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近期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霍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近期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近期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公 示
《 (略) 南涧河防洪能力提升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3年3月14日—3月21日进行了受理公示,《 (略) 段综合治理工程(防洪能力提升部分)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3年3月10日—3月17日进行了受理公示,公示期间均未收到任何异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资料审查,结合专家评审意见,我局拟对此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限3个工作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南涧河防洪能力提升工程 | (略) 南涧河,治理范围为尉侯村~G5京昆高速(桩号K16+649.00~K26+066.23)和经十路南涧河桥~ (略) 汾河流域生态治理项目一期工程起点(桩号K27+426.26~K28+842.88) | (略) 水利局 | 山西方天 (略) |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治理段全长10.83km,(1)堤防工程:新建堤防总长3.47km,其中格网石笼堤防2.86km,浆砌石堤防0.61km;(2)护岸工程:新建护岸总长17.31km,其中浆砌石仰斜式护岸16.34km,浆砌石重力式护岸0.97km;(3)滩槽整治工程:对河道滩槽进行滩槽整治,疏浚长度10.83km,引水坝改造2座,新建固河底坎防冲建筑物8座,其中固槽底坎6座,固槽跌水2座;(4)支流入河口整治工程:整治长度共计0.27km,对支流李曹河入河口防护0.2km,对李曹河李曹镇损坏段修复0.07 km。 | 1、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涉水工程应安排在枯水期进行,严格控制开挖和滩槽整治施工作业面,做好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提高施工人员的保护意识,严禁捕猎野生动物和鱼类;施工期末应对工程影响区相应的施工场地进行清理并做好植被恢复。 2、严格落实大气防治措施。施工期土方开挖施工尽量避开干燥多风天气,采取必要的洒水防尘措施减少施工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多尘物料在运输过程中进行加湿或用帆布覆盖或密封,物料堆积是应尽量避免露天堆放,防止被风吹散;施工车辆应定时维护和保养,及时清洗;应强化滩槽整治作业管理,减少整治过程臭气的产生。 3、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等可能对河流水质产生不利影响,工程施工将扰动水体造成附近取水口局部水域悬浮物浓度短时间升高。应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禁止直接向外环境排放。依法加强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保护,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对水质的影响;制定施工期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并配备应急设备,与地方相关部门加强联动,确保供水安全。 4、强化噪声防治措施。应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和工艺,加强机械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减少运行噪声,施工运输车辆在通过居民点或城镇地段时,应减缓车速,控制车流量,禁止鸣放高音喇叭,并设置限速牌,以减轻交通噪声的干扰。 5、落实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格按设计要求将废弃土方全部回填于河道、沙坑和生态框,实现挖填平衡,禁止随意堆弃;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进行处置。 |
2 | (略) 段综合治理工程(防洪能力提升部分) | (略) 汾河霍州段,起 (略) 什林大桥, (略) 辛置桥 | (略) 水利局 | 山西方天 (略) |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治理段全长 20.95km,主要包括:(1)堤防工程:水毁段堤防修复0.655km、缺失段修建堤防455m、陈旧堤防拆除新建0.545km、堤防加高2.458km、凹岸、露底段堤防防护28.47km。(2)主槽护岸工程:水毁段主槽护岸修复60m、缺失段修建护岸1230m、陈旧护岸拆除新建0.485km、新增护岸工程1.67km、护岸加高400m。(3)河道疏浚工程12.9km,城区段主槽护岸续建2.2km。(4)上游段及姚村河、南涧河入汾河口新建固河底坎8道,1160m。(5)新建顺坝9道,360m。(6)对竹河入河口堤防险工段防护500m。 | 1、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涉水工程应安排在枯水期进行,严格控制开挖和清淤施工作业面,做好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提高施工人员的保护意识,严禁捕猎野生动物和鱼类;施工期末应对工程影响区相应的施工场地进行清理并做好植被恢复。 2、严格落实大气防治措施。施工期土方开挖施工尽量避开干燥多风天气,采取必要的洒水防尘措施减少施工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多尘物料在运输过程中进行加湿或用帆布覆盖或密封,物料堆积是应尽量避免露天堆放,防止被风吹散;施工车辆应定时维护和保养,及时清洗;应强化清淤作业管理,减少清淤过程臭气的产生。 3、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等可能对河流水质产生不利影响,工程施工将扰动水体造成附近取水口局部水域悬浮物浓度短时间升高。应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禁止直接向外环境排放。制定施工期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并配备应急设备,与地方相关部门加强联动,确保供水安全。 4、强化噪声防治措施。应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和工艺,加强机械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减少运行噪声,施工运输车辆在通过居民点或城镇地段时,应减缓车速,控制车流量,禁止鸣放高音喇叭,并设置限速牌,以减轻交通噪声的干扰。 5、落实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格按设计要求将清淤淤泥及工程余方运 (略) 南涧河河道综合治理一期工程弃渣场进行回填指定的堆放场地,禁止随意堆弃;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进行处置。 |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联系电话:0357-*
通讯地址: (略) (略) 对面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邮 编:*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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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略) 南涧河防洪能力提升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3年3月14日—3月21日进行了受理公示,《 (略) 段综合治理工程(防洪能力提升部分)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3年3月10日—3月17日进行了受理公示,公示期间均未收到任何异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资料审查,结合专家评审意见,我局拟对此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限3个工作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南涧河防洪能力提升工程 | (略) 南涧河,治理范围为尉侯村~G5京昆高速(桩号K16+649.00~K26+066.23)和经十路南涧河桥~ (略) 汾河流域生态治理项目一期工程起点(桩号K27+426.26~K28+842.88) | (略) 水利局 | 山西方天 (略) |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治理段全长10.83km,(1)堤防工程:新建堤防总长3.47km,其中格网石笼堤防2.86km,浆砌石堤防0.61km;(2)护岸工程:新建护岸总长17.31km,其中浆砌石仰斜式护岸16.34km,浆砌石重力式护岸0.97km;(3)滩槽整治工程:对河道滩槽进行滩槽整治,疏浚长度10.83km,引水坝改造2座,新建固河底坎防冲建筑物8座,其中固槽底坎6座,固槽跌水2座;(4)支流入河口整治工程:整治长度共计0.27km,对支流李曹河入河口防护0.2km,对李曹河李曹镇损坏段修复0.07 km。 | 1、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涉水工程应安排在枯水期进行,严格控制开挖和滩槽整治施工作业面,做好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提高施工人员的保护意识,严禁捕猎野生动物和鱼类;施工期末应对工程影响区相应的施工场地进行清理并做好植被恢复。 2、严格落实大气防治措施。施工期土方开挖施工尽量避开干燥多风天气,采取必要的洒水防尘措施减少施工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多尘物料在运输过程中进行加湿或用帆布覆盖或密封,物料堆积是应尽量避免露天堆放,防止被风吹散;施工车辆应定时维护和保养,及时清洗;应强化滩槽整治作业管理,减少整治过程臭气的产生。 3、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等可能对河流水质产生不利影响,工程施工将扰动水体造成附近取水口局部水域悬浮物浓度短时间升高。应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禁止直接向外环境排放。依法加强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保护,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对水质的影响;制定施工期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并配备应急设备,与地方相关部门加强联动,确保供水安全。 4、强化噪声防治措施。应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和工艺,加强机械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减少运行噪声,施工运输车辆在通过居民点或城镇地段时,应减缓车速,控制车流量,禁止鸣放高音喇叭,并设置限速牌,以减轻交通噪声的干扰。 5、落实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格按设计要求将废弃土方全部回填于河道、沙坑和生态框,实现挖填平衡,禁止随意堆弃;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进行处置。 |
2 | (略) 段综合治理工程(防洪能力提升部分) | (略) 汾河霍州段,起 (略) 什林大桥, (略) 辛置桥 | (略) 水利局 | 山西方天 (略) |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治理段全长 20.95km,主要包括:(1)堤防工程:水毁段堤防修复0.655km、缺失段修建堤防455m、陈旧堤防拆除新建0.545km、堤防加高2.458km、凹岸、露底段堤防防护28.47km。(2)主槽护岸工程:水毁段主槽护岸修复60m、缺失段修建护岸1230m、陈旧护岸拆除新建0.485km、新增护岸工程1.67km、护岸加高400m。(3)河道疏浚工程12.9km,城区段主槽护岸续建2.2km。(4)上游段及姚村河、南涧河入汾河口新建固河底坎8道,1160m。(5)新建顺坝9道,360m。(6)对竹河入河口堤防险工段防护500m。 | 1、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涉水工程应安排在枯水期进行,严格控制开挖和清淤施工作业面,做好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提高施工人员的保护意识,严禁捕猎野生动物和鱼类;施工期末应对工程影响区相应的施工场地进行清理并做好植被恢复。 2、严格落实大气防治措施。施工期土方开挖施工尽量避开干燥多风天气,采取必要的洒水防尘措施减少施工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多尘物料在运输过程中进行加湿或用帆布覆盖或密封,物料堆积是应尽量避免露天堆放,防止被风吹散;施工车辆应定时维护和保养,及时清洗;应强化清淤作业管理,减少清淤过程臭气的产生。 3、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等可能对河流水质产生不利影响,工程施工将扰动水体造成附近取水口局部水域悬浮物浓度短时间升高。应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禁止直接向外环境排放。制定施工期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并配备应急设备,与地方相关部门加强联动,确保供水安全。 4、强化噪声防治措施。应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和工艺,加强机械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减少运行噪声,施工运输车辆在通过居民点或城镇地段时,应减缓车速,控制车流量,禁止鸣放高音喇叭,并设置限速牌,以减轻交通噪声的干扰。 5、落实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格按设计要求将清淤淤泥及工程余方运 (略) 南涧河河道综合治理一期工程弃渣场进行回填指定的堆放场地,禁止随意堆弃;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进行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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