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生态环境局关于拟对红石岩光伏电站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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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生态环境局关于拟对红石岩光伏电站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25日-2023年7月31日。

联系电话:0876-* 0876-*(州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受理窗口)公示期: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 (略) 河西路38号文山州生态环境局

邮 编:*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红石岩光伏电站

项目名称:那朵光伏电站

建设单位:魏 (略)

建设地点: (略)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砚山县平远镇坝心村附近

建设性质:新建

占地面积/长度:121.03hm2,其中永久占地9.7hm2,临时占地111.33hm2。(升压站占地0.815hm2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工程安装容量93.57MWp,额定容量70MW。共划分为30个光伏方阵,其中9个3.20MWac光伏方阵、12个2.24MWac光伏方阵和9个1.60MWac光伏方阵,安装*块(每块545Wp)单晶硅双面光伏组件,新建220kV升压站一座。光伏场通过3回集电线路接入升压站35kV母线。

一、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和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

1、生态环境

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对土地利用的影响、对动植物的影响、对水土流失影响、对生态系统完整性和生物多样性的影响。

(1)土地利用

项目总占地面积121.03hm2,其中永久占地9.70hm2,临时占地111.33hm2。项目用地范围未涉及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基本农田和一般耕地。项目用地占地类型为其他草地、灌木林地、果园、农村道路、裸岩石砾地。项目光伏区施工过程中,需要开挖桩基、电缆沟、新建道路、改扩建道路、修建塔基,将对占用范围内的其他草地、灌木林地、果园、农村道路、裸岩石砾地等将造成临时破坏影响,施工结束后除桩基、道路、塔基等占地外,其他其区域根据用地性质进行植被恢复,因此,光伏占地对土地利用的改变影响较小。

升压站施工需要全部破坏占地范围的土地,原占地类型为其他草地、果园、裸岩石砾地,施工结束后将全部转变为建设用地,土地利用将发生明显改变,由于升压站占地范围小,对区域土地利用格局影响范围有限。

(2)植物植被

由于光伏行业性质特殊,光伏阵列区建设无需将场地内所有植被清除,评价区植物种类都是本区域的常见种和广布种,并且工程影响到的植物种群的部分个体较小,种群的大部分个体在影响区域以外广泛分布,项目占地以裸岩石砾地为主,光伏区施工过程不破坏现有灌木林草植被,且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场地进行覆土绿化,不会因本项目的建设而导致物种灭绝,也不会改变评价区域的区系性质,不会造成较大的生物多样性流失。项目建设对当地植物资源的数量及利用方式产生影响很小。

(3)动物

项目区域内的主要动物为常见伴人居小型啮齿类、爬行类、一般鸟类等,均为常见种。随着施工占地和开挖可能破坏爬行动物现有生存环境,迫使其向外迁移寻找新的栖息场所,造成爬行动物数量减少,但不会造成动物物种的消失;鸟类具有较强的趋避能力,会飞离项目区,重新寻找周边新的适宜生境和栖息地。评价区分布有1种国家Ⅱ级重点保护鸟类,为苍鹰,其运动能力较强,且评价区不是上述鸟类天然集中分布区,项目施工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严禁捕杀野生动物行为,严禁食用野生动物(野味),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对动物的影响在可控范围内。

(3)鸟类迁徙

项目处于砚山县平远镇坝心村附近,根据 (略) 候鸟迁徙通道位置关系图分析,项目选址 (略) 候鸟迁徙明晰通道及模糊通道,距离最近的明晰通道约39.85km。在实地调查过程中通过访查区域内的农作物种植人员及劳作人员,均表示评价区从未见过鸟类夜间扑灯(火)现象,没有村民秋季上山打“雾露雀”的现象,未发生秋季夜间鸟类飞入民居的现象,也没有秋季捕鹰的现象。所以,项目场区存在秋季候鸟迁徙聚集点的可能性非常小。综上,项目建设不会对秋季迁徙候鸟的迁徙造成阻隔影响。

(4)生态系统完整性和生物多样性

施工作业主要对施工场地、施工道路、升压站等的植被造成破坏,项目建设完成后对施工迹地采取绿化措施。项目评价区域动植物种类为区域常见种和广布种,无保护植物分布,生态系统类型在项目周边区域分布较广,动物基本为当地常见物种,项目施工会导致动物向周边环境迁徙,不会影响区域的动物生物多样性。项目建成后通过林光互补工程可以恢复被扰动的区域植被,对植物种类的多样性和植被类型的多样性影响较小。

(5)对生态系统的影响

项目区域生态系统主要为暖温性针叶林、暖性石灰岩灌丛。项目临时占压土地主要包括是光伏方阵区、集电线路区等,面积为111.33hm2;永久占地包含升压站、道路用地区、塔基、箱变区等,面积为9.70hm2。项目占地以裸岩石砾地为主,光伏区施工过程不破坏现有灌木林草植被,且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场地进行覆土绿化,不会对区域生态系统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6)水土流失

项目施工会使原地表土层受到破坏,再加上林草覆盖度降低,会使地表土壤理化性质下降、抗蚀能力减弱,水土流失剧增。根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通过严格实施完善后的水土流失防治体系,可把项目建设引发的水土流失影响降低到最小,项目建设区的水土保持功能得到最大限度的恢复,工程水土流失影响降低到最小,项目建设不会对当地产生大的水土流失影响。

2、废气

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施工扬尘、光伏支架焊接、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废气。项目的扬尘主要是由道路的修建、地基开挖、建材装卸等施工作业,以及施工形成的裸土面而产生,再就是施工车辆运送水泥、沙石等材料也可能引起较大的扬尘及道路粉尘,主要污染物为TSP,呈无组织排放,项目周边200m范围内无敏感目标存在,项目在施工时,对周边村寨的影响很小,但从环保角度考虑,项目施工时应对场地进行洒水降尘,堆场进行遮盖,控制施工扬尘的产生,降低施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光伏支架焊接废气产生具有间断性产生、产生量较小、产生点相对分散、易被稀释扩散等特点。项目区为地势开阔,有利于大气扩散,一般情况下,光伏支架焊接所产生的废气污染在空气中经自然扩散和稀释后对项目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影响小。施工机械废气具有间断性产生、产生量较小、产生点相对分散、易被稀释扩散等特点。项目区地势开阔,有利于大气扩散,一般情况下,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所产生的废气污染在空气中经自然扩散和稀释后,对项目区域的空气环境质量影响小。在装修过程中焊接和粉刷过程中会产生少量装修废气,产生量少,装修时间较短,装修废气随着装修的结束而逐渐减少,对空气环境质量影响小。

3、废水

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包括施工废水、施工生活污水和雨天地表径流。(1)施工废水:施工废水主要为机械设备冲洗废水,主要产生于升压站、支架基础等的建设过程中,项目施工高峰期废水量最大不超过9m3/d,经沉淀池(容积为10m3)处理后,回用于冲洗机械车辆或场区洒水抑尘,对项目周边水环境基本无影响。(2)生活污水:项目设施3个施工场地,每个施工场地设置1座旱厕收集施工人员产生的粪便,定期清掏用作植被恢复肥料或周边田地作肥。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主要为日常洗澡、洗脸、洗手及食堂产生污水,在每个施工场地设置隔油沉淀池(20m3)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区洒水降尘,不外排。(3)雨天地表径流:雨水形成地表径流冲刷施工场地形成泥浆水,其携带大量泥沙及其他地表固体污染物,其中SS浓度为200~500mg/L左右,结合项目施工特点,项目在地势低处设置排水沟收集地表径流,且在排水沟末端设置沉砂池(沉砂池在道路区设置8个、升压站区域设1个,每个容积为5m3),地表径流排入沉砂池沉淀后排入周边沟渠,可满足地表径流暂存15min的要求,对周围地表水体影响较小。

4、噪声

施工噪声主要来源于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噪声,施工建设过程中将使用挖掘机、运输车辆等噪声较大的设备及车辆进行施工,声源级75~90dB(A)。据环评预测,项目施工期单台设备运行时,距施工点50m外昼间可达《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GB12523-2011)70dB(A)的要求,距施工点300m外夜间可达《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GB12523-2011)55dB(A)的要求。项目夜间不施工。施工中运输车辆行驶所产生的噪声对行驶路线周边产生一定的影响。项目施工期应提前告知周围村寨居民,做好沟通工作,夜间禁止施工。项目厂界外200m范围内无敏感目标,项目施工期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可接受,噪声影响将随施工活动的结束而消失。

5、固体废物

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土石方、建筑垃圾、损坏的电池板、生活垃圾和粪便等。项目建设共开挖土石方19.26万m3,回填土石方19.26万m3(其中表土回覆1.53万m3,场地回填2.55万m3,基础回填15.18万m3),不产生弃方。施工期建筑垃圾产生量约为212.63t,建筑垃圾严格执行“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略) 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可回收利用的外售收购商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部分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至政府部门指定的场所进行处置,禁止乱堆乱倒,采取上述措施后,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影响。项目施工期生活垃圾产生量为0.135t/d。该部分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定期自行转运至平远镇垃圾收集点统一处置。施工期旱厕收集的粪便委托周边村民清掏作为农肥。损坏的电池板暂存于施工场地一般固废暂存间内,定期交专业的回收厂家回收处理。

(二)运行期

1、生态环境

(1)地表植被

项目运营期的生态影响,主要为大量光伏电池板遮挡阳光对植物生长的影响及光伏电池板占用其他草地、灌木林地对区域林草植被的影响。植物的生存和生长离不开光合作用,对阳生植物而言,这种影响表现得更为突出,光照条件不足会使植物生长受到制约。由于缺乏必要的光照,植物的生长异常缓慢甚至停滞,从而大大减少了植物对水的利用效率。阳光受遮挡后阳生植物的生境质量会大大降低,但同时又为阴生植物创造了大量适宜的生境。受太阳能光伏组件遮挡,喜阳植物(如禾本科植物等)个体生长不良,无法繁殖甚至死亡;而对耐阴植物来说,影响不是很大,不会导致其个体的死亡;对喜阴植物如一些蕨类植物来说,由于适宜生境的增加,在一定程度上,其个体数量将会增加。项目的光伏支架采用单列柱支架方案,组件最小离地高度2.5m,桩基间列间距大于4m,行间距大于6.5m,为林草植被的生长保留合理的空间,同时建设单位对光伏板下方扰动区域根据实际情况播撒乡土草种,且随着光伏板的安装,光伏板下方裸岩石砾地的水分挥发将减弱,利于阴生植被的存活和生长,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林草植被的恢复,对区域生态环境的恢复是有利的,故运营期对林草植被的影响是可接受的。

(2)动物

项目在设计时充分考虑了反射光的影响,即太阳能电池板组件产品中采用的晶体硅是经过刻槽处理的,同时加了ZVA材料,最大限度地起到了吸收太阳光的作用,防止反射的同时充分吸收太阳光,阳光照射后的反光强度大大减弱,对可能通过项目区域上空的鸟类影响小。本项目建成后光伏列阵的支架占用部分地面,将减少地面动物的活动区域,但围栏留有动物进出间隙,且支架使用的面积较小,项目对*生动物活动区域影响较小。环评分析,项目场址不位于候鸟迁徙通道上,评价区有国家Ⅱ级重点保护鸟类苍鹰。根据调查,工程区附近栖息的种类有限,人类生产生活对生态环境干扰比较明显,保护鸟类在项目区分布较少。工程运营期间,应加强对场区的巡视工作,密切关注评价区内的鸟类死亡情况,一旦发现异常应及时与林业主管部门联系,将受伤鸟类交由其妥善处理,必要时采取相关驱赶鸟类的设施,降低光伏板对区域鸟类的影响。项目区分布的动物绝大多数为一般鸟类和常见的啮齿类小型动物,多数对人类干扰有一定适应和具有较强的趋避能力,项目的实施对野生动物的直接影响相对较小,通过加强对人员的环保教育,保护好野生动物,总体上项目实施对当地的动物影响小。

项目场址不位于候鸟迁徙通道上,评价区有国家Ⅱ级重点保护鸟类苍鹰。根据调查,工程区附近栖息的种类有限,人类生产生活对生态环境干扰比较明显,保护鸟类在项目区分布较少。工程运营期间,应加强对场区的巡视工作,密切关注评价区内的鸟类死亡情况,一旦发现异常应及时与林业主管部门联系,将受伤鸟类交由其妥善处理,必要时采取相关驱赶鸟类的设施,降低光伏板对区域鸟类的影响。

综上,项目区分布的动物绝大多数为一般鸟类和常见的啮齿类小型动物,多数对人类干扰有一定适应和具有较强的趋避能力,项目的实施对野生动物的直接影响相对较小,通过加强对人员的环保教育,保护好野生动物,总体上项目实施对当地的动物影响小。

(3)水土流失

项目投入运行后,其水土流失防护工程也完成并开始发挥作用,可有效控制项目建设引起的水土流失。由于项目光伏板的建设,将减少雨水直接对裸岩石砾地的冲刷,并减少光伏板下方水分的挥发量,利于阴生植被的存活和生长,可一定程度上减少水土流失。项目部分区域采取植物措施,临时占地范围内的植被恢复一般在3年内可逐步稳定,达到较好的水土保持效果。在水土保持工程和植物措施有效发挥作用后,项目区内的水土流失可得到控制,水土流失总体可达到微度以下水平,项目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可得到基本治理,并使项目占地区域内水土流失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另外,项目运行期将不再进行地面扰动,保持建成后原地貌形态和土地利用性质,因此项目运营期对区域水土流失可控。

(4)土地利用

项目总占地面积121.03hm2,其中永久占地9.70hm2,临时占地111.33hm2。项目建成后及时完成组件下方植被的种植及管护,将对原土地利用现状进行恢复,不会改变其土地利用类型。运营期仅占用了部分的永久占地,对区域土地利用现状影响较小,不会明显改变区域土地利用格局。

(5)区域景观

项目实施后,将安装大量的太阳能电池组件,占地面积较大,且颜色、样式单一,改变了原有的生态景观,将造成区域视觉景观单一化。本电站在设计光伏组件的布局时,在满足设计要求的同时,将尽量依山势布置,加上太阳能光伏板朝向天空,安装倾角不面向地面,光伏板不会发光,外购采用反光率低的材料生产的光伏板,项目周边没有风景名胜区和特殊景点,因此,运营期对区域景观影响较小。

(6)光污染

本项目采用太阳能电池板作为能量采集装置,在吸收太阳能的过程中,会反射、折射太阳光造成光污染。

本项目采用单晶硅电池组件,该电池组件最外层为特种钢化玻璃,这种钢化玻璃的透光率极高,达91%以上。该光伏方阵区的反射率仅为9%左右,远低于《玻璃幕墙光学性能》(GB/T18091-2000)中的规定,反射量极小。项目光伏阵列拟采用23°倾角通过固定支架安装,光伏板距地面高度为2.5m,主要反射面固定朝天,太阳光反射可能影响光伏区周边的居民。经现场踏勘,距光伏区最近村寨为29#光伏方阵南面的雨白克村,最近距离为220m,与光伏区相对高差为-5m,有林木植被阻隔,且居民建筑多为自建1~2层平房,高度在3m~6m之间,低于光伏板的相对高度7m(光伏板高2.5m+相对高差5m=7.5m),故不会对雨白克村居民造成光污染。

2、废气

项目发电过程不产生工业废气,产生的废气主要是升压站内厨房油烟、车辆进入厂区产生的尾气。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净化处理后通过内置油烟管道引至屋顶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表2中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车辆进入厂区内产生的尾气和路边扬尘为无组织间歇性排放,由于项目内车辆排放尾气的时间短,而且国家对汽车尾气排放有严格的规定,加上停车多为自备车辆,车型偏小,因此,汽车尾气不会形成较大的集中污染源,对环境影响较小。

3、废水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太阳能电池板清洁废水和生活污水。本项目太阳能电池板清洁废水每次产生量193.158m3,清洁过程不添加清洗剂,仅用清水清洗,清洗废水污染物成分简单,淋于下方林草植被,被植物吸收,不外排。工作人员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648m3/d(236.52m3/a),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于升压站周边光伏区植被作肥。

4、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包括光伏电场区箱式变压器、逆变器噪声及升压站设备噪声。经环评预测距离箱式变压器、逆变器5m处叠加噪声值为52dB(A)。箱式变压器、逆变器只在昼间运行,且均布设在光伏阵列区域内,距离光伏阵列厂界距离均大于5m,故箱式变压器、逆变器在昼间运行时项目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昼间标准(昼间:55dB(A))要求,同时项目20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因此,对周边环境影响小。升压站运营期的噪声源主要来自主变压器、35kV动态无功补偿装置和水泵运行时所产生的噪声。据环评预测,升压站昼间、夜间厂界噪声最大贡献值分别为46.94dB(A)和46.93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要求,雨白克村距升压站距离为1005m,距离较远,升压站运行噪声对其影响很小。

5、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固废包括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一般固废包括废电池板、废元器件和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包括更换变压器油、事故废油、废铅蓄电池。废电池板产生量为2.34t/a,禁止在项目区拆分,严禁乱丢乱弃,暂存于升压站一般固废暂存间,及时委托专业的回收厂家回收处理,运营期满后拆下的电池板由专业的回收厂家回收处理。废元器件产生量为0.197t/a,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及时委托专业的回收厂家收购回收处理。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92t/a,分类收集后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定期自行转运至平远镇垃圾收集点统一处置。主变压器和箱式变压器正常运行情况下,每年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对变压器进行检测,检测产生的少量废油由第三方单位委托资质单位处理。更换变压器油总产生量为75.12t/次,委托有资质单位直接用油罐车拉至资质单位处置,不在项目区暂存。事故废油产生量为6.01t/次,收集后危废暂存间暂存,委托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废铅蓄电池产生量为1.82t/a,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的要求办理危废转移手续。

6、环境风险

项目环境风险主要是该项目事故废油在存储及运输过程中火灾、爆炸、泄漏的环境风险及废铅酸电池泄漏的环境风险。升压站内主变压器处设置1个集油池和1个事故油池,事故油池设置为地埋式,容积为50m3,集油池容积5m3。在30个箱式变压器下方基础处分别设置1个箱变油池(容积均为5.04m3)。主变压器泄漏的变压器油流经集油池内铺设的鹅卵石层(鹅卵石层可起到吸热、散热、沥油作用),并经事故排油管自流进入事故油池存放。箱式变压器泄漏的变压器油进入箱变油池存放。环评提出主变压器区域、箱式变压器区域、集油池(池)、事故油池、箱变油池、危废暂存间作重点防渗处理,其他生产区和污水处理设施按一般防渗区进行建设,升压站占地区域内综合楼进行简单防渗。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岗位培训,建立健全的环保管理机制和各项环保规章制度,落实岗位环保责任制,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及时编制应急预案,出现突发环境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等措施后,本项目环境风险可接受。

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情况一览表

危险物质

形态

最大储存量

备注

变压器油

液态

75.12t(其中主变压器油重18.72t,箱式变压器每台油重约1.88t,30台总重56.4t)

贮存在变压器内,由设备厂家提供变压器油的重量

事故废油

液态

6.01t(桶装)

危废暂存间暂存

废铅酸电池

固态

1.82t(收集箱收集)

危废暂存间暂存

经环评分析,本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不设评价等级,仅进行简单分析。项目环境风险主要为变压器油、事故废油的泄漏及燃烧爆炸产生的次生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及废铅酸电池泄漏对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需严格落实本环评提出的环境管理措施实施,确保项目环境风险影响范围较小,确保环境风险可防控。

7、电磁环境

通过类比建水县南庄并网光伏电站220kV升压站及现状监测值,可以预测本项目升压站建成投运后,其升压站围墙外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最大值为0.*kV/m、工频磁场强度最大值为0.8517μT,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的限值要求(频率范围0.025kHz~1.2kHz、工频电场强度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电磁环境影响随着距离增加呈减小趋势。根据环评分析,项目电磁环境评价范围为升压站围墙内及外延40m的区域,升压站40m范围内无住宅、学校、医院、办公楼、工厂等有公众居住、工作或学整,恢复后的场地则进行洒水和压实,以固结地表,防止产生扬尘和对土壤的风蚀。光伏电站在服务期满后,要严格采取固废处置及生态恢复的环保措施,确保无遗留环保问题。植被恢复过程中依照“适地适树”、原生性、特有性、实用性的基本科学原则,种植乡土物种,并注重乔、灌、草、层间植物有机搭配,禁止引入外来物种。光伏电站服务期满后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二、评估结论

《报告表》编制基本规范,主要环境问题论述基本清楚,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较可行,评价结论可信。《报告表》基本符合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可作为本项目环境管理依据。

项目已在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项目代码:2212-*-04-01-*。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及修改决定、《 (略) 主体功能区规划》《 (略) 生态功能区划》《文山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 (略) 生物多样性条例》《 (略) 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0-2030)》《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 (略) 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 (略) 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实施细则(试行,2022版)〉的通知》(云发改基础〔2022〕894号)、《国家林业局关于光伏电站建设使用林地有关问题的通知》(林资发〔2015〕153号)、《 (略) 能源局关于推进太阳能光伏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云能源水电〔2016〕15号)、《国家能源局关于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意见》《 (略) 自然 (略) 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通知》(云自然资〔2019〕196号)、《 (略) 能源局关 (略) 2022年新能源建设方案的通知》(云能源水电〔2022〕176号)、《 (略) 能源局关于加快推进新能源项目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云能源水电〔2023〕153号)、《 (略) 能源局关于加快推进“十四五”规划新能源项目配套接网工程有关工作的通知》(云能源办水电〔2022〕70号)、《 (略) 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光伏发电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云政发〔2022〕16号)、《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1113-2020)等相关产业政策及技术要求。

项目的建设和营运将对当地环境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只要建设单位严格落实《报告表》及本评估报告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意见、建议,项目建设产生的负面影响可以得到控制,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文山州生态环境局

2023年7月25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25日-2023年7月31日。

联系电话:0876-* 0876-*(州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受理窗口)公示期: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 (略) 河西路38号文山州生态环境局

邮 编:*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红石岩光伏电站

项目名称:那朵光伏电站

建设单位:魏 (略)

建设地点: (略)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砚山县平远镇坝心村附近

建设性质:新建

占地面积/长度:121.03hm2,其中永久占地9.7hm2,临时占地111.33hm2。(升压站占地0.815hm2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工程安装容量93.57MWp,额定容量70MW。共划分为30个光伏方阵,其中9个3.20MWac光伏方阵、12个2.24MWac光伏方阵和9个1.60MWac光伏方阵,安装*块(每块545Wp)单晶硅双面光伏组件,新建220kV升压站一座。光伏场通过3回集电线路接入升压站35kV母线。

一、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和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

1、生态环境

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对土地利用的影响、对动植物的影响、对水土流失影响、对生态系统完整性和生物多样性的影响。

(1)土地利用

项目总占地面积121.03hm2,其中永久占地9.70hm2,临时占地111.33hm2。项目用地范围未涉及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基本农田和一般耕地。项目用地占地类型为其他草地、灌木林地、果园、农村道路、裸岩石砾地。项目光伏区施工过程中,需要开挖桩基、电缆沟、新建道路、改扩建道路、修建塔基,将对占用范围内的其他草地、灌木林地、果园、农村道路、裸岩石砾地等将造成临时破坏影响,施工结束后除桩基、道路、塔基等占地外,其他其区域根据用地性质进行植被恢复,因此,光伏占地对土地利用的改变影响较小。

升压站施工需要全部破坏占地范围的土地,原占地类型为其他草地、果园、裸岩石砾地,施工结束后将全部转变为建设用地,土地利用将发生明显改变,由于升压站占地范围小,对区域土地利用格局影响范围有限。

(2)植物植被

由于光伏行业性质特殊,光伏阵列区建设无需将场地内所有植被清除,评价区植物种类都是本区域的常见种和广布种,并且工程影响到的植物种群的部分个体较小,种群的大部分个体在影响区域以外广泛分布,项目占地以裸岩石砾地为主,光伏区施工过程不破坏现有灌木林草植被,且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场地进行覆土绿化,不会因本项目的建设而导致物种灭绝,也不会改变评价区域的区系性质,不会造成较大的生物多样性流失。项目建设对当地植物资源的数量及利用方式产生影响很小。

(3)动物

项目区域内的主要动物为常见伴人居小型啮齿类、爬行类、一般鸟类等,均为常见种。随着施工占地和开挖可能破坏爬行动物现有生存环境,迫使其向外迁移寻找新的栖息场所,造成爬行动物数量减少,但不会造成动物物种的消失;鸟类具有较强的趋避能力,会飞离项目区,重新寻找周边新的适宜生境和栖息地。评价区分布有1种国家Ⅱ级重点保护鸟类,为苍鹰,其运动能力较强,且评价区不是上述鸟类天然集中分布区,项目施工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严禁捕杀野生动物行为,严禁食用野生动物(野味),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对动物的影响在可控范围内。

(3)鸟类迁徙

项目处于砚山县平远镇坝心村附近,根据 (略) 候鸟迁徙通道位置关系图分析,项目选址 (略) 候鸟迁徙明晰通道及模糊通道,距离最近的明晰通道约39.85km。在实地调查过程中通过访查区域内的农作物种植人员及劳作人员,均表示评价区从未见过鸟类夜间扑灯(火)现象,没有村民秋季上山打“雾露雀”的现象,未发生秋季夜间鸟类飞入民居的现象,也没有秋季捕鹰的现象。所以,项目场区存在秋季候鸟迁徙聚集点的可能性非常小。综上,项目建设不会对秋季迁徙候鸟的迁徙造成阻隔影响。

(4)生态系统完整性和生物多样性

施工作业主要对施工场地、施工道路、升压站等的植被造成破坏,项目建设完成后对施工迹地采取绿化措施。项目评价区域动植物种类为区域常见种和广布种,无保护植物分布,生态系统类型在项目周边区域分布较广,动物基本为当地常见物种,项目施工会导致动物向周边环境迁徙,不会影响区域的动物生物多样性。项目建成后通过林光互补工程可以恢复被扰动的区域植被,对植物种类的多样性和植被类型的多样性影响较小。

(5)对生态系统的影响

项目区域生态系统主要为暖温性针叶林、暖性石灰岩灌丛。项目临时占压土地主要包括是光伏方阵区、集电线路区等,面积为111.33hm2;永久占地包含升压站、道路用地区、塔基、箱变区等,面积为9.70hm2。项目占地以裸岩石砾地为主,光伏区施工过程不破坏现有灌木林草植被,且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场地进行覆土绿化,不会对区域生态系统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6)水土流失

项目施工会使原地表土层受到破坏,再加上林草覆盖度降低,会使地表土壤理化性质下降、抗蚀能力减弱,水土流失剧增。根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通过严格实施完善后的水土流失防治体系,可把项目建设引发的水土流失影响降低到最小,项目建设区的水土保持功能得到最大限度的恢复,工程水土流失影响降低到最小,项目建设不会对当地产生大的水土流失影响。

2、废气

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施工扬尘、光伏支架焊接、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废气。项目的扬尘主要是由道路的修建、地基开挖、建材装卸等施工作业,以及施工形成的裸土面而产生,再就是施工车辆运送水泥、沙石等材料也可能引起较大的扬尘及道路粉尘,主要污染物为TSP,呈无组织排放,项目周边200m范围内无敏感目标存在,项目在施工时,对周边村寨的影响很小,但从环保角度考虑,项目施工时应对场地进行洒水降尘,堆场进行遮盖,控制施工扬尘的产生,降低施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光伏支架焊接废气产生具有间断性产生、产生量较小、产生点相对分散、易被稀释扩散等特点。项目区为地势开阔,有利于大气扩散,一般情况下,光伏支架焊接所产生的废气污染在空气中经自然扩散和稀释后对项目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影响小。施工机械废气具有间断性产生、产生量较小、产生点相对分散、易被稀释扩散等特点。项目区地势开阔,有利于大气扩散,一般情况下,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所产生的废气污染在空气中经自然扩散和稀释后,对项目区域的空气环境质量影响小。在装修过程中焊接和粉刷过程中会产生少量装修废气,产生量少,装修时间较短,装修废气随着装修的结束而逐渐减少,对空气环境质量影响小。

3、废水

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包括施工废水、施工生活污水和雨天地表径流。(1)施工废水:施工废水主要为机械设备冲洗废水,主要产生于升压站、支架基础等的建设过程中,项目施工高峰期废水量最大不超过9m3/d,经沉淀池(容积为10m3)处理后,回用于冲洗机械车辆或场区洒水抑尘,对项目周边水环境基本无影响。(2)生活污水:项目设施3个施工场地,每个施工场地设置1座旱厕收集施工人员产生的粪便,定期清掏用作植被恢复肥料或周边田地作肥。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主要为日常洗澡、洗脸、洗手及食堂产生污水,在每个施工场地设置隔油沉淀池(20m3)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区洒水降尘,不外排。(3)雨天地表径流:雨水形成地表径流冲刷施工场地形成泥浆水,其携带大量泥沙及其他地表固体污染物,其中SS浓度为200~500mg/L左右,结合项目施工特点,项目在地势低处设置排水沟收集地表径流,且在排水沟末端设置沉砂池(沉砂池在道路区设置8个、升压站区域设1个,每个容积为5m3),地表径流排入沉砂池沉淀后排入周边沟渠,可满足地表径流暂存15min的要求,对周围地表水体影响较小。

4、噪声

施工噪声主要来源于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噪声,施工建设过程中将使用挖掘机、运输车辆等噪声较大的设备及车辆进行施工,声源级75~90dB(A)。据环评预测,项目施工期单台设备运行时,距施工点50m外昼间可达《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GB12523-2011)70dB(A)的要求,距施工点300m外夜间可达《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GB12523-2011)55dB(A)的要求。项目夜间不施工。施工中运输车辆行驶所产生的噪声对行驶路线周边产生一定的影响。项目施工期应提前告知周围村寨居民,做好沟通工作,夜间禁止施工。项目厂界外200m范围内无敏感目标,项目施工期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可接受,噪声影响将随施工活动的结束而消失。

5、固体废物

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土石方、建筑垃圾、损坏的电池板、生活垃圾和粪便等。项目建设共开挖土石方19.26万m3,回填土石方19.26万m3(其中表土回覆1.53万m3,场地回填2.55万m3,基础回填15.18万m3),不产生弃方。施工期建筑垃圾产生量约为212.63t,建筑垃圾严格执行“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略) 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可回收利用的外售收购商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部分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至政府部门指定的场所进行处置,禁止乱堆乱倒,采取上述措施后,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影响。项目施工期生活垃圾产生量为0.135t/d。该部分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定期自行转运至平远镇垃圾收集点统一处置。施工期旱厕收集的粪便委托周边村民清掏作为农肥。损坏的电池板暂存于施工场地一般固废暂存间内,定期交专业的回收厂家回收处理。

(二)运行期

1、生态环境

(1)地表植被

项目运营期的生态影响,主要为大量光伏电池板遮挡阳光对植物生长的影响及光伏电池板占用其他草地、灌木林地对区域林草植被的影响。植物的生存和生长离不开光合作用,对阳生植物而言,这种影响表现得更为突出,光照条件不足会使植物生长受到制约。由于缺乏必要的光照,植物的生长异常缓慢甚至停滞,从而大大减少了植物对水的利用效率。阳光受遮挡后阳生植物的生境质量会大大降低,但同时又为阴生植物创造了大量适宜的生境。受太阳能光伏组件遮挡,喜阳植物(如禾本科植物等)个体生长不良,无法繁殖甚至死亡;而对耐阴植物来说,影响不是很大,不会导致其个体的死亡;对喜阴植物如一些蕨类植物来说,由于适宜生境的增加,在一定程度上,其个体数量将会增加。项目的光伏支架采用单列柱支架方案,组件最小离地高度2.5m,桩基间列间距大于4m,行间距大于6.5m,为林草植被的生长保留合理的空间,同时建设单位对光伏板下方扰动区域根据实际情况播撒乡土草种,且随着光伏板的安装,光伏板下方裸岩石砾地的水分挥发将减弱,利于阴生植被的存活和生长,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林草植被的恢复,对区域生态环境的恢复是有利的,故运营期对林草植被的影响是可接受的。

(2)动物

项目在设计时充分考虑了反射光的影响,即太阳能电池板组件产品中采用的晶体硅是经过刻槽处理的,同时加了ZVA材料,最大限度地起到了吸收太阳光的作用,防止反射的同时充分吸收太阳光,阳光照射后的反光强度大大减弱,对可能通过项目区域上空的鸟类影响小。本项目建成后光伏列阵的支架占用部分地面,将减少地面动物的活动区域,但围栏留有动物进出间隙,且支架使用的面积较小,项目对*生动物活动区域影响较小。环评分析,项目场址不位于候鸟迁徙通道上,评价区有国家Ⅱ级重点保护鸟类苍鹰。根据调查,工程区附近栖息的种类有限,人类生产生活对生态环境干扰比较明显,保护鸟类在项目区分布较少。工程运营期间,应加强对场区的巡视工作,密切关注评价区内的鸟类死亡情况,一旦发现异常应及时与林业主管部门联系,将受伤鸟类交由其妥善处理,必要时采取相关驱赶鸟类的设施,降低光伏板对区域鸟类的影响。项目区分布的动物绝大多数为一般鸟类和常见的啮齿类小型动物,多数对人类干扰有一定适应和具有较强的趋避能力,项目的实施对野生动物的直接影响相对较小,通过加强对人员的环保教育,保护好野生动物,总体上项目实施对当地的动物影响小。

项目场址不位于候鸟迁徙通道上,评价区有国家Ⅱ级重点保护鸟类苍鹰。根据调查,工程区附近栖息的种类有限,人类生产生活对生态环境干扰比较明显,保护鸟类在项目区分布较少。工程运营期间,应加强对场区的巡视工作,密切关注评价区内的鸟类死亡情况,一旦发现异常应及时与林业主管部门联系,将受伤鸟类交由其妥善处理,必要时采取相关驱赶鸟类的设施,降低光伏板对区域鸟类的影响。

综上,项目区分布的动物绝大多数为一般鸟类和常见的啮齿类小型动物,多数对人类干扰有一定适应和具有较强的趋避能力,项目的实施对野生动物的直接影响相对较小,通过加强对人员的环保教育,保护好野生动物,总体上项目实施对当地的动物影响小。

(3)水土流失

项目投入运行后,其水土流失防护工程也完成并开始发挥作用,可有效控制项目建设引起的水土流失。由于项目光伏板的建设,将减少雨水直接对裸岩石砾地的冲刷,并减少光伏板下方水分的挥发量,利于阴生植被的存活和生长,可一定程度上减少水土流失。项目部分区域采取植物措施,临时占地范围内的植被恢复一般在3年内可逐步稳定,达到较好的水土保持效果。在水土保持工程和植物措施有效发挥作用后,项目区内的水土流失可得到控制,水土流失总体可达到微度以下水平,项目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可得到基本治理,并使项目占地区域内水土流失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另外,项目运行期将不再进行地面扰动,保持建成后原地貌形态和土地利用性质,因此项目运营期对区域水土流失可控。

(4)土地利用

项目总占地面积121.03hm2,其中永久占地9.70hm2,临时占地111.33hm2。项目建成后及时完成组件下方植被的种植及管护,将对原土地利用现状进行恢复,不会改变其土地利用类型。运营期仅占用了部分的永久占地,对区域土地利用现状影响较小,不会明显改变区域土地利用格局。

(5)区域景观

项目实施后,将安装大量的太阳能电池组件,占地面积较大,且颜色、样式单一,改变了原有的生态景观,将造成区域视觉景观单一化。本电站在设计光伏组件的布局时,在满足设计要求的同时,将尽量依山势布置,加上太阳能光伏板朝向天空,安装倾角不面向地面,光伏板不会发光,外购采用反光率低的材料生产的光伏板,项目周边没有风景名胜区和特殊景点,因此,运营期对区域景观影响较小。

(6)光污染

本项目采用太阳能电池板作为能量采集装置,在吸收太阳能的过程中,会反射、折射太阳光造成光污染。

本项目采用单晶硅电池组件,该电池组件最外层为特种钢化玻璃,这种钢化玻璃的透光率极高,达91%以上。该光伏方阵区的反射率仅为9%左右,远低于《玻璃幕墙光学性能》(GB/T18091-2000)中的规定,反射量极小。项目光伏阵列拟采用23°倾角通过固定支架安装,光伏板距地面高度为2.5m,主要反射面固定朝天,太阳光反射可能影响光伏区周边的居民。经现场踏勘,距光伏区最近村寨为29#光伏方阵南面的雨白克村,最近距离为220m,与光伏区相对高差为-5m,有林木植被阻隔,且居民建筑多为自建1~2层平房,高度在3m~6m之间,低于光伏板的相对高度7m(光伏板高2.5m+相对高差5m=7.5m),故不会对雨白克村居民造成光污染。

2、废气

项目发电过程不产生工业废气,产生的废气主要是升压站内厨房油烟、车辆进入厂区产生的尾气。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净化处理后通过内置油烟管道引至屋顶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表2中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车辆进入厂区内产生的尾气和路边扬尘为无组织间歇性排放,由于项目内车辆排放尾气的时间短,而且国家对汽车尾气排放有严格的规定,加上停车多为自备车辆,车型偏小,因此,汽车尾气不会形成较大的集中污染源,对环境影响较小。

3、废水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太阳能电池板清洁废水和生活污水。本项目太阳能电池板清洁废水每次产生量193.158m3,清洁过程不添加清洗剂,仅用清水清洗,清洗废水污染物成分简单,淋于下方林草植被,被植物吸收,不外排。工作人员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648m3/d(236.52m3/a),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于升压站周边光伏区植被作肥。

4、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包括光伏电场区箱式变压器、逆变器噪声及升压站设备噪声。经环评预测距离箱式变压器、逆变器5m处叠加噪声值为52dB(A)。箱式变压器、逆变器只在昼间运行,且均布设在光伏阵列区域内,距离光伏阵列厂界距离均大于5m,故箱式变压器、逆变器在昼间运行时项目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昼间标准(昼间:55dB(A))要求,同时项目20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因此,对周边环境影响小。升压站运营期的噪声源主要来自主变压器、35kV动态无功补偿装置和水泵运行时所产生的噪声。据环评预测,升压站昼间、夜间厂界噪声最大贡献值分别为46.94dB(A)和46.93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要求,雨白克村距升压站距离为1005m,距离较远,升压站运行噪声对其影响很小。

5、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固废包括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一般固废包括废电池板、废元器件和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包括更换变压器油、事故废油、废铅蓄电池。废电池板产生量为2.34t/a,禁止在项目区拆分,严禁乱丢乱弃,暂存于升压站一般固废暂存间,及时委托专业的回收厂家回收处理,运营期满后拆下的电池板由专业的回收厂家回收处理。废元器件产生量为0.197t/a,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及时委托专业的回收厂家收购回收处理。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92t/a,分类收集后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定期自行转运至平远镇垃圾收集点统一处置。主变压器和箱式变压器正常运行情况下,每年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对变压器进行检测,检测产生的少量废油由第三方单位委托资质单位处理。更换变压器油总产生量为75.12t/次,委托有资质单位直接用油罐车拉至资质单位处置,不在项目区暂存。事故废油产生量为6.01t/次,收集后危废暂存间暂存,委托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废铅蓄电池产生量为1.82t/a,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的要求办理危废转移手续。

6、环境风险

项目环境风险主要是该项目事故废油在存储及运输过程中火灾、爆炸、泄漏的环境风险及废铅酸电池泄漏的环境风险。升压站内主变压器处设置1个集油池和1个事故油池,事故油池设置为地埋式,容积为50m3,集油池容积5m3。在30个箱式变压器下方基础处分别设置1个箱变油池(容积均为5.04m3)。主变压器泄漏的变压器油流经集油池内铺设的鹅卵石层(鹅卵石层可起到吸热、散热、沥油作用),并经事故排油管自流进入事故油池存放。箱式变压器泄漏的变压器油进入箱变油池存放。环评提出主变压器区域、箱式变压器区域、集油池(池)、事故油池、箱变油池、危废暂存间作重点防渗处理,其他生产区和污水处理设施按一般防渗区进行建设,升压站占地区域内综合楼进行简单防渗。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岗位培训,建立健全的环保管理机制和各项环保规章制度,落实岗位环保责任制,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及时编制应急预案,出现突发环境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等措施后,本项目环境风险可接受。

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情况一览表

危险物质

形态

最大储存量

备注

变压器油

液态

75.12t(其中主变压器油重18.72t,箱式变压器每台油重约1.88t,30台总重56.4t)

贮存在变压器内,由设备厂家提供变压器油的重量

事故废油

液态

6.01t(桶装)

危废暂存间暂存

废铅酸电池

固态

1.82t(收集箱收集)

危废暂存间暂存

经环评分析,本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不设评价等级,仅进行简单分析。项目环境风险主要为变压器油、事故废油的泄漏及燃烧爆炸产生的次生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及废铅酸电池泄漏对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需严格落实本环评提出的环境管理措施实施,确保项目环境风险影响范围较小,确保环境风险可防控。

7、电磁环境

通过类比建水县南庄并网光伏电站220kV升压站及现状监测值,可以预测本项目升压站建成投运后,其升压站围墙外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最大值为0.*kV/m、工频磁场强度最大值为0.8517μT,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的限值要求(频率范围0.025kHz~1.2kHz、工频电场强度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电磁环境影响随着距离增加呈减小趋势。根据环评分析,项目电磁环境评价范围为升压站围墙内及外延40m的区域,升压站40m范围内无住宅、学校、医院、办公楼、工厂等有公众居住、工作或学整,恢复后的场地则进行洒水和压实,以固结地表,防止产生扬尘和对土壤的风蚀。光伏电站在服务期满后,要严格采取固废处置及生态恢复的环保措施,确保无遗留环保问题。植被恢复过程中依照“适地适树”、原生性、特有性、实用性的基本科学原则,种植乡土物种,并注重乔、灌、草、层间植物有机搭配,禁止引入外来物种。光伏电站服务期满后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二、评估结论

《报告表》编制基本规范,主要环境问题论述基本清楚,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较可行,评价结论可信。《报告表》基本符合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可作为本项目环境管理依据。

项目已在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项目代码:2212-*-04-01-*。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及修改决定、《 (略) 主体功能区规划》《 (略) 生态功能区划》《文山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 (略) 生物多样性条例》《 (略) 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0-2030)》《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 (略) 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 (略) 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实施细则(试行,2022版)〉的通知》(云发改基础〔2022〕894号)、《国家林业局关于光伏电站建设使用林地有关问题的通知》(林资发〔2015〕153号)、《 (略) 能源局关于推进太阳能光伏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云能源水电〔2016〕15号)、《国家能源局关于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意见》《 (略) 自然 (略) 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通知》(云自然资〔2019〕196号)、《 (略) 能源局关 (略) 2022年新能源建设方案的通知》(云能源水电〔2022〕176号)、《 (略) 能源局关于加快推进新能源项目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云能源水电〔2023〕153号)、《 (略) 能源局关于加快推进“十四五”规划新能源项目配套接网工程有关工作的通知》(云能源办水电〔2022〕70号)、《 (略) 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光伏发电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云政发〔2022〕16号)、《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1113-2020)等相关产业政策及技术要求。

项目的建设和营运将对当地环境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只要建设单位严格落实《报告表》及本评估报告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意见、建议,项目建设产生的负面影响可以得到控制,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文山州生态环境局

2023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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