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口市城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整理》海马工业园二期用地规划修改公示
关于《海口市城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整理》海马工业园二期用地规划修改公示
为尽快满足企业急需办理厂房产权登记用于抵押融资,解决发展资金紧缺的问题。为切实 (略) 第三厂区不动产遗留问题的需求,尊重企业意愿,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调整用地性质。海口国家高新区拟对《 (略) 城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整理) 》海马工业园二期用地规划进行调整。为广泛征求公众和相关权益人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规划调整方案按程序进行公示。
1、公示时间:30天(2023年7月25日至2023年8月24日)。
2、公示地点:高新区门户网站(http://**)。
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ttp://**;
(2)书面意见请 (略) 海榆中线8.8公里狮子岭工业园区海口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国土规划局,邮编:*;
(3)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4)咨询电话:*,联系人:王烺。
关于《 (略) 城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整理) 》海马工业园二期用地规划修改
为尽快满足企业急需办理厂房产权登记用于抵押融资,解决发展资金紧缺的问题。为切实 (略) 第三厂区不动产遗留问题的需求,尊重企业意愿,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调整用地性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第四十八条、《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第7号)第十九条、《 (略) 城乡规划条例》(2018年)第六十条、《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监督管理的若干意见》(琼府办[2021]12号)、) 《关 (略) 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琼自然资规〔2022〕3号)第六条与第九条等的相关规 (略) 人民政府同意后,启动了《 (略) 城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整理) 》海马工业园二期用地规划修改的编制工作。
目前已完成规划修改的专家评审等工作,结合专家意见, 修改内容如下:
道路调整白水塘路、工业横路及取消部分支路。用地调整根据修改后的道路 (略) 第三整车工厂内一类工业用地。应权属单位意愿,将位于黄冈金盘高级中学西侧的用地调整为科研用地,推进园区转型升级。工业用地已建设按原控规落实,未建设根据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落实。中小学用地以调规批复进行落实,科研用地指标容积率≤2.0,建筑密度≤35%,建筑高度≤45米,绿地率≥30%控制,其他以原控规落实。
为广泛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和建议,现就规划修改进行公示,公示主要图纸如下:
1、区位示意图
2、土地利用规划图(修改前)
3、土地利用规划图(修改后)
海口国家高新区管委会
2023年7月25日
附图1:区位示意图
附图2:土地利用规划图(修改前)
附图3:土地利用规划图(修改后)
为尽快满足企业急需办理厂房产权登记用于抵押融资,解决发展资金紧缺的问题。为切实 (略) 第三厂区不动产遗留问题的需求,尊重企业意愿,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调整用地性质。海口国家高新区拟对《 (略) 城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整理) 》海马工业园二期用地规划进行调整。为广泛征求公众和相关权益人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规划调整方案按程序进行公示。
1、公示时间:30天(2023年7月25日至2023年8月24日)。
2、公示地点:高新区门户网站(http://**)。
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ttp://**;
(2)书面意见请 (略) 海榆中线8.8公里狮子岭工业园区海口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国土规划局,邮编:*;
(3)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4)咨询电话:*,联系人:王烺。
关于《 (略) 城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整理) 》海马工业园二期用地规划修改
为尽快满足企业急需办理厂房产权登记用于抵押融资,解决发展资金紧缺的问题。为切实 (略) 第三厂区不动产遗留问题的需求,尊重企业意愿,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调整用地性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第四十八条、《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第7号)第十九条、《 (略) 城乡规划条例》(2018年)第六十条、《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监督管理的若干意见》(琼府办[2021]12号)、) 《关 (略) 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琼自然资规〔2022〕3号)第六条与第九条等的相关规 (略) 人民政府同意后,启动了《 (略) 城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整理) 》海马工业园二期用地规划修改的编制工作。
目前已完成规划修改的专家评审等工作,结合专家意见, 修改内容如下:
道路调整白水塘路、工业横路及取消部分支路。用地调整根据修改后的道路 (略) 第三整车工厂内一类工业用地。应权属单位意愿,将位于黄冈金盘高级中学西侧的用地调整为科研用地,推进园区转型升级。工业用地已建设按原控规落实,未建设根据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落实。中小学用地以调规批复进行落实,科研用地指标容积率≤2.0,建筑密度≤35%,建筑高度≤45米,绿地率≥30%控制,其他以原控规落实。
为广泛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和建议,现就规划修改进行公示,公示主要图纸如下:
1、区位示意图
2、土地利用规划图(修改前)
3、土地利用规划图(修改后)
海口国家高新区管委会
2023年7月25日
附图1:区位示意图
附图2:土地利用规划图(修改前)
附图3:土地利用规划图(修改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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