣在运输过程中做好遮盖,防止在运输过程中洒落。粪污收集池恶臭通过在各育肥舍南侧分别设置1座粪污收集池,共计8座,用于粪污收集;粪污收集池加盖密封,通过封闭管道排入自建污水处理站,无组织逸散废气可忽略不计。 固废:员工生活垃圾袋装或桶装收集,统一运至附近垃圾中转站;猪粪、沼渣暂存于固粪沼渣暂存间,作为有机肥原料外运;病死猪由场区自建冷库暂存, (略) 埇桥区 (略) 进行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废脱硫剂由厂家更换后回收,不在场区暂存;医疗废物分类暂存于场区危废暂存间,委托有相应危废资质的单位宿州德邦 (略) 进行处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环评文件受 (略) 生态环境局网站上进行了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相关文件: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7-* * |
邮箱: | 通讯地址: | (略) 高新区埇上路56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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