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公安局关于宁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司法审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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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江县公安局关于宁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司法审计招标公告

庐江县公安局关于宁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司法审计招标项目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由庐江县公安局自行组织实施采购。为保证公平、公正、公开,现通过庐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本项目采购公告。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庐江县公安局关于宁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司法审计。

2、项目概算:8000元

3、资金来源:县财政

4、项目地点:庐江县

5、项目概况:根据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开展宁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资金审计,项目预算8000元(非吸人数低于20人,金额300万左右)。

6、审计要求:对案件中犯罪嫌疑人非吸金额、已还本金、已支付利息,造成实际损失及相关资金流水进行审计。

7、最高限价:项目报价不得突破预算价。

二、投标人资质: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具有会计师事务所从业资质。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方式:

竞争性谈判。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8月8日09:00;

2.开标地点:庐江县公安局会议室。

五、参与投标单位

凡符合上述要求的单位,请在8月7日17:00前(以收到时间)通过EMS邮寄密封处理的投标资料,收件人:庐江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办公室内勤,联系电话:*。

六、中标通知书发放

公示结束后,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

七、合同签订

中标人应自签收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合同格式按招标人需要签订。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对其不良投标行为进行网上曝光并记入不良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予以处罚。

八、付款事项

项目完成,验收合格一次性支付。

九、联系方式

1、招标人:庐江县公安局

地 址:庐江县泥河路2号

联系人:徐玉 电话:*

2、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庐江县财政局

地址:庐江县庐城镇塔山路266号

电话:0551-*

本项目以公告形式在庐江县政府网站发布。

庐江县公安局关于宁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司法审计招标项目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由庐江县公安局自行组织实施采购。为保证公平、公正、公开,现通过庐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本项目采购公告。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庐江县公安局关于宁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司法审计。

2、项目概算:8000元

3、资金来源:县财政

4、项目地点:庐江县

5、项目概况:根据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开展宁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资金审计,项目预算8000元(非吸人数低于20人,金额300万左右)。

6、审计要求:对案件中犯罪嫌疑人非吸金额、已还本金、已支付利息,造成实际损失及相关资金流水进行审计。

7、最高限价:项目报价不得突破预算价。

二、投标人资质: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具有会计师事务所从业资质。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方式:

竞争性谈判。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8月8日09:00;

2.开标地点:庐江县公安局会议室。

五、参与投标单位

凡符合上述要求的单位,请在8月7日17:00前(以收到时间)通过EMS邮寄密封处理的投标资料,收件人:庐江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办公室内勤,联系电话:*。

六、中标通知书发放

公示结束后,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

七、合同签订

中标人应自签收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合同格式按招标人需要签订。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对其不良投标行为进行网上曝光并记入不良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予以处罚。

八、付款事项

项目完成,验收合格一次性支付。

九、联系方式

1、招标人:庐江县公安局

地 址:庐江县泥河路2号

联系人:徐玉 电话:*

2、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庐江县财政局

地址:庐江县庐城镇塔山路266号

电话:0551-*

本项目以公告形式在庐江县政府网站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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