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泰来县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泰来县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7月25日我局 (略) (略) 泰来县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地址: (略) 泰来生态环境局
电话:0452-*
邮编:*
电子邮箱:*@*63.com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略) 泰来县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项目 | (略) (略) 泰来县泰来镇新建街( (略) 内) | 泰来县报废机动车 (略) | 黑龙江 (略) |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 (略) (略) 泰来县泰来镇新建街( (略) 内),依托泰 (略) 现有厂房、办公室进行建设,总用地面积为1511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310平方米。利用厂区北侧库房(建筑面积约为340平方米)内进行功能分区,作为产品(半产品)贮存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区、危险废物暂存区,利用厂区西侧库房作为作为车辆拆解区,建筑面积约为720平方米,车辆拆解区内拟建1条生产线,生产线的年拆解能力为9000辆汽车,其中年拆解传统燃油机动车小型车5400辆、大中型车3600辆。本项目建设内容只设拆解过程,不设置破碎过程,也无零件清洗及精细拆解、翻新等步骤。 | 废水:生活污水排入厂区防渗储水池,定期外运至泰来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初期雨水经待拆车辆存放区四周的排水沟汇入到油水分离池内,经油水分离池(处理效率为90%)处理后排入容积为20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内,储存在初期雨水收集池内的初期雨水由罐车清运至泰来县污水处理厂处理排放。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排入厂区防渗储水池,废水污染物排放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要求,定期外运至泰来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泰湖。 废气:针对本项目产生粉尘,运营期车辆拆解区切割工位设置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的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颗粒物厂界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采用负压吸油装置,气动抽接油机、移动戳孔放油机械设备将油品直接吸入密闭容器中,且油箱整体拆下后不进行进一步破碎处理,因此废气逸散量极少。由于废气产生速率较低,废气难以收集,有机废气通过无组织形式排放,厂区内非*烷总烃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厂区外非*烷总烃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非*烷总烃周界外浓度最高点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噪声:选择低噪声设备,并为主要发声设备安装减振、降噪装置;加强项目边界绿化用于隔声,运输车辆禁止鸣笛且限速等措施。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声环境功能区环境噪声排放限值要求。 固体废物:①生活垃圾:设置生活垃圾桶用于收集生活垃圾,定期清运,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②一般固体废物: 布袋除尘器收尘:集中收集,外售综合利用。 拆解过程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外售综合利用。不能外售的与 (略) 政部门统一处理。 ③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专用容器中,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危废暂存间总建筑面积160m2,封闭区域,砖混结构,用于存放废铅蓄电池、废尾气净化装置等危险废物,底部采用2.0mm厚高密度聚*烯膜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防渗技术要求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有关防渗要求。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7月25日我局 (略) (略) 泰来县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地址: (略) 泰来生态环境局
电话:0452-*
邮编:*
电子邮箱:*@*63.com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略) 泰来县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项目 | (略) (略) 泰来县泰来镇新建街( (略) 内) | 泰来县报废机动车 (略) | 黑龙江 (略) |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 (略) (略) 泰来县泰来镇新建街( (略) 内),依托泰 (略) 现有厂房、办公室进行建设,总用地面积为1511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310平方米。利用厂区北侧库房(建筑面积约为340平方米)内进行功能分区,作为产品(半产品)贮存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区、危险废物暂存区,利用厂区西侧库房作为作为车辆拆解区,建筑面积约为720平方米,车辆拆解区内拟建1条生产线,生产线的年拆解能力为9000辆汽车,其中年拆解传统燃油机动车小型车5400辆、大中型车3600辆。本项目建设内容只设拆解过程,不设置破碎过程,也无零件清洗及精细拆解、翻新等步骤。 | 废水:生活污水排入厂区防渗储水池,定期外运至泰来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初期雨水经待拆车辆存放区四周的排水沟汇入到油水分离池内,经油水分离池(处理效率为90%)处理后排入容积为20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内,储存在初期雨水收集池内的初期雨水由罐车清运至泰来县污水处理厂处理排放。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排入厂区防渗储水池,废水污染物排放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要求,定期外运至泰来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泰湖。 废气:针对本项目产生粉尘,运营期车辆拆解区切割工位设置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的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颗粒物厂界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采用负压吸油装置,气动抽接油机、移动戳孔放油机械设备将油品直接吸入密闭容器中,且油箱整体拆下后不进行进一步破碎处理,因此废气逸散量极少。由于废气产生速率较低,废气难以收集,有机废气通过无组织形式排放,厂区内非*烷总烃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厂区外非*烷总烃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非*烷总烃周界外浓度最高点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噪声:选择低噪声设备,并为主要发声设备安装减振、降噪装置;加强项目边界绿化用于隔声,运输车辆禁止鸣笛且限速等措施。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声环境功能区环境噪声排放限值要求。 固体废物:①生活垃圾:设置生活垃圾桶用于收集生活垃圾,定期清运,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②一般固体废物: 布袋除尘器收尘:集中收集,外售综合利用。 拆解过程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外售综合利用。不能外售的与 (略) 政部门统一处理。 ③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专用容器中,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危废暂存间总建筑面积160m2,封闭区域,砖混结构,用于存放废铅蓄电池、废尾气净化装置等危险废物,底部采用2.0mm厚高密度聚*烯膜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防渗技术要求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有关防渗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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