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招远分局关于2023年7月1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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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招远分局关于2023年7月1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7月14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14日-2023年7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5-*(行政许可科)

  通讯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中国金都绿色智慧石材加工项目

张星镇大岚村西北侧

山东财金远鑫 (略)

烟 (略)

项目占地面积*.06平方米,新建车间及仓库等建筑面积*平方米。项目以大理石荒料等为主要原料经过切割、喷砂、烧花、荔枝面处理、抛光等工艺生产石板材,可实现年产石板材1300万平方米。

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要求,在严格落实批复要求和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确保设施正常运转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可行。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7月14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14日-2023年7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5-*(行政许可科)

  通讯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中国金都绿色智慧石材加工项目

张星镇大岚村西北侧

山东财金远鑫 (略)

烟 (略)

项目占地面积*.06平方米,新建车间及仓库等建筑面积*平方米。项目以大理石荒料等为主要原料经过切割、喷砂、烧花、荔枝面处理、抛光等工艺生产石板材,可实现年产石板材1300万平方米。

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要求,在严格落实批复要求和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确保设施正常运转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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