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2023年7月24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作者:发表时间:23年07月24日点击数: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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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关于2023年7月24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作者:发表时间:23年07月24日点击数:49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审批股。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电话:0395-* 通讯地址:临颍县迎宾大道与颍松路交叉口西南角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环评类别

环评机构

建设地点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临 (略) 年产10万立方米混凝土项目

河南 (略)

(略) 临颍县台陈镇桥口村

项目占地面积约为2940.54m2,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混凝土搅拌站2座、综合骨料仓库1座、粉料筒仓、办公区、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年生产混凝土约10万m3/a混凝土。

1、废水:生产中产生废水循环使用,不得外排;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定期清运用于农田施肥资源化利用不外排。

2、废气:废气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41/1953-2020)表1标准要求和《 (略) 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修订版)中商砼(沥青)搅拌站行业排放限值要求。

3、噪声:严格落实降噪措施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固废全部妥善处理或综合利用。一般固体废物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59-2020)标准进行处置:危险废物贮存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2

漯河鸿 (略) 新增2台2t/h燃气锅炉项目

漯河 (略)

(略) 临颍县城关镇新城路南段漯河鸿 (略) 院内

项目锅炉房面积50m2,总投资40万元,利用现有厂房新增2台2t/h燃气导热油锅炉,锅炉1用1备,配套安装低氮燃烧器。

1、废水:1、废水:生产中产生废水循环使用,不得外排;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定期清运用于农田施肥资源化利用不外排

2、废气:废气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表1燃气锅炉标准要求 。

3、噪声:严格落实降噪措施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固废全部妥善处理或综合利用。一般固体废物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59-2020)标准进行处置。

1、临 (略) 搅拌站环评报告

2、漯河鸿 (略) 新增2台2th燃气锅炉项目报告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审批股。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电话:0395-* 通讯地址:临颍县迎宾大道与颍松路交叉口西南角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环评类别

环评机构

建设地点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临 (略) 年产10万立方米混凝土项目

河南 (略)

(略) 临颍县台陈镇桥口村

项目占地面积约为2940.54m2,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混凝土搅拌站2座、综合骨料仓库1座、粉料筒仓、办公区、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年生产混凝土约10万m3/a混凝土。

1、废水:生产中产生废水循环使用,不得外排;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定期清运用于农田施肥资源化利用不外排。

2、废气:废气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41/1953-2020)表1标准要求和《 (略) 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修订版)中商砼(沥青)搅拌站行业排放限值要求。

3、噪声:严格落实降噪措施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固废全部妥善处理或综合利用。一般固体废物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59-2020)标准进行处置:危险废物贮存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2

漯河鸿 (略) 新增2台2t/h燃气锅炉项目

漯河 (略)

(略) 临颍县城关镇新城路南段漯河鸿 (略) 院内

项目锅炉房面积50m2,总投资40万元,利用现有厂房新增2台2t/h燃气导热油锅炉,锅炉1用1备,配套安装低氮燃烧器。

1、废水:1、废水:生产中产生废水循环使用,不得外排;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定期清运用于农田施肥资源化利用不外排

2、废气:废气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表1燃气锅炉标准要求 。

3、噪声:严格落实降噪措施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固废全部妥善处理或综合利用。一般固体废物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59-2020)标准进行处置。

1、临 (略) 搅拌站环评报告

2、漯河鸿 (略) 新增2台2th燃气锅炉项目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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