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鑫泰报废汽车拆解有限公司报废车拆解综合利用项目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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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鑫泰报废汽车拆解有限公司报废车拆解综合利用项目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报告书项目5天,报告表项目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 2023年7月24日-2023年7月26日

  联系电话(传真):0431-* (行政审批办)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政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邮 编:*

编号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报告表

吉林鑫泰 (略) 报废车拆解综合利用项目

(略) 米沙子镇长春循环经济产业开发区纬五路与德胜大路交汇东北侧100米处

吉林鑫泰 (略)

吉林 (略)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 (略) 米沙子镇长春循环经济产业开发区纬五路与德胜大路交汇东北侧100 米处。 (略) (略) 现有厂区内进行建设。厂区总占地面积约10800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010平方米, 主要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工作。 项目建成后, 预计年报废机动车拆解量为 10000 台, 其中报废小型机动车拆解量为 6500 台、 报废小型机动车拆解量为 500台、报废摩托车拆解量为 500 台、 报废新能源电动车拆解量为2000 台。

(一)施工期环境问题

施工土方开挖、 车辆运输等产生的扬尘对附近区域大气环境质量产生的影响;施工废水及生活污水排放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对区域声环境产生的影响;施工期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

(二)营运期环境问题

废油液抽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切割、 剪切、 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危险废物暂存间产生的酸雾、 铅尘, 有机废气及无组织废气等污染物排放对大气环境产生的影响;地面冲洗废水、 初期雨水及员工生活污水排放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各类生产设备噪声排放对声环境的影响;一般固体废物在处理不当时将会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三)施工期环保措施

通过设置围挡、粉状建筑材料密闭堆存、使用商品混凝土、定期洒水、 加强运输车辆管理等措施减轻扬尘对空气环境的影响;施工废水沉淀后回用, 生活污水经污水管网排入长德新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及施工工艺、 做好设备维护、 禁止夜间施工等措施以减轻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敏感点的影响;及时清运施工期固体废物。

(四)营运期环保措施

各类废气通过相应的吸收处置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地面冲洗废水、 初期雨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与生活污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德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远期待长春循环经济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建成之后, 排入长春循环经济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选用低噪声设备, 对噪声源做减振、 隔声处理;各类危险废物委托具有相关类别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废弃车用电子零部件交由具有相应处理资格、 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处置单位名录内企业处理;废动力蓄电池(不包含铅蓄电池)交售给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建立的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 网点、 或符合国家对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有关要求的梯次利 用企业, 或从事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企业回收处理;废制冷剂、 废液化气罐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利用或处置;废安全气囊(引爆后)、废旧轮胎、 海绵及座椅材料、 内饰材料、 废旧玻璃、 报废机动车破碎残余物、 安全带及相关纺织品、 轻质物质交由具有相应处理能力或经营范围的单位利用和处置;废钢铁、 有色金属、 塑料外售综合利用;布袋回收粉尘以及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报告书项目5天,报告表项目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 2023年7月24日-2023年7月26日

  联系电话(传真):0431-* (行政审批办)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政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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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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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表

吉林鑫泰 (略) 报废车拆解综合利用项目

(略) 米沙子镇长春循环经济产业开发区纬五路与德胜大路交汇东北侧100米处

吉林鑫泰 (略)

吉林 (略)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 (略) 米沙子镇长春循环经济产业开发区纬五路与德胜大路交汇东北侧100 米处。 (略) (略) 现有厂区内进行建设。厂区总占地面积约10800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010平方米, 主要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工作。 项目建成后, 预计年报废机动车拆解量为 10000 台, 其中报废小型机动车拆解量为 6500 台、 报废小型机动车拆解量为 500台、报废摩托车拆解量为 500 台、 报废新能源电动车拆解量为2000 台。

(一)施工期环境问题

施工土方开挖、 车辆运输等产生的扬尘对附近区域大气环境质量产生的影响;施工废水及生活污水排放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对区域声环境产生的影响;施工期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

(二)营运期环境问题

废油液抽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切割、 剪切、 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危险废物暂存间产生的酸雾、 铅尘, 有机废气及无组织废气等污染物排放对大气环境产生的影响;地面冲洗废水、 初期雨水及员工生活污水排放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各类生产设备噪声排放对声环境的影响;一般固体废物在处理不当时将会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三)施工期环保措施

通过设置围挡、粉状建筑材料密闭堆存、使用商品混凝土、定期洒水、 加强运输车辆管理等措施减轻扬尘对空气环境的影响;施工废水沉淀后回用, 生活污水经污水管网排入长德新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及施工工艺、 做好设备维护、 禁止夜间施工等措施以减轻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敏感点的影响;及时清运施工期固体废物。

(四)营运期环保措施

各类废气通过相应的吸收处置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地面冲洗废水、 初期雨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与生活污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德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远期待长春循环经济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建成之后, 排入长春循环经济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选用低噪声设备, 对噪声源做减振、 隔声处理;各类危险废物委托具有相关类别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废弃车用电子零部件交由具有相应处理资格、 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处置单位名录内企业处理;废动力蓄电池(不包含铅蓄电池)交售给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建立的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 网点、 或符合国家对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有关要求的梯次利 用企业, 或从事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企业回收处理;废制冷剂、 废液化气罐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利用或处置;废安全气囊(引爆后)、废旧轮胎、 海绵及座椅材料、 内饰材料、 废旧玻璃、 报废机动车破碎残余物、 安全带及相关纺织品、 轻质物质交由具有相应处理能力或经营范围的单位利用和处置;废钢铁、 有色金属、 塑料外售综合利用;布袋回收粉尘以及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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