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鲅鱼圈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营口港奥电力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年产200万米PVC管道、200万米PE/MPP管道建设项目等
营口市鲅鱼圈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营口港奥电力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年产200万米PVC管道、200万米PE/MPP管道建设项目等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营口港奥 (略) 年产200万米PVC管道、200万米PE/MPP管道建设项目、营口北方 (略) 污泥处置改扩建项目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7月20日-2023年7月28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17-*
传 真:0417-*
通讯地址:营口经济 (略) 民服务中心217窗口邮 编: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及时间 |
1 | 营口港奥 (略) 年产200万米PVC管道、200万米PE/MPP管道建设项目 | 营鲅行审〔2023〕80号 2023.7.20 |
2 | 营口北方 (略) 污泥处置改扩建项目 | 营鲅行审〔2023〕82号 2023.7.20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营口港奥 (略) 年产200万米PVC管道、200万米PE/MPP管道建设项目、营口北方 (略) 污泥处置改扩建项目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7月20日-2023年7月28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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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营口港奥 (略) 年产200万米PVC管道、200万米PE/MPP管道建设项目 | 营鲅行审〔2023〕80号 2023.7.20 |
2 | 营口北方 (略) 污泥处置改扩建项目 | 营鲅行审〔2023〕82号 2023.7.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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