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困难人群医疗保障领域有关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重点整治什么
《抚州市困难人群医疗保障领域有关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重点整治什么
索 引 号:GCX0054/2023-16686
发文机关: 广昌县医保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3-07-25
《抚州市困难人群医疗保障领域有关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重点整治什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 (略) 的 (略) 委省政府、 (略) 政府的工作要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保障困难人群各项医疗保障待遇政策的落地落实,加强困难人群的动态管理,规范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为,减轻困难人群看病就医负担,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略) 困难人群医疗保障领域有关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 (略) 范围内开展困难人群医疗保障领域有关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以下简称“专项整治”)。
一、整治时间
2023年7月19日-10月31日
二、整治范围
(略) 医疗保障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公安局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协同开展,重点围绕困难人群的医疗保障领域有关问题落实监督管理等方面开展,不仅限于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保障机制。整治时间范围为 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困难人群包括:特困人员 (含孤儿)、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纳入监测范围的易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边缘易致贫和突发严重困难人口)、低保边缘家庭人口、因病支出型困难家庭患者,符合条件的“六类对象”(残疾军人、“三属人员、“两红”人员、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军人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生活困难的参战参试退役人员)和“两类人员”(尚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企业在岗和退休军转干部及 1953 年底前参军后在企业退休的军队退役士兵),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三、整治内容
(一)资金配套方面
1.是否足额落实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地方配套资金;
2.是否严格落实医疗救助资金专户管理要求,做到专款专用;
3.是否有挤占挪用现象,导致困难人群医疗保障相关待遇未落实而影响基本生活。
(二)骗取套取医保资金方面
定点医疗机构:
1.是否执行实名就医管理规定,核验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凭证,是否有冒用死亡困难人员身份享受医疗保障待遇;
2.是否按照诊疗规范提供合理、必要的医药服务,向参保人员如实出具费用单据和相关资料;
3. (略) 、 (略) ;
4.是否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或者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
5.是否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
6.是否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
7.是否为参保人员利用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
8.是否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9.是否诱导、协助他人冒用或者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
10.是否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
11.是否虚构医药服务项目;
12.是否利用困难人群保障兜底政策,采取“医托”上门宣传,以免费就餐、包车接送为手段,欺骗、引诱、强迫患者接受不必要的治疗,或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小病大治、慢病久治、长期挂床治疗等手段套取医保基金的违规行为;
13.是否存在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其他违法行为。
困难人员:
1.是否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
2.是否重复享受医疗保障待遇;
3.是否利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
(三)落实医疗保障政策方面
1.是否存在因部门间数据共享不及时,导致困难人群应享未享待遇问题;
2.是否建立健全部门信息共享机制,精准做好身份标识,实现困难人群身份信息及时共享互认,应资尽资,应保尽保;
3.是否加强医保经办机构内部全流程管理,优化业务办理流程,严格按程序及时拨付报销资金,应报尽报、应付尽付。
四、举报方式
(略) 医疗保障局,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中央钻石广场)四楼415室,邮箱:*@*63.com,举报电话:0794—*。
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邮箱:*@*ina.com,举报电话:0794—*。
东临新区政务服务与社会管理中心,地址:东临新区政务服务中心,邮箱:*@*q.com,举报电话:0794—*。
临川区医疗保障局,地址:临川大道45号3楼317室,*@*63.com,举报电话:*。
东乡区医疗保障局,地址:东乡区雄岚大道257号人力资源大楼二楼基金监管一室,邮箱:*@*63.com,举报电话:0794—*。
广昌县医疗保障局,地址:广昌县政务服务中心(老二小),邮箱:*@*63.com,举报电话:0794—*。
资溪县医疗保障局,地址:资溪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208 室,邮箱:*@*q.com,举报电话:0794—*。
南城县医疗保障局,地址:南城县医疗保障局307室,邮箱:*@*63.com,举报电话:0794—*。
南丰县医疗保障局,地址:南丰县桔都文化传播中心15楼,邮箱:*@*63.com,举报电话:0794—*。
宜黄县医疗保障局,地址:宜黄县人事局大楼三楼308室,邮箱:*@*63.com,举报电话:0794—*。
崇仁县医疗保障局,地址:崇仁县巴山镇道南路84号,邮箱:*@*63.com,举报电话:0794—*。
金溪县医疗保障局,地址:金溪县疏山北路18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305办公室,邮箱:*@*63.com,举报电话:0794—*。
乐安县医疗保障局,地址:乐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五楼,邮箱:*@*63.com,举报电话:0794—*。
黎川县医疗保障局,地址:黎川县人事大楼五楼503室(状元路216号),邮箱:*@*63.com,举报电话:0794—*。
索 引 号:GCX0054/2023-16686
发文机关: 广昌县医保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3-07-25
《抚州市困难人群医疗保障领域有关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重点整治什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 (略) 的 (略) 委省政府、 (略) 政府的工作要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保障困难人群各项医疗保障待遇政策的落地落实,加强困难人群的动态管理,规范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为,减轻困难人群看病就医负担,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略) 困难人群医疗保障领域有关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 (略) 范围内开展困难人群医疗保障领域有关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以下简称“专项整治”)。
一、整治时间
2023年7月19日-10月31日
二、整治范围
(略) 医疗保障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公安局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协同开展,重点围绕困难人群的医疗保障领域有关问题落实监督管理等方面开展,不仅限于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保障机制。整治时间范围为 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困难人群包括:特困人员 (含孤儿)、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纳入监测范围的易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边缘易致贫和突发严重困难人口)、低保边缘家庭人口、因病支出型困难家庭患者,符合条件的“六类对象”(残疾军人、“三属人员、“两红”人员、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军人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生活困难的参战参试退役人员)和“两类人员”(尚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企业在岗和退休军转干部及 1953 年底前参军后在企业退休的军队退役士兵),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三、整治内容
(一)资金配套方面
1.是否足额落实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地方配套资金;
2.是否严格落实医疗救助资金专户管理要求,做到专款专用;
3.是否有挤占挪用现象,导致困难人群医疗保障相关待遇未落实而影响基本生活。
(二)骗取套取医保资金方面
定点医疗机构:
1.是否执行实名就医管理规定,核验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凭证,是否有冒用死亡困难人员身份享受医疗保障待遇;
2.是否按照诊疗规范提供合理、必要的医药服务,向参保人员如实出具费用单据和相关资料;
3. (略) 、 (略) ;
4.是否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或者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
5.是否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
6.是否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
7.是否为参保人员利用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
8.是否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9.是否诱导、协助他人冒用或者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
10.是否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
11.是否虚构医药服务项目;
12.是否利用困难人群保障兜底政策,采取“医托”上门宣传,以免费就餐、包车接送为手段,欺骗、引诱、强迫患者接受不必要的治疗,或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小病大治、慢病久治、长期挂床治疗等手段套取医保基金的违规行为;
13.是否存在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其他违法行为。
困难人员:
1.是否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
2.是否重复享受医疗保障待遇;
3.是否利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
(三)落实医疗保障政策方面
1.是否存在因部门间数据共享不及时,导致困难人群应享未享待遇问题;
2.是否建立健全部门信息共享机制,精准做好身份标识,实现困难人群身份信息及时共享互认,应资尽资,应保尽保;
3.是否加强医保经办机构内部全流程管理,优化业务办理流程,严格按程序及时拨付报销资金,应报尽报、应付尽付。
四、举报方式
(略) 医疗保障局,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中央钻石广场)四楼415室,邮箱:*@*63.com,举报电话:0794—*。
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邮箱:*@*ina.com,举报电话:0794—*。
东临新区政务服务与社会管理中心,地址:东临新区政务服务中心,邮箱:*@*q.com,举报电话:0794—*。
临川区医疗保障局,地址:临川大道45号3楼317室,*@*63.com,举报电话:*。
东乡区医疗保障局,地址:东乡区雄岚大道257号人力资源大楼二楼基金监管一室,邮箱:*@*63.com,举报电话:0794—*。
广昌县医疗保障局,地址:广昌县政务服务中心(老二小),邮箱:*@*63.com,举报电话:0794—*。
资溪县医疗保障局,地址:资溪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208 室,邮箱:*@*q.com,举报电话:0794—*。
南城县医疗保障局,地址:南城县医疗保障局307室,邮箱:*@*63.com,举报电话:0794—*。
南丰县医疗保障局,地址:南丰县桔都文化传播中心15楼,邮箱:*@*63.com,举报电话:0794—*。
宜黄县医疗保障局,地址:宜黄县人事局大楼三楼308室,邮箱:*@*63.com,举报电话:0794—*。
崇仁县医疗保障局,地址:崇仁县巴山镇道南路84号,邮箱:*@*63.com,举报电话:0794—*。
金溪县医疗保障局,地址:金溪县疏山北路18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305办公室,邮箱:*@*63.com,举报电话:0794—*。
乐安县医疗保障局,地址:乐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五楼,邮箱:*@*63.com,举报电话:0794—*。
黎川县医疗保障局,地址:黎川县人事大楼五楼503室(状元路216号),邮箱:*@*63.com,举报电话:07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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