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代县工业园区总体规划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山西大学
忻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代县工业园区总体规划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山西大学
代县产业聚集区发展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 (略) 一枚印章管审批条例》、《 (略) 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我局依法组织有关部门代表和专家组成审查小组(名单附后),对《代县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22-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进行审查,审查小组在对《报告书》认真审查的基础上,形成如下审查意见:
一、代县工业园区于2020年11月1 (略) 人民政府以忻政函〔2020〕126号文件批复,代县工业园区规划范围为东至上沙河村和西瓦窑头村,南至繁河高速,西至县界,北至七牛线和韩原铁路,园区范围面积19.35km2。代县产业聚集区发展中心组织编制了《代县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22-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园区规划定位为以精密铸造和钛合金制品深加工
为主导产业;同时,延续太忻经济区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对繁峙-代县-五台组团产业发展方向的要求,即重点发展特种金属新材料,发挥铁矿资源优势,建设太钢(繁峙-代县)特种钢生产基地,形成与太原互补的高端特种金属材料产业集群。打造以特种钢、高端特种金属材料研发、生产、销售、物流、服务为一体的产业基地,同时兼顾代县特色农副产品加工职能,突出代县特色,为京津冀产业集群提供服务。园区规划期限为2022-2035年,其中近期为2022-2025年,远期为2026-2035年。
二、《报告书》在总结园区环境现状调查基础上,开展了与相关规划的协调性分析,分析了近年区域环境质量变化趋势及其原因,识别了《规划》涉及的主要资源环境制约因素,分析了《规划》实施对区域大气环境、水环境、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影响,开展了环境风险评价、公众参与等工作,论证了规划选址、规划定位、产业结构和规模、功能布局的环境合理性,提出了《规划》优化调整意见、建议和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
《报告书》内容全面、格式规范,采用的基础资料和数据有效,评价方法符合相关导则与技术规范基本要求,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基本合理,提出的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和不良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原则可行。
三、园区总体规划与当地经济和产业发展规划、代县县城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总体协调。《规划》实施可能会对区域环境空气、地表水等生态环境产生一定影响,因此,应根据《报告书》和审查意见,进一步优化、调整《规划》方案,有效预防和减轻《规划》实施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
四、《规划》优化调整和实施过程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1、应合理划分规划实施阶段,建议分近期2022-2025、中期2026-2030和远期2031-2035三个阶段,将更好地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计)划相协调。
2、《规划》应进一步贯彻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有关政策,坚持生态优先和高质量发展,全方位 (略) 高质量发展部署。着力推进区域经济转型发展,加快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培育发展精密铸造、钛合金制品深加工等主导产业,将环境承载能力作为确定工业园区定位和规模的基本依据。在工业园区发展定位中凸显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强化“空间、总量、准入”等对工业园区建设布局、建设规模和产业升级的优化调控,合理控制工业园区建设规模、建设时序。
3、严格落实“三线一单”分区管控要求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措施,严格规划项目的环境准入。建议补充完善生态保护和建设规划内容,按照高质量生态工业园要求强化规划实施的示范性,突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经济发展内涵。入区项目要符合区域环境容量、敏感因素等的保护要求,污染物排放强度和资源能源利用效率等均需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贯彻循环经济理念,构建区域性、生态型、循环型产业体系,提高企业技术装备水平和清洁生产水平。
4、优化空间布局,加强生态空间保护。构建工业园区生态安全格局,制定有针对性的保护要求和保护措施。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推动工业园区产业升级与绿色发展。统筹考虑工业园区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布局协调发展,促进工业园区建设与《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略) 主体功能区规划》《代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代县生态功能区划》《代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相关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相协调。要处理好村庄、环境保护要求与项目建设的关系,保障生产空间、生态空间和生活空间的协调发展。
5、规划应在以满足环境质量要求的基础上优化产业配置,并提出有针对性的落后设备改造、削减区域大气污染物等措施。实施区域产业结构调整、行业污染物总量控制。加强复合型大气污染防治的治理,强化工业园区排放常规大气污染物、特征污染物及VOCs等废气企业的整治与管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6、全面加强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管理,不断改善环境质量。加大环境保护投入力度,统筹工业园区集中供热、中水回用系统等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对各类污废水的收集、处理和利用,生产及生活废水经过处理达到回用标准后优先回用于生态绿化和工业生产等途径,提高工业园区用水循环利用率,减少新鲜水消耗。
7、严格控制工业园区环境风险。建立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提高环境风险防控水平及应急能力。工业园区应按 (略) 有关规定,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建设环境风险应急信息平台,建立完善的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加强水环境风险防控,严格控制滹沱河的水环境风险。
8、加强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理,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统筹考虑产业园区一般工业固废的综合利用途径和方式,加强工业固废的资源化综合利用。对于危险废物,应按照国家有关污染防治政策要求进行安全处置。产业园区应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体系,进行合理处置。
9、做好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落实资源能源节约措施。制定工业园区各类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方案,及时配套建设大气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中水回用工程、固体废物利用处置等设施。全面配套建设公共绿地、生态保护廊道、基础设施和环保设施等工程,确保园区项目建设具备良好的生态环境基础条件。加强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管理,开展产业园区资源、能源利用效率评估。
10、推进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工业园区应设立相应的环境管理机构,建立完善环境管理制度,提升环境管理信息化水平,落实跟踪监测计划。加强污染治理和能力建设,开展环境管理能力培训,提升环境管理水平。
11、落实工业园区管理机构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组织开展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业园区规划建设过程应重视规划环评成果的运用,切实落实规划环评提出的优化调整意见建议和减缓不良生态环境影响的各项措施,切实加强工业园区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的生态环境保护和监管,对规划实施可能导致的环境影响和潜在环境风险进行长期跟踪监测,建立预警机制。在规划实施过程中,适时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规划修编时应重新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五、《规划》所包含的建设项目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时,可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区域环评改革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18﹞121号)开展区域环评审批改革,共享区域环境现状评价,简化项目环评工作内容。涉及新增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的项目,应结合区域削减效果,进一步分析单体项目建设对区域大气环境、水环境的不利影响,论证区域水资源的压力和生态环境影响,制定严格的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强化环境监测和生态环境保护等各项要求的落实。
附件:《代县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22-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小组名单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7月21日
附件
《代县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22-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小组名单
姓 名 | 工 作 单 位 | 职称/职务 |
董振明 | 山西大学 | 副教授 |
上官铁梁 | 山西大学 | 教 授 |
李 英 | (略) 生态环境规划 (略) | 教 高 |
韩 震 | 中国辐 (略) | 高 工 |
李晓渊 | (略) 生态环境规划 (略) | 高 工 |
张 翀 |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 高 工 |
燕兰田 | (略) 商务局 | 副局长 |
贺志勇 |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科 长 |
闫旭光 | (略) 生态环境局 | 科 长 |
田 华 | (略) 生态环境局代县分局 | 主 任 |
抄送: (略) 人民政府, (略) 生态环境厅,代县人民政府, (略) 商务局,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生态环境局代县分局,山西天 (略)
代县产业聚集区发展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 (略) 一枚印章管审批条例》、《 (略) 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我局依法组织有关部门代表和专家组成审查小组(名单附后),对《代县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22-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进行审查,审查小组在对《报告书》认真审查的基础上,形成如下审查意见:
一、代县工业园区于2020年11月1 (略) 人民政府以忻政函〔2020〕126号文件批复,代县工业园区规划范围为东至上沙河村和西瓦窑头村,南至繁河高速,西至县界,北至七牛线和韩原铁路,园区范围面积19.35km2。代县产业聚集区发展中心组织编制了《代县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22-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园区规划定位为以精密铸造和钛合金制品深加工
为主导产业;同时,延续太忻经济区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对繁峙-代县-五台组团产业发展方向的要求,即重点发展特种金属新材料,发挥铁矿资源优势,建设太钢(繁峙-代县)特种钢生产基地,形成与太原互补的高端特种金属材料产业集群。打造以特种钢、高端特种金属材料研发、生产、销售、物流、服务为一体的产业基地,同时兼顾代县特色农副产品加工职能,突出代县特色,为京津冀产业集群提供服务。园区规划期限为2022-2035年,其中近期为2022-2025年,远期为2026-2035年。
二、《报告书》在总结园区环境现状调查基础上,开展了与相关规划的协调性分析,分析了近年区域环境质量变化趋势及其原因,识别了《规划》涉及的主要资源环境制约因素,分析了《规划》实施对区域大气环境、水环境、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影响,开展了环境风险评价、公众参与等工作,论证了规划选址、规划定位、产业结构和规模、功能布局的环境合理性,提出了《规划》优化调整意见、建议和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
《报告书》内容全面、格式规范,采用的基础资料和数据有效,评价方法符合相关导则与技术规范基本要求,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基本合理,提出的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和不良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原则可行。
三、园区总体规划与当地经济和产业发展规划、代县县城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总体协调。《规划》实施可能会对区域环境空气、地表水等生态环境产生一定影响,因此,应根据《报告书》和审查意见,进一步优化、调整《规划》方案,有效预防和减轻《规划》实施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
四、《规划》优化调整和实施过程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1、应合理划分规划实施阶段,建议分近期2022-2025、中期2026-2030和远期2031-2035三个阶段,将更好地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计)划相协调。
2、《规划》应进一步贯彻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有关政策,坚持生态优先和高质量发展,全方位 (略) 高质量发展部署。着力推进区域经济转型发展,加快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培育发展精密铸造、钛合金制品深加工等主导产业,将环境承载能力作为确定工业园区定位和规模的基本依据。在工业园区发展定位中凸显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强化“空间、总量、准入”等对工业园区建设布局、建设规模和产业升级的优化调控,合理控制工业园区建设规模、建设时序。
3、严格落实“三线一单”分区管控要求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措施,严格规划项目的环境准入。建议补充完善生态保护和建设规划内容,按照高质量生态工业园要求强化规划实施的示范性,突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经济发展内涵。入区项目要符合区域环境容量、敏感因素等的保护要求,污染物排放强度和资源能源利用效率等均需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贯彻循环经济理念,构建区域性、生态型、循环型产业体系,提高企业技术装备水平和清洁生产水平。
4、优化空间布局,加强生态空间保护。构建工业园区生态安全格局,制定有针对性的保护要求和保护措施。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推动工业园区产业升级与绿色发展。统筹考虑工业园区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布局协调发展,促进工业园区建设与《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略) 主体功能区规划》《代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代县生态功能区划》《代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相关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相协调。要处理好村庄、环境保护要求与项目建设的关系,保障生产空间、生态空间和生活空间的协调发展。
5、规划应在以满足环境质量要求的基础上优化产业配置,并提出有针对性的落后设备改造、削减区域大气污染物等措施。实施区域产业结构调整、行业污染物总量控制。加强复合型大气污染防治的治理,强化工业园区排放常规大气污染物、特征污染物及VOCs等废气企业的整治与管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6、全面加强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管理,不断改善环境质量。加大环境保护投入力度,统筹工业园区集中供热、中水回用系统等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对各类污废水的收集、处理和利用,生产及生活废水经过处理达到回用标准后优先回用于生态绿化和工业生产等途径,提高工业园区用水循环利用率,减少新鲜水消耗。
7、严格控制工业园区环境风险。建立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提高环境风险防控水平及应急能力。工业园区应按 (略) 有关规定,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建设环境风险应急信息平台,建立完善的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加强水环境风险防控,严格控制滹沱河的水环境风险。
8、加强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理,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统筹考虑产业园区一般工业固废的综合利用途径和方式,加强工业固废的资源化综合利用。对于危险废物,应按照国家有关污染防治政策要求进行安全处置。产业园区应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体系,进行合理处置。
9、做好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落实资源能源节约措施。制定工业园区各类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方案,及时配套建设大气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中水回用工程、固体废物利用处置等设施。全面配套建设公共绿地、生态保护廊道、基础设施和环保设施等工程,确保园区项目建设具备良好的生态环境基础条件。加强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管理,开展产业园区资源、能源利用效率评估。
10、推进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工业园区应设立相应的环境管理机构,建立完善环境管理制度,提升环境管理信息化水平,落实跟踪监测计划。加强污染治理和能力建设,开展环境管理能力培训,提升环境管理水平。
11、落实工业园区管理机构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组织开展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业园区规划建设过程应重视规划环评成果的运用,切实落实规划环评提出的优化调整意见建议和减缓不良生态环境影响的各项措施,切实加强工业园区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的生态环境保护和监管,对规划实施可能导致的环境影响和潜在环境风险进行长期跟踪监测,建立预警机制。在规划实施过程中,适时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规划修编时应重新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五、《规划》所包含的建设项目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时,可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区域环评改革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18﹞121号)开展区域环评审批改革,共享区域环境现状评价,简化项目环评工作内容。涉及新增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的项目,应结合区域削减效果,进一步分析单体项目建设对区域大气环境、水环境的不利影响,论证区域水资源的压力和生态环境影响,制定严格的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强化环境监测和生态环境保护等各项要求的落实。
附件:《代县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22-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小组名单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7月21日
附件
《代县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22-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小组名单
姓 名 | 工 作 单 位 | 职称/职务 |
董振明 | 山西大学 | 副教授 |
上官铁梁 | 山西大学 | 教 授 |
李 英 | (略) 生态环境规划 (略) | 教 高 |
韩 震 | 中国辐 (略) | 高 工 |
李晓渊 | (略) 生态环境规划 (略) | 高 工 |
张 翀 |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 高 工 |
燕兰田 | (略) 商务局 | 副局长 |
贺志勇 |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科 长 |
闫旭光 | (略) 生态环境局 | 科 长 |
田 华 | (略) 生态环境局代县分局 | 主 任 |
抄送: (略) 人民政府, (略) 生态环境厅,代县人民政府, (略) 商务局,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生态环境局代县分局,山西天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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