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杭锦旗分局关于2023年7月2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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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杭锦旗分局关于2023年7月2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7月25日我分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25日-2023年7月31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联系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杭锦旗分局(杭锦旗政务服务局3楼15号窗口)

邮 编:*

联系电话:0477-*

传 真: 0477-*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鄂尔多斯博惠锡尼镇混凝土搅拌站项目

(略) 杭锦旗锡尼镇建筑工程生产型微小企业集中安置点(锡尼镇锡尼布拉格嘎查一社149)

(略) (略)

内蒙古 (略)

项目总占地面积12298.14㎡,年计划生产商品混凝土10万m3。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1条混凝土生产线及120机型搅拌站1套,包含配料斗、螺旋输送机和搅拌机;建设1200㎡全封闭砂石储料棚1座及封闭式上料仓1座,厂区设置水泥储存仓2个、粉煤灰储存仓2个、外加剂罐2个及储水罐1座;配套建设磅房、实验室、办公区等公辅工程及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2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2.5万元。

一、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

1.废气: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大气污染源主要是扬尘及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废气。(1)施工扬尘:项目工程量较小,施工期较短,施工阶段产生扬尘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施工期间避开大风天气,采取施工场地定时洒水、露天堆放物料苫盖、施工现场四周围挡等措施。(2)施工机械废气:项目工程量较小,施工期较短,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废气产生量较小,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

2.废水:施工期废水包括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时设置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收利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附近居民旱厕。

3.噪声: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施工机械较少,施工期的噪声来自小型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①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不得在22:00-06:00期间施工。③合理进行施工场地布置。

4.固体废物:施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等,部分可以回用于项目建设,不能回用的定期拉运至当地政府指定地点处置。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在指定地点设置垃圾桶并加强管理,定期交当地环卫部门集中处理。

二、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

1.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是粉尘,来源于原料储存装卸粉尘、砂石配料输送扬尘、物料混合搅拌粉尘、粉料筒仓呼吸孔粉尘、运输车辆动力起尘。(1)原料储存装卸粉尘:碎石、砂料堆放在全封闭砂石储料棚内,砂石堆放区上方设置喷淋设施,原料装卸过程尽量减小卸料落差。(2)砂石配料输送过程扬尘:本项目砂石原料利用装载机由砂石原料库运至上料仓,项目砂、石提升以输送带输送方式完成,出料口密闭接入搅拌站。输送带两侧和上部为封闭结构,上料仓顶部设置洒水抑尘装置。(3)物料混合搅拌粉尘:项目输送带全封闭,搅拌主机采用钢结构厂房进行全封闭,输送带和搅拌主机之间用帆布软连接,搅拌机配有脉冲布袋除尘器,除尘器直接安装在缓存斗盖上,缓存斗盖与搅拌机为封闭状态,经除尘后直接通过排气口排放。(4)粉料筒仓呼吸孔粉尘:原料中水泥、粉煤灰采用筒料仓储存,每个筒仓设置1台仓顶滤芯除尘器过滤粉尘,处理后筒仓呼吸孔粉尘分别经仓顶排气筒排放。(5)运输车辆动力起尘:厂区道路、停车场及其他地面实施硬化措施,定时洒水;厂区配备高压水枪设备对驶出车辆进行冲洗清洁;厂区有保洁人员及时对散落的物料进行清扫收集,可有效减少运输扬尘的产生。

2.废水:项目搅拌混合用水全部进入产品,不外排;料棚抑尘用水、道路抑尘洒水全部自然蒸发,不外排;搅拌机及运输车辆清洗废水、实验室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生产。本项目所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拉运至杭锦旗锡尼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搅拌机、装载机、物料传输装置运转过程中产生的噪声。设备噪声采取减振、隔声处理等措施后,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对环境产生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沉淀池沉渣、实验室混凝土块、生活垃圾等。除尘灰、沉淀池沉渣、实验室混凝土块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于有盖垃圾箱,委托环卫部门定期处理。

5.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水处理设施等防渗措施不到位或发生事故性排放,废水可能会下渗对地下水、土壤产生污染。项目对沉淀池、化粪池进行防渗等,渗透系数≤10-7cm/s,对地下水及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7月25日我分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25日-2023年7月31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联系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杭锦旗分局(杭锦旗政务服务局3楼15号窗口)

邮 编:*

联系电话:0477-*

传 真: 0477-*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鄂尔多斯博惠锡尼镇混凝土搅拌站项目

(略) 杭锦旗锡尼镇建筑工程生产型微小企业集中安置点(锡尼镇锡尼布拉格嘎查一社149)

(略) (略)

内蒙古 (略)

项目总占地面积12298.14㎡,年计划生产商品混凝土10万m3。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1条混凝土生产线及120机型搅拌站1套,包含配料斗、螺旋输送机和搅拌机;建设1200㎡全封闭砂石储料棚1座及封闭式上料仓1座,厂区设置水泥储存仓2个、粉煤灰储存仓2个、外加剂罐2个及储水罐1座;配套建设磅房、实验室、办公区等公辅工程及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2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2.5万元。

一、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

1.废气: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大气污染源主要是扬尘及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废气。(1)施工扬尘:项目工程量较小,施工期较短,施工阶段产生扬尘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施工期间避开大风天气,采取施工场地定时洒水、露天堆放物料苫盖、施工现场四周围挡等措施。(2)施工机械废气:项目工程量较小,施工期较短,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废气产生量较小,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

2.废水:施工期废水包括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时设置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收利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附近居民旱厕。

3.噪声: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施工机械较少,施工期的噪声来自小型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①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不得在22:00-06:00期间施工。③合理进行施工场地布置。

4.固体废物:施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等,部分可以回用于项目建设,不能回用的定期拉运至当地政府指定地点处置。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在指定地点设置垃圾桶并加强管理,定期交当地环卫部门集中处理。

二、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

1.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是粉尘,来源于原料储存装卸粉尘、砂石配料输送扬尘、物料混合搅拌粉尘、粉料筒仓呼吸孔粉尘、运输车辆动力起尘。(1)原料储存装卸粉尘:碎石、砂料堆放在全封闭砂石储料棚内,砂石堆放区上方设置喷淋设施,原料装卸过程尽量减小卸料落差。(2)砂石配料输送过程扬尘:本项目砂石原料利用装载机由砂石原料库运至上料仓,项目砂、石提升以输送带输送方式完成,出料口密闭接入搅拌站。输送带两侧和上部为封闭结构,上料仓顶部设置洒水抑尘装置。(3)物料混合搅拌粉尘:项目输送带全封闭,搅拌主机采用钢结构厂房进行全封闭,输送带和搅拌主机之间用帆布软连接,搅拌机配有脉冲布袋除尘器,除尘器直接安装在缓存斗盖上,缓存斗盖与搅拌机为封闭状态,经除尘后直接通过排气口排放。(4)粉料筒仓呼吸孔粉尘:原料中水泥、粉煤灰采用筒料仓储存,每个筒仓设置1台仓顶滤芯除尘器过滤粉尘,处理后筒仓呼吸孔粉尘分别经仓顶排气筒排放。(5)运输车辆动力起尘:厂区道路、停车场及其他地面实施硬化措施,定时洒水;厂区配备高压水枪设备对驶出车辆进行冲洗清洁;厂区有保洁人员及时对散落的物料进行清扫收集,可有效减少运输扬尘的产生。

2.废水:项目搅拌混合用水全部进入产品,不外排;料棚抑尘用水、道路抑尘洒水全部自然蒸发,不外排;搅拌机及运输车辆清洗废水、实验室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生产。本项目所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拉运至杭锦旗锡尼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搅拌机、装载机、物料传输装置运转过程中产生的噪声。设备噪声采取减振、隔声处理等措施后,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对环境产生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沉淀池沉渣、实验室混凝土块、生活垃圾等。除尘灰、沉淀池沉渣、实验室混凝土块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于有盖垃圾箱,委托环卫部门定期处理。

5.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水处理设施等防渗措施不到位或发生事故性排放,废水可能会下渗对地下水、土壤产生污染。项目对沉淀池、化粪池进行防渗等,渗透系数≤10-7cm/s,对地下水及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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