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银川市第六污水处理厂与第一再生水厂污水管连通工程-泵站及压力流管网西段初步设计的批复
关于银川市第六污水处理厂与第一再生水厂污水管连通工程-泵站及压力流管网西段初步设计的批复
银审服(批)发〔2023〕169号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贵局《关 (略) 第六污水处理厂与第一再生水厂污水管连通工程-泵站及压力流管网(西段)初步设计的函》(银住建函字〔2023〕209号)收悉。 (略) 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2年12月22日 第161期)及市发改委《关于配合做好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事项的函》, (略) 发改、财政、自然资源等部门会商联审,同意本项目进入政府资金投入计划储备库。可按此批复开展项目其他前期工作,但在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筹措方案前,不得开工建设。 (略) 第六污水处理厂与第一再生水厂污水管连通工程-泵站及压力流管网(西段)(项目代码:2209-*-04-01-*)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
项 (略) 正源北街东西侧绿化带内、沈阳路(正源街—凤凰街)匝道北侧绿化带、南侧50米绿化带内、凤凰街(沈阳路—后海路)西侧50米绿化带内、凤凰街(后海路—团结路)东侧绿化带,泵站位于金凤区沈阳路北侧,正源北街西侧。具体用地规模以自然资源部门批复为准。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污水管网、道路恢复、污水泵站及变配电室等工程。
1.污水管网
新建DN1400压力排水管网2787米,管道采用预应力混凝土管,管道接口采用预应力混凝土管 PCP承插连接,管道基础采用砂石基础,管道检查井采用矩形钢筋混凝土检查井。
2.道路恢复
本项目需对沿线修建管道处的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路面进行恢复,现状路面结构层如下:
机动车道:64厘米=4厘米细粒式沥青混凝土+6厘米中粒式沥青混凝土+36厘米水泥稳定碎石+18厘米级配碎石;
非机动车道:42厘米=4厘米细粒式沥青混凝土+20厘米水泥稳定碎石+18厘米级配碎石;
人行道道:24厘米=6厘米混凝土道砖+3厘米水泥砂浆+15厘米水泥稳定碎石
道路路面恢复结构层根据现状道路结构层进行恢复,恢复长度和宽度根据管线布置情况确定。
3.污水泵站及变配电室
污水泵房及变配电室建筑面积580平方米,地上1层,框架结构,总建筑高度9.1米;建筑防火分类为*类厂房,设计使用年限50年,耐火等级为二级,屋面防水等级为Ⅱ级,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
三、建设工期
项目2023年开工,建设工期8个月。
四、环保、节能
要严格按照环保部门要求设计、使用和设置环保设备、设施等。要按照合理利用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原则组织实施。
五、投资概算
经审定,本项目概算总投资6143.7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106.58万元、其他费用858.23元、预备费178.94万元。
六、资金筹措
资金来源为争取中央 (略) 本级配套资金, (略) 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2年12月22日 第161期)精神执行。在项目实施前,要取得财政部门预算意见 (略) 本级政府资金投入计划。
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 (略) 政府投资管理实施细则》(银政办发〔2020〕66号)文件精神执行。
七、项目过路等施工方式需征得渠道等相关管理部门的同意后方可实施。招投标工作按照可研批复核定内容实施。
要落实《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 确保工程安全质量的通知》(发改投资规〔2021〕910号)件要求,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规定,压实项目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工程安全质量。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你局要在建设中严格执行项目基本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并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八、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
九、初步设计的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审定总投资概算表
(略) 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7月19日
银审服(批)发〔2023〕169号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贵局《关 (略) 第六污水处理厂与第一再生水厂污水管连通工程-泵站及压力流管网(西段)初步设计的函》(银住建函字〔2023〕209号)收悉。 (略) 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2年12月22日 第161期)及市发改委《关于配合做好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事项的函》, (略) 发改、财政、自然资源等部门会商联审,同意本项目进入政府资金投入计划储备库。可按此批复开展项目其他前期工作,但在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筹措方案前,不得开工建设。 (略) 第六污水处理厂与第一再生水厂污水管连通工程-泵站及压力流管网(西段)(项目代码:2209-*-04-01-*)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
项 (略) 正源北街东西侧绿化带内、沈阳路(正源街—凤凰街)匝道北侧绿化带、南侧50米绿化带内、凤凰街(沈阳路—后海路)西侧50米绿化带内、凤凰街(后海路—团结路)东侧绿化带,泵站位于金凤区沈阳路北侧,正源北街西侧。具体用地规模以自然资源部门批复为准。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污水管网、道路恢复、污水泵站及变配电室等工程。
1.污水管网
新建DN1400压力排水管网2787米,管道采用预应力混凝土管,管道接口采用预应力混凝土管 PCP承插连接,管道基础采用砂石基础,管道检查井采用矩形钢筋混凝土检查井。
2.道路恢复
本项目需对沿线修建管道处的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路面进行恢复,现状路面结构层如下:
机动车道:64厘米=4厘米细粒式沥青混凝土+6厘米中粒式沥青混凝土+36厘米水泥稳定碎石+18厘米级配碎石;
非机动车道:42厘米=4厘米细粒式沥青混凝土+20厘米水泥稳定碎石+18厘米级配碎石;
人行道道:24厘米=6厘米混凝土道砖+3厘米水泥砂浆+15厘米水泥稳定碎石
道路路面恢复结构层根据现状道路结构层进行恢复,恢复长度和宽度根据管线布置情况确定。
3.污水泵站及变配电室
污水泵房及变配电室建筑面积580平方米,地上1层,框架结构,总建筑高度9.1米;建筑防火分类为*类厂房,设计使用年限50年,耐火等级为二级,屋面防水等级为Ⅱ级,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
三、建设工期
项目2023年开工,建设工期8个月。
四、环保、节能
要严格按照环保部门要求设计、使用和设置环保设备、设施等。要按照合理利用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原则组织实施。
五、投资概算
经审定,本项目概算总投资6143.7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106.58万元、其他费用858.23元、预备费178.94万元。
六、资金筹措
资金来源为争取中央 (略) 本级配套资金, (略) 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2年12月22日 第161期)精神执行。在项目实施前,要取得财政部门预算意见 (略) 本级政府资金投入计划。
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 (略) 政府投资管理实施细则》(银政办发〔2020〕66号)文件精神执行。
七、项目过路等施工方式需征得渠道等相关管理部门的同意后方可实施。招投标工作按照可研批复核定内容实施。
要落实《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 确保工程安全质量的通知》(发改投资规〔2021〕910号)件要求,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规定,压实项目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工程安全质量。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你局要在建设中严格执行项目基本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并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八、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
九、初步设计的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审定总投资概算表
(略) 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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